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东丽区民政局2020年政法工作总结暨2021年政法工作安排
  • 索   引  号 :11120110000176946D/2021-00002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
  • 发 文 字 号 :津丽民发〔2021〕2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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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民政局2020年政法工作总结暨2021年政法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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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丽民发〔2021〕2号

今年,在东丽区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其他各级部门的帮助、支持、配合下,我局按照市委、区委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圆满完成了本年民政政法有关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

稳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一是按照局领导班子分工,科学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领导干部工作职责和任务,全体领导干部按照主责清单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保障民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深入排查、全面梳理民政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清单,明确风险岗位、岗位责任人、主体责任人、廉政风险点、风险类别及防控措施,有效推动廉政工作,同时认真开展节前廉政教育,抓好重要节点的廉政风险管控;三是严格按照干部述责述廉制度开展处级、科级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四是如实向组织报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做好领导干部清正廉洁作风建设工作。

(二)依法治区工作开展情况

扎实开展依法治区有关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区依法治区办工作要求,建立“民政局领导班子2020年度落实全面依法治区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民政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责任科室负责人及完成时限,划好时间表、路线图,有的放矢、有条不紊、有章可循地开展民政事业各项工作。二是严格依法行政,梳理未完结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做到逐一销号,不留积案。

(三)执法司法工作开展情况

稳步开展执法司法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证件管理,梳理因机构改革形成的执法人员增减情况,及时注销2名离岗人员执法证件。新申请的13名执法人员按规定报名参加执法考试,不断扩充执法队伍。现有17名持证人员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执法监督平台培训,强化执法平台操作水平,不断提升执法业务能力。二是按照民政权责清单,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10起违法经营行为,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没收冥币1000余公斤。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殡葬用品销售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部分商户存在不明码标价、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储存危险物品等情况,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责令限期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殡葬用品市场秩序。

(四)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积极推动民政普法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一是按照要求组织进行“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不断充实民政干部的法律理论知识,提高法治观念;二是组织开展民政以案释法活动和网上旁听庭审活动,通过实际案例增强民政执法人员办案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法治意识,以此推动民政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守法能力不断提升;三是开展普法宣传六进活动,开展普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在局机关开展《民法典》《保密法》《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丰富民政干部的法律知识。在澜景雅园、泰安里、詹滨西里、夏欣园等社区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主题的普法活动,为社区居民宣传、讲解民政法律、法规,提高居民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在养老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开展“国家安全日”法律宣传,提高各机构人员的国家安全意识,培养爱国情怀。

(五)学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扎实开展各项理论学习培训。一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结合民政工作,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按照计划开展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二是建立健全民政局政治轮训工作方案,通过组织调训、脱产集中培训、在职自学、网络培训等形式,完成区委政法委、组织部安排的各项学习、轮训,完成局党组、党支部制定的各项学习内容;三是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关于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在局机关进行政法知识理论测评考试,选拔出三位代表,参加由区委政法委组织的“学习面对面、理论现场说”改进我们的学习------政法干警学理论现场交流活动。

(六)信访、维稳工作情况

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一是积极协调、处理8890便民服务专线、群众留言及信访平台相关问题,分门别类予以妥善解决,严格履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接待制度,做到按时答复、限时办结,累计办理8890便民服务专线案件和群众留言800余件,信访案件3件,同时防止发生积案;二是扎实开展民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于有可能发生民转刑的案件、四失五类人员、因疫致贫致困人员等开展重点排查,并严格按照区委政法委要求报送矛盾排查调处信息。

(七)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持续完善保障救助体系。牵头各部门整合救助资源,提高救助精准度,制定2020年东丽区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共81个项目。制定下发《东丽区临时救助办法实施细则》,继续下沉临时救助审批权限,除特殊情况一事一议外,全部委托街道审批,提速“救急救难”。

二是严格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生活救助、医疗救助、节日补助、物价补贴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保障救助资金,累计发放救助资金9059.3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0.4万人次。

