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街河(湖)长“向群众汇报” 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3 16:05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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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河(湖)长办印发《天津市河(湖)长“向群众汇报”工作方案》的相关工作要求,定期向群众汇报履职情况,自觉接受群众评判和监督,现将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向群众汇报”情况

街级总河(湖)长采取了以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的方式“向群众汇报”河(湖)长制的相关工作。

1.街域河湖总体情况。一级行洪河道海河(崔家码头~泥窝)7公里;二级排水河道1条,外环河2.25公里;二级河道西减河2.6公里、西河3.8公里,总长6.4公里;主要干支渠共9条,总长17.2公里;坑塘总计18座,共140.03亩。

2.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街“河(湖)长”组织体系,实行“双总河(湖)长”制。街级总河(湖)长由街道党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同时担任,负责辖区内一、二级河道的管理。街级河(湖)长由街道7名处级干部担任,负责包联区域干支渠以及坑塘的管理。成立新立街河(湖)长制办公室,设在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河(湖)长制的分管领导兼任,承担组织、推动、协调河(湖)长制的具体工作。

3.河(湖)长主要职责。街级总河(湖)长是辖区推行总河(湖)长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负责辖区内推行总河(湖)长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考核监督。总河(湖)长每月至少巡河(湖)1次,巡视、调研、暗访辖区内的河道水质、环境整治工作进展等,及时发现和掌握辖区内涉水的各类问题,并协调解决。街级河(湖)长是管辖河渠坑塘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区级河长的工作部署,组织区域内的河渠水系截污、治污、保洁、绿化、巡查、监管、执法和保护工作,配合市、区河渠综合整治。街级河(湖)长每周至少巡视所负责的河渠坑塘1次,督查涉河渠坑塘各项工作的进展,及时发现、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八项工作任务:(1)加强水资源保护。(2)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3)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及湖泊水域空间管控。(4)加强防洪除涝安全建设。(5)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6)加强水环境治理。(7)加强水生态修复。(8)加强执法监管。

4.开展海河清障行动。联合区河长办、区农业农村委每月定期对辖区内海河沿线网箱网障、钓鱼平台、渔船及阻水设施进行清除,对堤岸垃圾进行清理。在清障过程中,新立街道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向设障人发放《关于清除海河船只及阻水障碍物的通知》。通过标本兼治,全面提升海河新立段水环境质量,累计开展“四乱”清整行动6次,出动人员50余人,清理船只21艘,钓鱼平台9个,插杆29个,地笼560米。

5.“清河湖”行动。梳理排查辖区内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清河湖”问题排查整治台账,累计排查水面聚集漂浮物(垃圾、浮萍)类问题32处,清理垃圾9.2吨,完善河湖保洁制度,配备巡查保洁人员,确保河湖保洁责任落实到位。

6.着力提升河湖水质环境。对辖区内28个一二级河道排水口门持续监管,不间断排查辖区内入河排污(水)口门的情况,坚决不能漏排。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禁止非汛期非法排水,并做好非汛期雨水排口的封堵工作。

7.水环境治理。辖区内原有黑臭水体三条,2019年经治理,三条水体水质均已达标,截止目前街域内无新增黑臭水体。

8.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目前12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拆迁滞留户安装玻璃钢污水收集罐74个,由第三方公司每月固定吸排两次,每季度约吸排生活污水400立方;在新立、宝元、西杨场、东杨场安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1台,加强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监督管理,确保生活污水集中治理。持续巩固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新立街无污水管线问题,做到污水应收尽收。

8.管网建设、养护。辖区内城市排水设施管网共计15500米,雨水管长 7305.93米,污水管总长7400米,检查井、收水井共490座,辖区内一座雨污泵站。管网及雨污泵站均由排水八所负责管理。街道3个社区内,雨水管、污水管共5103米,污水井23个,雨水检查井、收水井共34个。街道管辖的排水设施继续聘请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定期维护清掏,全年累计管网清掏45公里,清掏管井数量315座,清理污泥512余吨,确保排水管网完好畅通,保证居民生活污水正常排放。

