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红胖胖餐饮店经营不合格菜心蛰皮(自制)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2-26 13:54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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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东丽区红胖胖餐饮店销售的菜心蛰皮(自制)

(一)抽检基本情况。菜心蛰皮(自制)(抽样单编号:GZJ23120000001845218,生产日期:2023-11-18,抽样数量:1kg),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情况。经查,当事人购进5kg海蜇。向抽检单位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售出1kg菜心蛰皮(约含蛰皮800g),其余销售给进店消费的散客(已无法查清具体销售对象)。产品已被市场消化,无法召回。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经核实当事人被抽检餐品菜心蛰皮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是因为餐品种原料蛰皮含铝超标导致,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商户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证经营的产品均来源清楚,确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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