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司法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1:54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司法局
字号:
    

2023年,区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为我区全面建设科创绿谷、都市新区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保障。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1名行政执法人员遴选至其他单位,执法人员总数较上一年度减少1名。目前,区司法局共有持证执法人员5名。

(二)行政执法案件情况。区司法局作为律师、司法鉴定所等行业的监管机构,2023年行政执法办案量较上一年度增加1件,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机关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越来越多的群众更倾向于向执法机关反映相关诉求来维护权益。

(三)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年初,区司法局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了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并对行政执法领域的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工作时间等作出统筹安排,已按计划完成。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推进事前公示、事中公示和事后公示。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培训和监督检查,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做出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由区司法局法制审核人员进行法制审核,并提出法律意见。按照《天津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含免罚事项清单)》《天津市司法行政机关公证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含免罚事项清单)》等文件要求,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着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组织相关科室和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天津市司法局印发的《天津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检查文书参考样式》《天津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处罚文书参考样式》,提高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质量和水平,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执法工作,在执法过程中,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坚持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切实把执法过程变成普法过程,规范执法活动,实现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组织全区律师开展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专题培训,加强对全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警示教育,提高执业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律师行业依法依规执业。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抽查大类、抽查事项、检查对象、事项类别、检查方式、检查主体和检查依据等,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库。依托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创建检查计划及检查任务,从“两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每次随机抽查由2名检查人员负责,并完成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随机匹配。其中,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包括16家律师事务所、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1家公证处和1家司法医学鉴定所。检查任务完成后,及时通过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完成执法检查结果回填和公示。全年共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2次,有力促进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执法方式创新情况。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过程中适用信用承诺制,探索“柔性执法”,加大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激励、扶持力度,并适当减少日常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频次。对信用等级最低档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年度检查考核时,列为重点核查对象,增加日常实地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频次。

(四)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持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办案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本年度培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行政执法工作中易发的程序不严谨、行政裁量随意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安排授课内容,通过讲授典型案例,让行政执法人员深入了解执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对应的解决方法,提高实际操作能力。根据行政执法工作的发展变化和行政执法人员的需求,适时调整和完善培训内容,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2023年,区司法局先后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知识培训和讲座,完成学法用法网上考试,通过网络平台组织自学并通过执法人员自学考试,引导行政执法人员树立正确执法理念。

三、存在问题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升。司法行政执法涉及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多个领域,执法专业性要求较高,行政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执法工作新要求,特别是在执法过程中对裁量基准的理解和适用能力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做好本系统普法,在执法过程中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活动。

(二)持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积极做好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筹备工作,丰富培训内容,培训内容涵盖理论知识、案例分析、执法理念等内容。将业务培训和执法案卷评查有机结合,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持续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充分依托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等系统,强化执法全流程监督,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

jiucuo.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