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 24980516 地址:东丽经济开发区一经路20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 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南侧空地内 | 中铁建发展集团(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进水自一期工程d2600总进水管预留的二期分水口新建d2400管线接入二期厂区,污水处理规模为25万t/d,污水处理采用“初沉池+多级AO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紫外消毒”,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标准后通过厂外管线排入袁家河(东减河南段(津滨高速~魏王庄))。污泥经板框脱水后含水率达到60%以下,委托天津市彤泰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 2022年8月4日-2022年8月10日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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