天津市东丽区督办问题整改清单环督函【2020】1号

发布时间:2020-02-05 00:00      来源:环保整改督办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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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检查时间

县区

乡镇

(街道)

污染源名称

污染源地址

问题类型

现场问题情况

详述

整改要求

完成时限

整改情况

TJ-201915-016

2019-11-27

天津市

东丽区

金钟街道

天津市天材伟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北1199号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存在以下问题:检查时该厂两辆车辆离场时,经车辆进出冲洗装置时,冲洗装置未见运行,处于闲置状态。

依法立案查处,保持治污设施正常使用。

2020-2-3

接到交办问题后,区政府立即责成区生态环境局、金钟街负责同志到现场调查处理。经查,天津市天材伟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由于夜间温度骤降且无生产任务,导致洗轮机喷水部分管道结冰无法正常使用。交办问题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是区生态环境局督促该公司立即对其车辆冲洗设备进行抢修(已修复能够正常使用),同时要求其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增加保温防冻措施。二是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委托的环保设施运营单位立案查处。三是金钟街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问题不发生反弹。

TJ-201915-017

2019-11-27

天津市

东丽区

金钟街道

天津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X431(跃进路)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发现以下问题:1、在车辆进出厂区时车辆进出冲洗装置未按要求运行,车辆未经过冲洗设施直接离厂,冲洗池内没有注入冲洗需求用水,冲洗装置处于闲置状态。2、原料仓内有车辆正在作业,喷淋设施未运行,没有按要求湿法作业(检查时原料仓全封闭)。

依法立案查处,保持治污设施正常使用。

2020-2-3

接到转交问题后,区政府立即责成区生态环境局、金钟街负责同志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第一个问题,因该搅拌站维修人员巡检时,发现冲洗池底部有淤积杂物和泥浆,于11月26日对洗轮机进行日常检修,对冲洗池底部杂物和淤泥进行清理,将冲洗池冲洗用水排空,督查组检查时冲洗池没有水,冲洗装置处于停置状态,交办问题属实;第二个问题,主要原因是原料仓喷淋设施由于近日气温骤降,部分水管冻裂,正在更换部分水管,督查组检查时发现喷淋设施未运行,交办问题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是区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公司委托的环保设施运营单位立案查处。二是区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目前车辆冲洗装置恢复正常运行(冲洗池底部杂物和淤泥已清理),喷淋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损坏水管已修复)。三是金钟街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视监管,监督其落实相关制度规定,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TJ-201915-018

2019-11-21

天津市

东丽区

东丽区经济开发区一经路

日东电工(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一经路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混炼生产工段,在混炼的过程中产生大量滑石粉粉尘,集气罩收集效果不佳,粉尘不能有效收集,收集率在60%左右;2、混炼生产线混合机粒子再造工段成品出料口未设置集气罩,集气效果不佳。

依法立案查处,保持治污设施正常使用。

2020-2-3

接到转交问题后,区政府立即责成区生态环境局、东丽开发区相关负责同志到现场核实处理。经查,该企业主要生产制振材料、补强材料等,生产工艺为混炼、压延、涂布、成型等,环保手续齐全。现场对督查指出的两个问题逐一进行核查,第一个问题涉及的混炼工艺产污环节已安装集气设施,混炼半成品使用滑石粉进行去黏处理,滑石粉转运和混炼半成品转运过程中有少量滑石粉撒落,未及时清理,混炼车间存在粉尘,并非集气效率低下;第二个问题涉及的出料口未设置集气罩,实际是混炼生产线粒子再造工段熔化、挤出环节已安装集气设施,产品挤出环节降温至60摄氏度后切割成粒,因切割及出料口环节温度较低,不产生有机废气(环评内容未要求设置有机废气集气设施);企业各生产车间均处于密闭状态,工艺粉尘、有机废气及异味均通过环保设施处理后排放,并未对外界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检查时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近期环境监测报告显示各类污染物排放达标。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交办情况,一是区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执法检查,监督其环保设施正常运转,落实重污染天气相应管控措施,发现违法生产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是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管理,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生产经营,加大车间保洁力度,及时处理车间积尘,防止发生扬尘污染问题。

TJ-201915-019

2019-11-26

天津市

东丽区

华明街津赤路

天津博书雅彩印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津赤路802号

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发现以下问题:印染机工段均集气罩,吸附风力较弱,无收集效果,属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不能引入污染防治设施内高空排放。

含VOCs物料的生产、存储采用密闭工艺或在有集气系统的密闭空间进行,收集后的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存在违法生产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立案处罚。