三是开辟审核审批绿色通道。疫情期间,简化救助审批程序,取消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民主评议环节,采取承诺制先行审批,证明材料容缺后补。宣传推广天津民政社会救助“直通车”微信码,畅通求救渠道,确保困难群众的急难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四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推进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结合“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工作常态化要求,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共同加强街面巡查力度,充分发挥三级联动机制,对辖区内车站、未拆迁完村落、桥梁涵洞等重点部位进行机动巡查。截至目前,发现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因疫情受困人员共14人,投入资金10.04万元。

五是开展儿童保障救助。救助孤儿、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万人次,发放救助金321.3万元。组织开展四次“金民系统”在线学习培训活动,参训人数492人次。组织全区各街道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及网格员利用电话、微信、入户的方式,对全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开展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排查工作,未发现遭受校园欺凌的情况。

  六是加强基层民政干部社救业务培训。组织区、街道、社区三级干部培训班,对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儿童福利政策进行了系统解读,进一步提高我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2.做好“一老一小”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

一是摸清人员底数。发动社区工作人员、小巷管家、网格员等,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对特困、独居、空巢、失能、留守等困难老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开展摸底排查,及时更新底数信息,截至目前共走访12.86万人次。

二是建立工作台账。建立“3+2”工作台账,即民政局、街道、社区三级部门分别建立“问题”和“关注”两个台账。对有生活困难及需求的,纳入问题台账,根据需求类型及时研究解决;对于暂未出现困难的其他服务对象纳入关注台账,随时了解生活及需求情况。目前关注台账涵盖4584人,需求台账共计253件。

三是及时联系服务。制作了《致全区“一老一小”朋友的一封信》,发放了服务联心卡,将民政局、各街道救助热线、心理咨询和代购代买服务专线告知居民群众,确保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日照中心、老人家食堂提供代购蔬菜水果、代买药品、代缴话费电费、送餐等服务共计1.4万人次。为留守老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留守儿童共计92户送去米面粮油等生活物,为特殊困难群众筹集发放口罩3.6万个。开通“馨语热线”,开展心理咨询和疏导等服务29次。

3.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足额发放各项补贴资金。为1105名老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362.24万元。为70周岁以上无工作的17609名老年人,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5800余万元。为保障疫情期间养老机构正常运营,提前发放2020年上半年运营补贴共计166.2万元,发放一次性防疫补贴27.22万元。办理老年人优待证8900余本,发放敬老卡4840张。

二是严格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文件,确保各防控环节有抓手、有落实、有保障。检查养老机构400余次,通过微信群发送工作通知、提示300多次;通过市局、区指挥部、福彩公益金、社会捐赠各种渠道,筹集测温计42个、口罩3.2万个、消毒液600升、酒精2200斤,购买米面油等物资8万余元,分发至各养老机构。目前各养老机构运转正常,未发生疫情情况。

三是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平台。通过招标完善了居家平台服务功能,将居家养老平台与老年日照中心、社区医疗、社会公益组织、老年助餐、智慧党建统领智慧社会信息平台等资源融合,增加老年便民政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代缴费、助餐补贴申请等服务,增设老年乐享板块,为老年人提供邻里学堂、老年大学、心理疏导等项目。

四是积极推进日照中心建设运营。一是加大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力度。枫榆园、景文轩、新泰道3所日照中心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每天提供服务百余人次。海颂园日照中心已完成招标正在施工,预计11月份投入运营。恒大绿洲日照中心正在组织招标。已建成的华明一居、六居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引进社会化专业组织实行社会化运营。二是开展延伸服务和嵌入式社区服务,社会化运营的老年日照中心在重点开展生活照料、配餐送餐、生活便利店和家政保洁四项基本服务基础上,延伸开展日间托养、康复护理、志愿关爱等服务,在枫榆园老年日照中心开展嵌入式社区养老试点服务。同时,进一步规范日照中心的服务管理标准、服务需求评估等,使得各项服务有章可循。

五是积极组织护理人员培训。6月组织开展为期11天的养老护理人员技能和消防安全视频培训,每天培训时长210分钟,受众人数300余人9月组织开展了为期3天的护理技能和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并将参加培训的护理人员全部纳入养老服务平台,建立“护理人员信息库”,实行统一登记管理,优化养老护理员的资源配置。

