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05-08 00: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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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东丽区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年1月8日 在东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王峰

各位代表: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大会作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参加会议的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我区“二三三五五”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全区人民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的复杂变化,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结构调整,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财政部门坚持以财政增收为中心,着力优化收入支出结构,强化债务管理,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管理水平,圆满完成了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财政预算任务。
2013年实现区级一般预算收入78.3亿元,同比增长20%,完成预算100.4%,按现行财政体制,实得财力预计为76.8亿元。
2013年实现一般预算支出76.8亿元,完成预算101.1%,其中:基本支出16.7亿元,占总预算的21.7%;项目支出60.1亿元,占总预算的78.3%。全年预算执行结果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2013年各项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亿元,完成预算97.8%,同比减少4.5%。主要是压缩行政运行支出和经常性项目支出规模减少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3.37亿元,完成预算100.6%,同比减少6%。剔除同期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
3.教育支出13亿元,完成预算104.9%,同比增长10%。主要是新市镇学校建设和现代化达标项目增加的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1.6亿元,完成预算114.3%,同比增长35%。主要是支持科技企业发展增加的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98亿元,完成预算103.7%,同比减少46%。剔除上年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建设支出,按可比口径增长5%。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亿元,完成预算106%,同比增长10%。主要是提高养老待遇、低保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以及新市镇养老中心建设增加的支出。
7.医疗卫生支出3.7亿元,完成预算112%,同比增长1%。剔除上年东丽医院建设支出,按可比口径增长15%。
8.节能环保支出0.24亿元,完成预算62.4%,同比减少33%。剔除上年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支出,按可比口径增长10%。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9亿元,完成预算101%,同比增长32.3%,主要是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的支出。
10.农林水事务支出2亿元,完成预算106%,同比增长10%。主要是提取水利专项资金以及高速路绿化带管护等项目增加的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0.37亿元,完成预算83%,同比增长19.4%。主要是整合农村客运班线、公交线路补贴增加的支出。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2.2亿元,完成预算,同比增长60.3%。主要是支持企业发展增加的支出。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21亿元,完成预算92.3%,同比减少6%。主要是停止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减少的支出。
1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16亿元,完成预算83.4%,同比减少42%。主要是压缩项目减少的支出。
15.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支出740万元,完成预算60%,同比减少35%。剔除上年贯庄国家储备粮库建设支出,基本持平。
16.其他支出13.67亿元,完成预算。
2013年实现基金收入5.2亿元,完成预算17.6%,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完成3.6亿元, 完成预算12.9%;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完成1.3亿元, 完成预算92.9%;残疾人保障金收入完成0.23亿元, 完成预算115%。
实现基金支出11.4亿元,完成预算38.5%,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11.2亿元,完成预算53.3%;残疾人保障金支出0.14亿元,完成预算70%。
以上各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在决算编制完成后会有所变动。
2013年,财政工作在经济增长趋缓的形势下取得了较为明显成绩。财政收支总量不断扩大,区级一般预算收入突破75亿元大关,财政实力显著增强,公共财政职能进一步强化,民生投入规模和比重不断提高,对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增强。财政改革不断深化,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财政工作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经济形势复杂严峻,下行压力加大,结构性减税等政策对收入增长造成影响,全年税收增长低于预算安排,财政增收的难点和不确定因素较多。非税收入占比较高,可支配财力增长不明显。民生支出增长较快,法定支出增长难度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受收支结构影响,提高比例压力较大。促进发展改革、调整经济结构加大财政支出压力。市容环境、基础设施、城市化建设及偿债等项目支出大幅提高,加剧了预算平衡难度。
为圆满完成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财政预算任务,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要求,深入开展“促发展、惠民生、上水平”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协调,科学合理安排,强化管理,攻坚克难,确保完成预算任务。
(一)强化收入征管,努力完成预算收入任务
2013年,各执收部门高度重视组织收入工作,加大征管力度,完善征管体系,强化收入动态分析,努力克服征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好纳税服务管理工作,加强与重点企业的沟通协调,开展印花税等税种征缴专项行动,保持了税收增长。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扩大收入规模。与高新区签订分成协议,实现了与市级经济功能区税收、土地分成全覆盖,提高分成透明度,增加可用财力。
(二)注重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注重涵养税源,制定了推动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政策措施,调整引进高层次人才扶持办法,支持博士后工作站等平台建设,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大力支持“122”计划实施,促进研发机构聚集,支持“小巨人”企业发展,推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载体建设,努力形成科技研发、技术、人才、金融等要素聚集效应,提高区域发展自主创新能力和内生增长动力。落实扶持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大项目、好项目建设。加大对冲基金扶持力度,纳税效果显现,支持专业招商中介发展,促进楼宇经济快速发展。及时兑现“营改增”财政扶持资金,促进第三产业发展。
(三)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做到有保有压
