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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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218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做好我区2020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工作,规范收费行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

范围内实施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非企业组织,均应向发展改革、财政报告2020年度收费情况。

二、报告内容

(一)各收费单位如实逐项填写《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2020年度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告表》和《2020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见附件)中列明的内容,并撰写本单位2020年度收费情况分析报告(加盖公章)。报告内容包括:年度收费项目变动情况;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收费金额、支出金额及其变化情况和原因分析;收费公示情况(包括公示位置、公示方式、公示内容等);对规范收费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各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收费单位的报告内容进行审核汇总,并形成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2020年度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告表》和收费情况分析报告(加盖公章)。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各收费单位将书面材料和报表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各业务主管部门于2021420日前将本部门收费情况报告、汇总报表及所属收费单位报表报告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通过邮箱一并报送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电子报表可登录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主页最下部位置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四、相关要求

    各收费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要准确、及时上报各类数据及报表,结合收费情况报告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做好依法依规收费。

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王瑞

联系电话:84376925

邮箱地址:dlqfgw06@tj.gov.cn

财政局

联系人:胡秀竹

联系电话:84376775

邮箱地址:dlqjczj04@tj.gov.cn

附件:1.《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收费

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2182

2. 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

3. 2020年度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告表

4. 2020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

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

20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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