六是狠抓机构安全。针对市、区两级检查推动组发现的6家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督促逐项整改并进行检查,目前,推动组共查出38项问题已整改完成。联合东丽消防救援支队下发了《关于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攻坚行动的方案》,目前已开展执法检查8次。聘请第三方专业公司对养老院的消防设施设备和电气安全进行全面的排查。与18所养老机构签订了《东丽区养老机构安全责任书》,签约率为100%。开展非法集资宣传,强化住养老人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与区处非办、市场监管局、金钟街道、公安等部门约谈养老机构1家。开展养老机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依法登记备案养老机构、已登记未备案养老机构和未登记、未备案收养老年人的养老机构进行了全面摸排。

4.持续加强社区建设

  一是规范指导社区疫情防控。印发通知指导各居委会做好防疫宣传、人员追踪观测、环境卫生整治消杀、社区工作者权益保障相关事项。按照群防群控组工作安排,抽调专人对部分社区封闭管理情况进行走访,共走访自然小区182个。采购300台体温计交由群防群控组分发至社区防疫检查点位。

  二是开展“飞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会同河东区、河北区民政局对涉及区划调整的丽苑居住区、造纸五厂围墙至月牙河中心线区划沿线区域及泉江里社区进行了实地查勘,拟定了区划变更意向,起草了《东丽区行政区划变更方案》,经区有关会议研究同意后报市政府审批。目前,市政府已就调整东丽区与河东区、河北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进行了批复,区民政局正在按照批复要求对行政区域界线调整区域进行界线勘定。

  三是建立、调整、撤销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建海雅园社区等9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整了先锋里社区等5个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撤销了金钟街道兴河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将丰和社区划入新立街道管辖。

  四是推进美丽社区创建。印发了《东丽区2020年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指导街道开展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申报,对社区组织建设、社区环境面貌、基础档案资料等内容进行实地指导,督促街道、社区对第三方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经过市民政局综合评估,丰年村街新泰道社区、新立街秀欣园社区、金钟街新城社区、华新街顶秀欣园、华富家园社区被评为2020年度美丽社区。

  五是推进旧楼区长效管理,将双创及美丽社区创建等重点工作与旧楼区长效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大对旧楼小区日常管理工作的巡查考核,提升旧楼区长效管理水平。今年,我区被市清洁社区行动分指挥部评定为“2020年度天津市旧楼区长效管理工作优秀区”,张贵庄街被评定为“2020年度天津市旧楼区长效管理工作十佳街镇”,金钟街被评定为“2020年度天津市旧楼区长效管理工作示范街镇”。

5.培育发展社会组织

  一是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疫情期间,组织社区疫情防控专项公益创投工作,协助开展社区防疫、复工复产、心理帮扶、防疫宣传等服务,共开展项目85个,组织活动4700余场次,受益人群44万多人次。启动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和第二届社区社会组织微创投项目,共有94家社区社会组织和17家社会组织通过审批立项,并获得了8家市级优秀专业社会组织支持。

  二是开展社会组织摸底排查。对全区275家社会组织基本情况和党建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会同区委组织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督促指导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所属社会组织进行整改。

  三是开展社会组织小金库排查。通过组织自查、实地检查,对8家单位及下属26家社会组织财务收支情况、资产管理情况和往来款项等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发现的3个问题都已整改完毕。

  四是做好社会组织党委工作。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流程做好2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工作,转接党组织关系4人,推动开展“四查四看”工作,专项推动养老机构党建工作。

  五是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印发了《2020年区属社会团体年检指南》及《2020年区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指南》,督促指导区级社会组织按照通知要求完成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6.加强殡葬服务管理

一是及时制定下发了殡葬防疫工作通知、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服务通知等,对殡葬服务机构防控措施、出入台账、暂停服务、安全管理等工作情况开展检查,殡仪馆、殡葬服务中心、公墓等均按要求暂停守灵、遗体告别仪式和祭奠服务,每日组织消毒,严格管控出入人员,未发生疫情情况。

二是进一步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导文明祭扫、生态祭扫、环保祭扫,清明节、中元节期间组织开展网上祭奠,上万人参与。

三是加强殡葬祭扫用品市场监管,会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9起违法经营行为,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没收冥币1000余公斤。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殡葬用品销售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部分商户存在不明码标价、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储存危险物品等情况,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责令限期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殡葬用品市场秩序。

