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达资金)天津市东丽区2020年直达资金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5-13 10:06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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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2020年直达资金工作总结

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报送直达资金有关情况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东丽区财政局积极作为,加强直达资金工作部署,保障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取得了一定成效,对2020年直达资金相关情况进行了梳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细谋划、高效使用直达资金

(一)总体使用情况

2020年,我区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预算7.32 亿元,其中:新增地方一般债券资金 0.3亿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32亿元、正常转移支付资金0.05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5.65亿元,已按照规定时间全部细化至具体执行单位。

截至目前,我区直达资金支出6.7亿元,支出进度为91.6% 。其中:新增地方一般债券资金支出0.13亿元,支出进度45.5 %特殊转移支付资金支出1.32亿元,支出进度100%;正常转移支付资金支出0.05 亿元,支出进度100 %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出5.2亿元,支出进度92%

(二)资金分类支出情况

从我区直达资金支出重点项目上来看,体现了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总体要求。首先,支持了疫情防控,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持久战;二是重点帮扶了相关企业,切实保护市场主体;三是着力民生改善,兜牢兜实了基本民生底线;四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稳步推动“内循环”。具体来看:

1新增地方一般债券方面,安排我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3000元,极大地缓解了财政预算资金支出压力。

2、正常转移支付方面,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支出51万元、安置补助经费支出437.6万元,重点民生领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疫情支出。

3、特殊转移支付方面,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用于保障教育、公安系统人员工资和归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1500万元;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78万元,2020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4.2万元,依据市局文件归集,及时拨付资金市局指定账户;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61.49万元,用于困难群众、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缓解了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有效消除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不利影响;体制结算和各项补助结算等资金支出610.32万元,用于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和物资设备采购,有效提升我区疫情防控能力;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出736万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资金支出189.9万元,助力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4、抗疫特别国债方面,总体上坚持了疫情防控和助企纾困导向,优先用于应对疫情发生的一次性支出,同时统筹了一部分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情况为:(1)积极保障疫情防控相关经费。安排预算支出1.5亿元,主要用于我区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隔离点相关经费、疾控病原体快速监测平台建设、疫情期间区域病媒防治环境卫生清洁等费用。(2)着力提升公共卫生、基层卫生体系能力。安排预算1.33亿元,主要用于我区疫情防控能力提升建设、提升卫生服务能力卫健系统设备购置、医疗卫生机构新建改扩建等。(3)坚持惠企利民导向,助企纾困,大力提升教育基础设施水平。安排预算0.7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疫情期间房租补贴,支持流动人口及企业人员档案查询项目、公交运营进行补贴费用、支持我区国有企业疫情期间减免房租补贴、疫情防控惠企经费、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设施运行维护经费、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保经费和防疫设备购置等。(4保障重点民生领域支出资金,安排预算2.1亿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低保补助、归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保障补助、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土地和地表水环境等。

二、高度重视、严格监管,确保资金政策规范精准落地

一是做好资金分配。按照审定的资金分配方案及时下达预算,不推迟下达和截留挪用,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对直达资金单独下达、单独标识,确保直达资金分配依据、分配方式和分配标准科学合理,分配方向符合政策要求。

二是确保资金到位。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点对点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杜绝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情形。

三是依托平台做好管理。及时将资金下达支付等数据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依托监控系统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实现资金台账与线下数据同步,定期对账,全过程监控资金使用情况,对受益对象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加强动态跟踪监控,相关手工填报数据真实准确。

四是强化预警和监管。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依托监控系统建立常态化监督和预警机制,及时核查预警事项,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

三、着手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直达机制有关工作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工作部署,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总结2020年经验做法,继续规范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助推政策资金更快惠及基层、企业和民生,确保直达资金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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