9.建成区污染源溯源排查整治工作。对建成区雨污水串流混流情况,有针对性的解决入河污染排查整治工作,累计排查出串流点24处,现场进行标记,对串流点位进行整治,通过集中排查治理,提升入河水质,从源头上遏制了污水串流情况。

10.乱泼乱倒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沿街经营门店巡查及入户宣传,特别是汽车洗修店、餐饮门店和小吃摊等,对其开展政策法规宣传,督促各经营业主规范经营,自觉履行责任区责任,维护好门店前“三包”及摊点周边环境卫生,杜绝乱泼乱倒行为,累计发放“乱泼乱倒”告知书300余份。

11.社会监督工作。积极落实河(湖)长制举报和社会监督员制度,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湖)长公示牌25块,并设立监督电话,确保监督电话24小时畅通,确定社会监督员2名,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

12.落实河湖管护长效机制。认真履行巡河职责,做到巡河留痕,工作到位,在做好纸质巡河记录的同时,利用巡河APP及时上传电子巡河记录,并做好信息报送等各项常态化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上报处理,并反馈到相应的职能部门,督促其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对水质不达标、问题较多的河道加密巡河频次,对于群众监督反馈的水环境问题要及时处理,所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解决。

13.水环境日常保洁机制。2023年街道聘请第三方保洁单位负责辖区内包保河道、坑塘、湖库环境的日常保洁工作,负责河道的打捞及沿岸垃圾的清理工作,全年共清理河道各类垃圾320余吨。

14..开展河(湖)长制宣传。每月到社区、菜市场及巡查期间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开展河湖长制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宣传活动12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切实提升公众对河(湖)长制工作的支持与参与。

15.开展涉水活动安全宣传。在海河、外环河、西河、西减河等辖区内一二级河道设立警示牌,悬挂宣传标语及现场劝导、发放宣传册等方式进行涉水活动安全宣传,并在河道湖库岸边显著位置设立警示牌12块,悬挂布标13处。 

16.河湖管理范围划届。2023年底前完成对新立村、新兴村、翟庄村等9个村内斗毛渠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届工作;完成泥窝村、新兴村、新立村等5个村内9座坑塘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届工作;完成新立郊野公园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届工作,以上涉及的斗毛渠、坑塘、湖库均已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届并已进行公示。

17.防汛抗旱工作。2023年在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的指挥下,全街各部门密切协调配合,顺利完成防汛抗旱任务。

二、加强群众监督情况

一是在街道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湖)长公示牌28块,每块公示牌上都有街道河(湖)长办监督电话,且24小时保持畅通,方便群众监督河(湖)长制工作。

二是“12345”便民服务热线,群众可通过拨打服务热线的方式对河(湖)长制工作进行监督,累计共受理水环境类举报件463件,且全部妥善解决。

三、取得成效

一是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街级河(湖)长主要负责落实上级河(湖)长交办的工作,落实责任河湖治理和保护的具体任务;对责任河湖进行日常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对需要由上一级河(湖)长或相关部门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一级河(湖)长报告。村级河(湖)长,主要负责在村(居)民中开展河湖保护宣传,对相应河湖进行日常巡查,对发现的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相关上一级河长湖长或部门报告。

二是落实河湖管护长效机制。为河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有效防止问题反复。街级河湖长利用“巡河”APP开展巡河工作,对巡河中发现的河湖问题及时制止、及时处置,下一步将提升河湖管理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及时掌握河湖治理、管理、养护动态。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巡查要常态。要认真组织河湖长巡查工作,做到巡查频次达标、问题清楚、措施实在、整改见效。河湖长要承担日常管理职责,重点是监管河道的污染情况,防止反弹;协调推进河道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特别是污染源的整治,确保任务落到实处;协调监督河道的清淤疏浚、保洁、维修养护等日常工作,确保各项长效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继续加强水环境治理。按照“一河一策”,细化和量化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和辖区内排水口管理力度,开展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推进农村水环境整治。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积极运用各种平台和形式,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及企业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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