强化支出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及时制定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政策措施。在继续实行公用经费零增长的基础上,压缩20%经常性项目预算,停止安排楼堂馆所新建项目经费,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修缮改造和公务用车购置审批,严格审核财政供养人员,全面清理公职人员“吃空饷”,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切实降低行政成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首次下降,压缩后的预算全部用于民生支出。新增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补贴、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救助范围,实施特困家庭血液透析救助、低保、特困、优抚对象意外伤害险、城市三无人员生活救助、困难家庭火灾救助、优抚对象医疗巡诊补贴、社区矫正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学前教育资助、计生特扶养老院入住补贴补助等政策,健全社会保障和救助政策体系,全区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年直接用于民生支出的资金4.9亿元。落实农民退养、被征地农民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1.4亿元。拨付居家养老服务、高龄老人、军队移交离退休人员、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各项生活补助、补贴0.95亿元,切实提高养老保障水平。投入公共卫生免费服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补助、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等补贴1.2亿元,不断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兑现优抚、低保特困、孤儿、流浪人员、单亲母亲、困难家庭学生等特殊群体补助、补贴6500万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投入残疾人托养、托教服务、意外伤害保险等资金1000万元,提高残疾人群保障水平。安排公益性岗位、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各项补贴6000万元,推动创业就业工作发展。
(四)健全公共财政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增加 “三农”、教育、公共卫生等重点社会事业投入,加大文化、体育、科技、环境整治、旧楼区改造、城市化建设等项目投入,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公共财政职能进一步增强。
加大“三农”投入,农林水利支出2亿元,落实设施农业、防汛、动植物防疫等补贴资金0.21亿元,安排水利专项资金0.86亿元。增加教育投入,改善教育教学环境,实施义务教育高水平和高中校现代化达标建设,提升学前教育水平,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安排东丽医院二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资金0.6亿元,投入农产品质量检测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建设经费506万元。推进文体事业发展,落实国民体质监测、游泳中心、体育中心改造及设备购置3000万元,投入农村电影放映、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东亚运动会等群众文体活动经费900万元,健全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四清一绿”、“郊野公园”、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投入,开展环外旧楼宇改造、市政管网设施建设,落实环境建设、维护等资金3.2亿元,大力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区域生态质量和环境水平。
(五)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追加预算审批,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强化支出过程控制。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各类账户76个,严格财政监管。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检查,完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机制。积极推进“三公经费”等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增加偿债储备,合理调控各方面资金,确保到期债务偿还,有效防范化解财政和金融风险。做好市对区县财政体制调整工作,全面核查异地纳税企业,确保我区既得利益。完善街道、功能区财政体制调整配套政策,做好培训工作,及时拨付超收分成资金,充分调动各街道、功能区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二、2014年预算草案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面推进我区“二三三五五”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财政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税收增长仍面临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债务风险问题较为突出。支出方面,民生领域投入继续加大,法定以及绩效考评相关支出压力较大,环境整治、城市化、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建设支出仍将大幅增加,调结构、促改革等方面支出将进一步加剧财政收支矛盾。面对新的形势,必须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要求,勇于创新,深化财政改革,强化收支管理,扎实苦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4年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的指导原则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区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二三三五五”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全面贯彻区委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强收入征管,扩大税收规模。遵循谨慎稳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消耗性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证教育、科技、农业等法定支出增长,加大重点社会事业、城市化建设和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不断提高公共财政支出比重。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深化预算改革,完善财政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2014年一般预算收支安排
计划安排区级财政收入90亿元,比上年增长15%,实得财力为88.3亿元。
计划安排财政支出88.3亿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18.5亿元,占总支出的21%;项目支出安排67.15亿元,占总支出的76%。预备费安排2.65亿元,符合《预算法》规定的比例。
支出安排的主要项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亿元,增长5%。主要是预留公积金调标等增加的支出,剔除此因素安排各单位项目预算下降5%,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2.公共安全支出3.4亿元,增长2%。主要是上年安排检察院办案用房建设支出,按可比口径增长5%。
  3.教育支出14.9亿元,增长15%,主要是安排中小学校、幼儿园修缮改造以及教学设备购置等改善教育教学环境方面增加的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1.8亿元,增长15%,主要是支持“122”计划实施增加的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亿元,增长1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亿元,增长15%,主要是安排各项社会保障调标政策增加的支出。
7.医疗卫生支出4.1亿元,增长12%。剔除上年东丽医院建设支出,增长15%。
