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教育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16:46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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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教育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市区法治建设各项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1.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抓“关键少数”。区教育局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垂范,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规定篇目,专题学习了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市区各项部署,提高履职能力。二是抓谋划安排。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从学法对象、学法内容、学法方式等方面对学法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抓全员覆盖。将宪法法律培训学习列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组织干部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坚持每月一次的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坚持学习《学习强国》,天津市领导干部网络专题学习,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宪法》《民法典》《法治天津建设规划(2021-2025)》《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效果明显提升。

2.不断深化“法律七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2023年东丽区教育工作要点》《2023年东丽区教育系统普法教育计划》《东丽区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明确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推动法治建设落地落实。组织开展法治进机关、法治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活动,在全区中小学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全体师生自觉学习、宣传、遵守、维护民法典。

3.聚焦“学法源头”,筑牢法治根基。抓住青少年“学法源头”,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通过开学典礼、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4.完善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普法教育网络,组织学生到法院、国防教育、禁毒教育基地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法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聘请警察、法官、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定期到学校开展普法知识专题讲座。开展东丽区青少年法治服务站建设活动。

5.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中心组学习和局党委会、局办公会、100个基层党支部理论学习重点内容,通过专题培训、法治讲座、全体会、自学等形式进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2023年教育局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7次,党委书记、局长魏俊梅进行《宪法》专题讲座2次;分管负责人李正午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3次。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6.加强培训,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教育局行政人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熟悉掌握各种法律、条例、条规,今年我局共组织机关各科室学习、各类培训15次,“以案释法”专题活动两次,参加人员1500余人次,主要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推进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努力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通过全面的学习和讲解,教育局行政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坚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受到了各教学单位和百姓的好评。

二、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发挥作用情况。

1.充分发挥教育局党委在法治建设中的统一领导作用。认真学习《法治天津建设规划(20212025年)》《天津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并按照任务分工结合教育局实际工作,制定措施和办法,明确责任科室负责人,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工作落到实处。

2.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年初召开党委会专题听取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年终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会,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进行述职评议。

3.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于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依法依规办事,在干部提拔任用、基建维修招投标、大宗设备采购、涉及民生的招生入学等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方面,都在充分评估论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研究后实施,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情况。

1.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规,制定并下发《东丽区教育系统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活动安排的实施方案》,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遵守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规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2.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把“制发”入口关。严格按照《东丽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要求,按照区法治办部署,完成教育系统中央法治督查任务。

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根据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目录清单结合实际需要确定。体现依法决策,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决策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持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教育局及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已100%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在推动规范管理、依法办事、民主决策、维护师生权益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4.落实“三项制度”,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教育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权责清单等进行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执法、亮证执法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细化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配置执法记录仪真实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妥善保管录像、录音、照片等音视频资料,供随时调阅查看,保证执法全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每个行政处罚案件的执法程序、违法事实、适用法律、处罚标准和证据材料,通过局长办公会进行认真审核,形成法制审核纪要,对审核存在程序不合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处罚不适当的案件坚决驳回。

5.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意识,落实教育领域执法检查和各类办学主体的日常监管。制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完善“两库一清单”。坚持依法治教,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科学规划“十四五”教育资源建设布局,进一步完善《东丽区教育资源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年)》,从规划源头上着力解决我区教育资源“南密北疏”,布局不均衡的问题。

6.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有:依法全面履行政职能情况,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情况,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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