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东丽区发改委关于核定天津市东丽区养老院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 索   引  号 :11120110000176778B/2021-00012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 文 字 号 :津丽发改〔2021〕11号
  • 主 题 分 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物价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

东丽区发改委关于核定天津市东丽区养老院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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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民政局:

你局《东丽区民政局关于申请调整天津市东丽区养老院收费标准的》(津丽民函[2021]2号)收悉。依据天津市定价目录》(津发改规〔2018〕2号的规定,通过对东丽区养老院进行成本调查,结合养老院综合情况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核定天津市东丽区养老院床位费标准为每单人间2400元、双人间1200元、多人间800元

二、养老院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并同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遇有政策调整或其他情况变化时,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

三、养老院严格规范自身收费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科学核算成本费用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养老院每年应将上年执行费标准的实际收支情况报区发改委,并按照规定接受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

五、上述规定自此文件下发起执行。

  

202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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