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检察院就两起虚开发票案拟做不起诉处理举行公开听证会

发布时间:2021-08-12 09:2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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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丽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就两起虚开发票案拟做(相对)不起诉处理举行公开听证会,2名公安机关侦查人员、3名人民监督员及3名听证员受邀出席听证会。

此次公开听证的两起案件均是犯罪嫌疑人涉嫌虚开发票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是天津市某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人,于2018年先后两次在无任何实际业务发生的情况下,通过天津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3张,并用于纳税申报,虚开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169万元。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是天津市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于2017年2月在无任何实际业务发生的情况下,通过天津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并用于纳税申报,虚开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80万元。两名嫌疑人均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案发后,补缴涉案税款。

听证会上,两起案件的承办检察官分别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和嫌疑人自首等犯罪情节,就两名嫌疑人是否符合民营企业家的认定标准进行充分说明,并现场展示了实地走访企业经营情况的照片,对拟做(相对)不起诉处理征求与会人员意见。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结合嫌疑人自首、积极补缴税款等情节,发表意见同意对两名嫌疑人分别做(相对)不起诉处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在集中评议后,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角度,一致同意对两名嫌疑人做(相对)不起诉处理。

举行公开听证会是东丽检察院“开门办检察”的重要尝试,充分体现了坚持检务公开、司法透明的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东丽检察院将更加注重提升司法公信力,让公开促进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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