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东丽区教育系统2023年度校园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1 18:3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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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东丽区教育系统2023年度

校园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校(园)、职教中心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两委关于校园安全工作部署,区教育局根据市教委工作安排,研究制定《东丽区教育系统2023年度校园安全工作要点》,现印发各单位,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东丽区教育系统2023年度

校园安全工作要点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及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新要求,切实做到校园安全“狠抓主体责任落实,狠抓规章制度执行,狠抓常态化监管”,全面提升校园安全工作管理水平,确保全教育系统平安稳定,特制定2023年度校园安全工作要点。

一、切实抓好制度建设,完善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1.健全校园安全责任体系。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和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各自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

2.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预案。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风险特点,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方案、预案。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开展防震减灾、消防逃生、等各类应急疏散演练。全面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全力保障校园安全。

3.完善教育风险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风险研判评估和防范化解的风险管理机制,学校(园)支部会和校长(园长)办公会要定期研究校园安全工作,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评估排查,科学制定风险隐患防范整治方案,及时消除隐患,有效管控风险。要认真做好校方责任险投保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本单位实际认真选定校方责任险的险种和保障范围,做好投保、续保等各项工作,督促协调保险公司及时理赔等事宜,积极化解教育风险,提高安全工作效能。

二、切实抓好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4.扎实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安全教育课程计划,做到安全教育教材、师资、课时、考核“四落实”。全面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实际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重点加强防溺水、交通、消防、食品、传染病防治、心理健康、反诈、禁毒、防性侵、防欺凌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学生预见安全风险及防范事故发生的能力。

5.加强教职员工安全培训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教职员工安全培训工作,对本单位教师、保育员、食堂从业人员、安保人员、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等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教职员工安全意识,熟练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工作标准,提高业务能力以及事故处置能力。

三、着力抓好措施落实,强化校园安全常规管理

6.加强校园安保工作。落实修订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国家标准(2022GB/T29315-2022),巩固校园三防建设4个100%。落实校园封闭管理措施,加强外来人员身份查验、进出校园登记。落实巡逻巡查制度,校园安全保卫人员加大校内及校大门附近巡逻巡查频次,做好巡逻巡查记录。落实护学岗制度,由值班领导带队,班主任、教师、家长志愿者等人员组成护学岗,在学生上下学时段维护秩序,保护学生人身安全。按照《东丽区教育局关于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防示范建设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底前,全区80%的学校要达到示范标准。

7.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健全防溺水工作机制,落实防溺水工作“十条硬措施”,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签订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目标责任书,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到防溺水工作“六个一”,让学生牢记“六不一会”,全面提高了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能力。配合街道开展水域隐患排查,提醒监护人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8.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天津市中小学安全管理规定》,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能力。开展校园危化品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校园实验室危化品管控措施,组织开展实验室负责人、理化教师等人员安全培训,全面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9.加强食堂和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加强食堂管理,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措施,强化食品贮存、清洗、加工、保温、配送等环节卫生,做好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等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开展食堂从业人员、食堂管理人员安全卫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规范操作流程。开展食品安全卫生自查,降低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高度重视领导陪餐、食品留样、索票索证、台账建设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和细化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10.加强交通安全工作。及时更新完善学生乘车台账、驾驶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工作,压实校车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联合属地政府、交警等部门开展校车安全专项督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拒乘非法接送学生车辆,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学生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

11.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健全校园卫生各项制度、方案、预案,加强对新冠病毒、诺如病毒、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水痘、结核病等传染病宣传教育,提升师生卫生健康知识。落实教育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等制度。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师生健康教育和管理,培养师生良好卫生习惯,杜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12.加强反诈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反诈工作领导小组,把反诈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重点工作,与学校安全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建立反诈长效工作机制,压实责任,明确目标,深入开展反诈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确保各项反诈措施落地见效,大力保障师生财产安全。

13.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好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强制报告责任人培训等“三项”制度。开展重点青少年(儿童)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校园性侵害事件发生,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建立特殊学生群体关爱服务领导小组,强化五类重点青少年(儿童)群体心理疏导、精准帮扶,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织牢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的防护网。

14.加强校舍设施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舍、设施使用维修管理制度,落实防坠措施,定期对校舍、围墙、厕所、场地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检验,及时排除风险隐患。校园内有施工的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安全要求,全面落实工地安全相关措施,保障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

15.加强住校生安全管理。健全住校生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各项住校生安全管理措施,重点要求宿舍管理人员每日开展夜间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加强学生宿舍设施配备检查检修,确保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床位等符合安全标准,开展学生宿舍电气线路及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杜绝学生宿舍火灾事故发生。

16.严格执行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开展师生教育培训、研学旅行等集体外出活动以及在校内举办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活动,必须制定活动方案和相关应急预案,报请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实施。

17.有序开展其他重点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本单位实际和相关时间节点有计划开展防灾减灾、森林防火、反恐防暴、扫黄打非、反邪教、反拐、防踩踏等重点工作,利用法治副校长、校医、等校内外资源,全面开展宣传、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安全。

四、着力抓好隐患整治,加大督导检查考核力度

18.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意识,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防控体系,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分级分类,确定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实现校园安全隐患整治闭环管理,全面消除校园内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整洁、健康文明、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

19.深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要构建校园安全协同联动机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主动联系、紧密配合属地政府以及公安、交通、市场、城管等职能部门,形成整治工作强大合力,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解决校园周边违法经营、交通堵塞、乱搭乱建、噪声污染等问题,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切实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

五、积极开展各项创建工作,打造平安和谐美丽校园

20.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平安校园创建是平安东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全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主动申报“平安校园”,并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为抓手,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不断提升校园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21.开展无诈校园创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开展无诈校园创建工作,通过压实工作职责,开展反诈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反诈管控各项措施,有效提升师生防诈反诈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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