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丽区征告字〔2024〕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新立街泥窝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及《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国家级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更新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一期新建三条道路及园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用于新建四纬路(六经路东-航新路西)和七经路(先锋东路南-海河东路)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四纬路现状道路以东,西减河以西,七经路现状道路以南,海河东路以北的土地,面积约3.3488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17日起,由东丽区新立街道办事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7日至4月29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东丽开发区二经路增2号
邮编: 300300
联系人:冷鹏飞
联系电话:84858505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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