2020-2-3

接到转交问题后,区政府立即责成区生态环境局和华明街相关负责同志到现场核查。经查,该公司属于印刷型企业,针对印刷过程产生的VOCs,已配置了UV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装置(风机风量为20000m²/h),现场检查存在集气罩吸附风力较弱,收集效果不明显。交办问题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是区政府明确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问题整改。二是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VOCs处理效能低下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其对处理设施提升改造(扩大集气罩、增强治污设备进口处的风机进气量),提高VOCs收集效果。目前已完成集气罩扩大和风机更换工作。三是区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公司日常执法检查,监督其合法经营生产,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四是华明街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视监管,监督其合法经营生产,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TJ-201915-020

2019-11-27

天津市

东丽区

福元路

天津金慧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福元路

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

现场检查时,发现以下问题:1.检查时该公司只提供出2002年办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登记表里的内容与实际不符,生产工序简单,实际生产工序较复杂。2.经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打磨车间生产工段除尘设备与排放要求不符合,文件要求该公司在打磨工段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脉冲式除尘设施处理后,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易产生扬尘物料采取密闭储存或输送方式:块状物料入棚入仓或建设挡风抑尘网,并采取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对企事业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立案处罚。

2020-2-3

接到反映问题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责令区生态环境局和金钟街核实。经查,该企业环保手续完善,正式投产后,工艺未变化。该企业打磨生产工段安装有脉冲式滤筒除尘器,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该粉尘处理工艺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家具制造业》,经与市环境行政执法总队法制部门请示和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该企业的粉尘处理行为不属于环境违法行为,反映问题不属实。今后区生态局及属地将对该企业加强监管,监督该企业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杜绝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TJ-201915-021

2019-11-23

天津市

东丽区

金桥街

天津绿十字织物洗涤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亿达路

其他涉气环境问题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锅炉维修存在露天电焊,未采取措施。

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整改。

2020/2/3

接到交办问题后,区政府立即责成区生态环境局和金桥街有关负责同志到现场调查处理。经查,该公司为更好完善减排效果,新购置一台燃气锅炉,并由第三方天津鑫德易利勤锅炉水暖安装有限公司进行安装,督查组检查时正在组织安装焊接且未采取除尘措施,此方面问题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是区政府明确由金桥街牵头负责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区生态环境局和金桥街就存在问题现场对两个公司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并要求在施工期间加装移动式集尘器,目前已完成整改。三是金桥街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一方面加强该公司的巡查检查,落实环保工作要求组织生产,同时确保按照整改要求安装燃气锅炉,另一方面强化辖区范围内工业企业排查检查,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TJ-201915-022

2019-11-21

天津市

东丽区

军粮城街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蔷薇花园住宅项目)

天津市东丽区兴业道

其他涉气环境问题

现场检查时,该建筑工地正在施工,开挖土方,无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一厂一策”公示牌,未制定重污染天气管控应急预案,建筑工地内裸露土方未完全覆盖。

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整改。

2020/2/3

接到交办问题后,区政府责成区住建委到现场调查处理。经查,问题属实。一是区住建委执法人员立即下达责令暂停施工通知书,责令现场立即停工整改。目前该项目对裸露土方进行完全覆盖,并制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一厂一策”公示牌。二是区住建委对该项目立案查处,处罚十万元,现正走处罚程序。

该工地在我市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内,施工工地可不制定应急预案,只做公示牌就可以。

TJ-201915-023

2019-11-22

天津市

东丽区

军粮城街

天津诚信通达轻钢制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宝仓路

企业应急预案规定减排措施与实际不符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并存在以下问题:1、“一厂一策”公示牌制定不规范。2、该公司应急预案制作不合理,未明确指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采取相应措施。

责令整改,重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0/2/3

接到反映问题后,军粮城街负责同志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天津市诚信通达轻钢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H型钢高频焊接,经核查,“一厂一策”公示牌制定不规范(为老版公示牌)且该公司应急预案制作不合理,未明确指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采取的相应措施,问题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企业重新定制了“一厂一策”公示牌,按要求更换并规范了具体内容,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已明确重污染天气相应应急管控措施。下一步将加大企业重污染应急预案制定是否合理及减排措施是否一致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依法依规整改。

TJ-201915-024

2019-12-01

天津市

东丽区

津塘公路

壳牌华北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津塘公路九号桥加油站

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193号

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装置不正常运行

现场检查时,该加油站正常营业,无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油气回收装置在线监控设施显示2号加油机显示预警状态。

含VOCs物料的生产、存储采用密闭工艺或在有集气系统的密闭空间进行,收集后的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存在违法生产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立案处罚。

