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气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1:36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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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气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委、政府和天津市气象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我区《分工方案》,对标新要求,推进新发展,全面提升气象服务地方经济的保障能力。加强气象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高气象部门行政执法水平和行业监管能力,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稳步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理论学习中心组2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方案》各项任务,积极推动“一规划两纲要”的贯彻落实。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述法”要求。

)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做好气象服务工作  

1.履行气象服务职能,筑牢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我局认真做好各项气象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气象服务在防汛救灾中的“消息树”、“发令枪”作用,积极为东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做贡献,气象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全力保障天津市水上运动嘉年华、2024年“京津冀”公开水域畅游活动、2024年天津市水上搜救技能比武暨第一届环渤海水上搜救技能交流活动、2024世界智能驾驶挑战赛、端午及夏季主题活动推介暨首届大学生音乐节。提前与赛事组委会对接服务需求,开展精细化递进式气象服务。赛事期间提供逐小时精细化预报服务。及时向组委会更新天气变化情况,为赛事筹措和调度工作提供决策支撑,得到赛事组委会相关部门的广泛好评。重大气象服务得到委、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公众气象服务更加便民。

2.抓好防雷监管社会管理职能和施放气球活动的安全管理。履行气象管理职责,强化部门监管,对全市51家危化企业进行防雷执法检查全覆盖,发现存在防雷风险或隐患1家,目前已经督促整改完成。进行了2次防雷“双随机”抽查,检查4家企业场所,发现问题隐患企业1家,督促落实了隐患整改。截止目前针对施放气球活动开展专项执法巡查19次,未发现违规施放气球现象。

3.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气象行政审批工作。继续做好气象行政审批工作,梳理气象行政管理职能,落实权力责任清单。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坚持以“提升审批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主动服务企业”为己任,实现气象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办理效率。及时修订《东丽区气象局2024年权责清单》、网上办事大厅事项,健全了监管制度,通过对改革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提升了部门服务效能。受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2,办结率均为100%。

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能力建设。为更好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审批大厅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我局先后组织学习了《宪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天津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中国气象局举办的执法人员远程培训,参加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全部执法人员执证上岗,亮证执法。

2.规范各项行政执法程序。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的组织领导,推进行政执法具体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基础台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明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抽查类型、抽查比例、抽查方式、抽查对象等事项。  

3.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完善并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制文、发文的程序,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实施规范性文件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涉及重大决策的规范性文件要进行风险评估。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细化权力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方式,严格按照权力运行流程实施行政权力,并全面向社会公开,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落实工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裁量基准以及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等执法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列入我局的重点工作,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和执法决定等信息公开,同时公布行政执法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持执法监督高压态势,提高执法监督威慑力,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局对照本系统本部门权力清单,对开展依职权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和依申请实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的各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建立健全了《东丽区气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东丽区气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东丽区气象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东丽区气象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经常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审批人员学习,领会法律法规条文,交流执法经验。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局不断建立健全信访投诉处理机制,畅通信访投诉渠道,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群众投诉,在办公楼一楼设立群众信访投诉信箱,一年来,无群众投诉信件。2024以来,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100%,群众非常满意率100%。  

(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结合全国气象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月全面实施,积极做好气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我局充分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12.4”宪法日等契机,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是存在很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和透彻;二是无专职的执法人员,持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均为局里干部职工兼任,执法能力和经验还有欠缺,对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培训还需要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需要进一步落实;三是气象法治宣传工作还需持续加大影响力,普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普法宣传教育形式还不够丰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政府的要求、目标还有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动力,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持续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紧密结合气象工作实际,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继续贯彻落实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等制度,大力开展干部职工普法学习教育。

是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履行好气象社会管理职能,提升工作实效,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灵活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机制,着力推行“互联网+监管”,着力提升气象行政执法水平。

                            

                东丽区气象局

                                            2024年12月26日

( 联系人:李善军  电话:84855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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