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街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7 16:45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华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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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华新街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实现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我街道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年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法2次。组织全街干部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完成率达100%。通过自下而上方式,各社区遴选出5名法律明白人,组织法律明白人线上与线下结合开展学习培训,不断加强基层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机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副职直接抓,各相关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二是强化履职述法。街道领导班子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将法治政府建设内容列入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内容,列入街道工作报告以及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街道主要领导针对民心工程建设、创文巩卫、安全稳定、城市管理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规范执法行为,贯彻落实执法“三项制度”

1.落实“三项制度”,保证执法力度。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公开制度。通过东丽区政务网、信用东丽网站、执法监督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示公开执法内容,接受上级部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二是完善执法过程全过程记录机制,利用执法记录仪、监控视频、录音电话等设备,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同时,聘用律师事务所担任外部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街道行政执法工作,对重难杂疑案件审核进行指导,确保“零诉讼、零复议”。

    2.严格落实“依法免罚+柔性执法”制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对于初次违法且违法情节轻微的相对人,采取教育规劝为主,讲明法律依据及违法后果,引导其规范自身行为。针对屡次违法但情节轻微的相对人,如占路经营摊贩,坚持“一规劝、二教育、三暂扣”的整治原则,以社区志愿服务教育代替行政处罚,引导其身体力行,主动参与到维护街容街貌行动中。

(四)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执法与实效双向并举

1.高效开展执法工作。一是以生活垃圾、“七小行业”“门前三包”等领域为重点,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检查1000余次,累计纠正底商外溢、社区堆物、门前不洁、垃圾未分类等问题点位400余处次,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45份,作出行政处罚144起,罚款26050元。二是全面加强违建日常巡查管控,对新增违建做到“即查即拆”,全年发现9处在建违建,通过政策讲解劝导其自拆,节约资金约5万元;继续推进街域内违法建设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完成“一户一档”工作。三是采用“巡查+值守”方式,治理重点点位、重要时段占路经营问题。

2.创新破解执法难题。一是借助申请财产无主认定立案司法手段,破解28辆无主“僵尸车”无法处置难题,成为天津市借助司法手段处置“僵尸车”第一案。全年共排查出废弃汽车46辆,已全部清理完毕。二是理顺强制拆除过程中拆违费用追缴的法律程序,并完成1例通过向违建业主下达追缴费用通知书,扭转其违建成本低的心理预期,促进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案例,在街域内形成“不敢建、促自拆”的威慑力。

(五)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华新绿色高质量发展

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15条措施》文件精神,认真对照《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街道工作实际,深化“五减”改革,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全面推行承诺审批制度,取消各类证明,着力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建章立制,常态化提升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统筹街道现有干部力量,建立完善企业问题帮办代办机制,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帮助企业解决融资、信贷等难题,不断增强服务企业能力。

(六)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法治宣传工作

一是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制定街道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压实各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利用“三八”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宣传节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以浓厚节日氛围烘托法律宣传效果。深入5个社区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信访工作条例》《天津市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向辖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500余份,现场接待法律咨询210人次。通过法治宣传进社区系列活动,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打通宣传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是精准普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优势,结合村居律师值班咨询制度,先后组织专业律师到社区值班56次,邀请律师到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坐班答疑46次,共接待来访群众100余人次,接待咨询60件,多数为遗嘱继承、婚姻家庭、邻里、物业等类型纠纷,为广大辖区群众提供精准、高效和便捷的法律服务,得到群众的称赞与认可。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涉及事项多,覆盖领域广,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经验、专业素养、理论知识有较高要求街道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力量相对薄弱。占路经营、楼道堆物非法广告、违法建设等城市管理顽疾,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缺乏综合整治体系,极易出现回潮反复。

二是普法宣传效果有待增强。群众支持参与是做好街道行政执法的重要基础。在日常工作中,对法律法规的宣讲大多通过边执法、边普法的形式开展,系统性统筹和针对性部署不够,普法手段相对单一,群众对街道执法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了解不够,导致不理解、不配合现象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工作阻力。

三是部门上下联动不够顺畅。2023年,街道行政执法权限重新调整后,街道承接300余项行政执法事项。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与职能部门对接不紧密、联动不顺畅等现象,造成执法效率低下和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需进一步与相关部门梳理和沟通。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普法队伍。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统筹街道司法所、派出所、工商所以及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力量,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培训,强化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动员律师、法律工作者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广泛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各种活动,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街群众法律素质。针对企业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在执法过程中落实“以案释法”工作要求,深入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进企业,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共同营造法治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

二是进一步抓好执法能力建设。着力打造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岗位职责分工,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对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进一步对业务知识进行培训,通过线上培训、法律法规学习、专项演练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区级部门联动。积极探讨区级职能部门街道行政执法有机结合的方式方法,加强规自城管、司法市场监管卫健、安全等部门的紧密沟通,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相关程序,优化现有执法办案流程,坚决做到“零诉讼”“零复议”,形成权责清晰的行政执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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