四是开展殡葬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集中利用8天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全方位摸排,实现排查工作全覆盖。经排查,辖区内现有公墓5处、公益性骨灰堂6处、殡仪馆1处,殡仪服务中心2个,医院太平间5处,殡仪服务及销售网点29个,农村义地坟头2398座,散埋乱葬坟头14911座,入户走访排查350121户,实现排查全覆盖,未发现住宅存放骨灰问题。

7.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严格按照《婚姻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开展工作,疫情期间实行每日限号办理登记业务,严格进行测温、扫码、消毒等防护措施,累计办理婚姻登记事项5000余件。积极传播新婚俗观念,充分发挥婚姻家庭辅导室功能,开展心理疏导与婚姻调解工作。

8.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家属关爱工作

对市民政局反馈的59名居住在东丽区的一线医务工作人员家庭进行摸排,建立一线医务工作人员派出单位与医务人员家属所在社区联系机制与“二对一”工作机制。通过入户走访慰问、电话沟通等形式对医务人员家属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老人照顾、子女托管、看病就医、生活保障等方面需求进行问询,对需求进行帮助。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医务人员及家属关爱,开展专项公益创投项目,为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进行线上功课辅导。

二、2021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做好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

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组织好党组中心组、党员领导干部、一般干部的理论知识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完成政治轮训、法律法规、业务学习、执法培训、干部教育等一系列学习培训任务,进一步完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负面清单,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监督力度,不断强化机关作风建设。

(二)进一步做好执法普法工作

严格按照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相关要求,结合区“八五”普法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民政全年普法工作,加大民政相关法规、政策的群众知晓度和覆盖面,加强民政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理念,提高法治素养;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执法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民政干部执法水平。

(三)进一步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做好8890便民服务专线和群众留言及信访平台问题处理,妥善答复、解决群众各类问题;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信息上报和案件研判、协调、处理等各项工作。

(四)进一步做好服务保障各项工作

持续开展“一老一小”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健全动态摸排、工作台账、兜底保障和关爱服务“四个机制”,整合社区日照中心、老人家食堂、社会组织力量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服务;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管控。

(五)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全面落实市、区社会救助政策普惠困难群众,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开展第二轮低保复审工作。做好冬令救济和元旦春节前困难群众各项待遇落实。积极推动救助管理站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建立完善站内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流程,适时组织业务培训,协调区政府建立“东丽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持续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村(居)”系列活动。

(六)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

继续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喘息服务、日照中心延伸服务和嵌入式社区服务。推进恒大绿洲、海颂园日照中心建设运营。推动养老机构医养融合发展,对养老服务机构内设诊所、医务室等,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对不具备医疗条件的养老机构,与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签约服务,开通双向转介绿色通道;重点扶持护理型养老机构发展,开展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凡符合条件的,全部实现医保定点,护理型床位数达到总床位的50%以上。研究制定《养老机构出现疫情后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疫情防控演练,提高养老机构应急处置能力。

(七)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

持续做好美丽社区创建、城市管理考核等巡查工作,进一步提升社区整体环境水平。推进旧楼区长效管理试点社区工作,总结提炼先进管理经验,向其他街道社区进行推广。落实基层社会治理属地化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扎实做好行政区划变更,指导街道做好区划变更后相关管理职能的移交。指导街道社区完成居民自治章程的制定和修订。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建设,继续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通过专业社会组织下沉社区,培育一批优秀社区社会组织;推进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和微创投活动,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效果;继续做好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确保年底前我区脱钩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完成社会组织年检。

(八)进一步规范专项社会事务

加强《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进一步推广网络祭扫,提高文明程度;加强执法检查,加大对销售封建迷信用品行为查处力度;推进殡葬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梳理归类一地一策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准确把握时间节点,依法依规高质量完成整改。深入学习并严格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程序履行职责,确保登记合格率100%。加强婚姻档案管理、积极做好协议离婚适度干预、劝解,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宣传,配合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做好新婚人员登记工作。做好婚姻文化宣传,提倡婚事简办新办,倡导文明婚俗。





东丽区民政局

202111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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