2020/2/3

    针对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组检查问题,区生态环境局立即调查核实。经查,反映问题一方面为“工作人员拿起加油枪时未见油汽回收装置运行”,原因是该加油站安装的为新型油气回收装置,加油枪加注油品时出油瞬间油气回收装置才启动运行,拿起加油枪油气回收装置未运行,属正常工作原理。同时,拿起加油枪,在未开启加油开关时,从油枪到油罐整个输油管路处于密闭状态,此时不会有油气溢出。反映问题另一方面为“油气回收装置在线监控设施显示2号加油机显示预警状态”。经了解,该加油站年销售量3800吨左右,按照环保部(环大气[2017]29号)和市环保局(津环保车[2017]120号)文件要求,年销量在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才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该公司积极响应环保要求,对公司年销量2000吨以上的加油站要求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该站于2019年11月22日新装了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检查时还处于调试校准阶段,也没有经过验收,在线监控系统所发出的预警不应作为判断油气超标的依据。 当时由于在线监测系统还未调试到位,造成油气回收系统与在线监测系统关联度欠缺,存在误判误报的现象。同时,预警时在线监控系统所显示的实时气液比并未超标。问题不属实。

    针对督查反馈问题,区生态环境局举一反三,立即查明原因,查阅比对技术材料,对该站油气回收运行情况作出客观判断,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于2019年12月13日对该站进行了监督性检测,经检测,密闭性、液阻和气液比三项检测数值均达到标准。并于1月16日完成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的验收,已正常投入使用,下一步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TJ-201915-025

2019-11-22

天津市

东丽区

华明街

天津顺德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顺德路

未严格落实企业应急预案中的减排措施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但发现以下问题:厂区内有一辆2010年登记的重型车在厂区内活动,车牌号为津AH3029。

责令整改,依法查处,强化管理,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管控要求。

2020/2/3

接到转交问题后,区政府立即责成区生态环境局和华明街相关负责同志到现场核查。经查,该公司2019年11月22日重污染天气期间, 违反天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 交办问题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是区政府明确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问题整改。二是区生态环境局根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该公司重污染天气未采取相应减排措施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同时加强对该公司日常执法检查,监督其落实重污染天气相应减排措施,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三是华明街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管理,监管其落实重污染天气相应减排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TJ-201915-026

2019-11-22

天津市

东丽区

五纬路

天津市奥瑞克电梯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五纬路

未严格落实企业应急预案中的减排措施

现场检查时,发现以下问题:粉末喷涂工段安装有大旋风+转翼式过滤器,环评要求该公司粉末喷涂工段经大旋风+转翼式过滤器收集后经15米烟囱高空排放,检查该工段回收装置未安装外排15米高空排放筒。

责令整改,依法查处,强化管理,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管控要求。

2020/2/3

接到转交问题后,区政府立即责成区生态环境局、开发区负责同志到现场核实处理。经查,该公司主要生产电梯及电梯零部件,生产工艺为机加工、焊接、静电粉末喷涂等,环评手续齐全。静电粉末喷涂生产线喷涂过程产生的废气按照环评内容要求采用大旋风+转翼式过滤器两级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空排气筒P1排放,当时督查组检查时,公司维修工人已拆下过滤系统风机、风道进行检修,导致了风道与处理设施及高空排气筒分离(完成检修后,将安装连接风机、风道和外排高空排气筒);车间地面积尘较厚,主要原因设备检修落下的灰尘未及时清理,而非粉尘直接循环利用,喷涂工序处于密闭状态,粉尘均为有组织排放。问题不属实。

针对交办情况,加强巡查监管。一是区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执法检查,监督其环保设施正常运转,落实重污染天气相应管控措施,发现违法生产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是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管理,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生产经营,加大车间保洁力度,及时处理车间积尘,防止发生扬尘污染问题。

TJ-201915-027

2019-12-01

天津市

东丽区

丰年村街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津丽(挂)2019-09号宗地项目)

天津市东丽区富安路

物料堆放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现场检查时,该建筑工地正在作业,检查时发现以下问题:1、工地北侧有大面积土方未覆盖。2、车辆进出冲洗装置未运行。3、主要道路(混凝土路面)地面积尘较厚,车辆行进过程中有大量扬尘四起,未采取对路面洒水喷淋处理,“六个百分百”未落实到位。

易产生扬尘物料采取密闭储存或输送方式;块状物料入棚入仓或建设挡风抑尘网,并采取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对企事业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立案处罚。

2020/2/3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区住建委严格要求施工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目前通报点位均整改完毕。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住建委正在立案调查,拟对施工企业进行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要求施工企业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严肃追责,不断提升环保意识。

下一步住建委将建立巡查机制,且利用微信、短信、面对面传达等方式,宣传扬尘治理相关信息,发现违规施工的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针对个别项目扬尘防治工作意识不强的问题,结合各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明确专人、明确队伍、明确责任、明确时限进行整改。对于限期整改的项目认真做好复查工作,确保检查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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