8.节能环保支出0.26亿元,增长10%。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9.7亿元,增长16.5%。
10.农林水事务支出2.2亿元,增长10%。
11.交通运输支出0.4亿元,增长10%。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4.7亿元,增长20%。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2亿元,增长5%。
1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17亿元,增长5%。
15.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0.08亿元,增长5%。
16.其他支出15.9亿元,增长17%。
(二)2014年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计划安排收入10亿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8.5亿元、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安排1.3亿元、残疾人保障金收入安排2000万元。计划安排支出10亿元,主要是安排水利专项资金0.2亿元、教育专项资金0.2亿元、新农村建设资金0.4亿元、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0.1亿元、偿债准备金1.2亿元、土地出让金成本6.4亿元、地方教育费附加支出1.3亿元、残疾人保障金支出0.2亿元。
三、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为建设美丽东丽奠定坚实的财政基础
2014年是全面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完成好2014年的各项财政工作,对于保持经济持续平稳增长,实现“二三三五五”奋斗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财政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征管工作,优化收入结构
注重收入结构调整优化,提高征管水平,完善税收征管体系,做好纳税服务管理工作,加强与重点企业的沟通协调,扩大税收规模,提高可支配财力。强化收入动态分析,及时解决组织收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持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注重涵养税源,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完善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政策措施,通过健全“投保贷”一体化体系,支持经济转型和企业发展,提高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122”计划以及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取得实效。继续做好“营改增”财政扶持工作。及时落实与市级功能区分成资金。强化非税征管,努力扩大收入规模。
(二)进一步严格支出管理,调整支出结构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原则,强化会议、差旅、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培训等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大力压缩一般性、消耗性支出。压缩后的预算全部用于民生领域投入,着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14年将全面实施创业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出台艾滋病儿童基本生活救助、城市三无人员入住养老机构补贴、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提高低收入人员重大疾病、困难群众、高龄老人等补贴、救助标准。新增预算2000万元。
全年投入民生领域资金5.1亿元。重点投入三个方面,一是安排农民退养、被征地农民、高龄老年人、残疾人、农村老党员、义务兵、军队移交离退休人员等特殊群体保障、补贴资金2.6亿元。特困、优抚对象、三无、五保等困难群体补助资金6500万元,进一步保障各类人群基本生活。二是安排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补助、公共卫生服务等资金1.2亿元,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能力。三是安排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自谋职业、职业介绍及培训、各类公益性岗位开发、公益性公司从业人员补贴等资金7000万元,促进创业就业。
(三)进一步发挥公共财政职能,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继续提高“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生态环境、公共设施、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支出比重,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水平,促进“沃土计划”实施。加大“三农”投入,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足额提取水利专项资金,推进清水工程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按照“美丽天津一号工程”要求,加快推进“四清一绿”等各项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完成旧楼区改造任务,整合完善公共交通网络建设,改善生活环境。继续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投入,提高支出占比。足额安排学前教育提升计划和普通高中现代化建设达标创建预算,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增加公共卫生事业投入,全面落实公立医院改革各项政策,启动中医医院改扩建和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工程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民健身暖心计划,提高文化馆、图书馆开放能力,推进文化百团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文化体育事业服务体系。
(四)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管理水平
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财政保障力度的同时,确保各类财政性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严格预算审批程序,提高部门预算批复率及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实施绩效评价,扩大绩效改革范围。继续深化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账户管理,推动街道改革试点,强化支出过程控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资金监管。认真执行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有关程序规定,出台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规范管理程序。继续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着力防控债务风险,加强资金管理,加大财政往来款、结余资金清理力度,严格“借用管还”管理机制,切实落实主体偿债责任,坚持量入为出,控制好建设资金投放时序。加快土地整理、出让,实现融资、建设、出让、偿债的良性循环,增加偿债储备,努力化解债务,降低规模,防范风险。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配套政策,理顺事权、财权,充分调动街道、功能区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各位代表:
在实现我区“二三三五五”奋斗目标进程中,财税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和艰巨,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财政改革,健全体制机制,发挥职能作用,坚持用更高标准推进各项财政工作,锐意进取,顽强拼搏,为高水平建设现代化津滨新城区,加快建设美丽东丽而努力奋斗!




2014年其他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主要安排偿债准备金3亿元、国有资本金3亿元、公益性建设项目回购资金3亿元、体制超收分成资金2亿元、预备费2.65亿元、被征地农民及农民退养补贴1.1亿元、市直属部门补助经费0.6亿元以及提取水利等专项资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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