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新立街暑期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 索   引  号 :11120110000179119U/2021-00024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
  • 发 文 字 号 :津丽新街政发〔2018〕84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失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工作任务已完成

新立街暑期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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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监局:

按照《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暑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津安办〔2018〕35号)和(津丽安委办〔2018〕42号)文件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要求和我街实际,新立街道办事处决定由即日起至9月底集中开展暑期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整治,并制定新立街暑期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时间、范围和责任分工、整治重点

(一)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自2018年7月下旬至9月底。

(二)整治范围和责任分工

1.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后,正在或拟拆除厂房、设备、设施工程;

2.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内的排查工作,并每半个月填写暑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新立街安监办;

3新立街安监办负责暑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工作。

(三)整治重点

未批先建、资质证照不全、层层转包等违法行为和非法建设项目。

二、整治活动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8月15日前)。

各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后的厂房拆除施工,重点对施工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填写《东丽区暑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表1),并在8月16日前报送到新立街。

(二)督查检查阶段(8月15日-9月25日)。

新立街安监办组织外勤执法人员,集中对涉及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检查督查,街道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对各类重点建筑施工现场,特别是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并填写《东丽区暑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表》。

(三)总结汇总阶段(9月26日-9月30日)。

    在8月16日前将自查自改情况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9月1日前、9月15日前,将每半月的工作开展情况及《东丽区暑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表》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9月28日前工作总结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整治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我村居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建设施工领域所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街道成立由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各村居集中力量,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狠抓现场督查检查。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结合我街实际情况、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及我街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充分调动村(居)委会力量,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加强隐患整改督促落实。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完成时限,认真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提请区政府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突出强化执法和追责问责。新立街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严格行政处罚。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现场处理、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的各类建设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对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予以上限处罚,一律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新立街各村(居)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要求,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我街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持续深化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扭转事故多发态势。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31日

(联系人:张洪珍;联系电话:2486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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