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新立街关于进一步落实非洲猪瘟 防控工作的意见
  • 索   引  号 :11120110000179119U/2021-00025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
  • 发 文 字 号 :津丽新街政发〔2018〕85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失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已超过有效期

新立街关于进一步落实非洲猪瘟 防控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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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

自10月12日农业农村部通报蓟州区侯家营镇发生非洲猪瘟以来,市区领导高度重视,对防控工作及时、全方位进行部署。我街道党委、办事处积极配合区防控指挥部及区相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为进一步落实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加强领导重视,落实巡查工作。成立以村主要领导为核心的防控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将防控工作责任到人,成立巡查组包场到户巡查,确保全覆盖。加强信息沟通,落实日报告制度,关于每日巡查记录于每日下午2点前报街防控办公室。发现违规运输、补栏、生猪异常死亡的情况要立即报告街道防控办公室。督促养殖户做好日常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二、加强运输环节监管。对村(居)区域内进出生猪养殖场的道路进行排查,在村级公路附近设置一个临时消毒检查站点,安排专人配备消毒药物及工具,对运输畜禽车辆进行消毒检查。

三、坚决取缔“泔水猪”,清理不合规散养户。全面禁止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对村(居)域内的所有畜禽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一户,当场清理一户,坚决消除隐患。对在城镇居民区的养殖户及人猪混杂现象立即清理。

四、做好宣传工作。向村民、居民宣传非洲猪瘟防治的相关知识,协助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和各项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工作。

附:1.东丽区村级防控非洲猪瘟责任书

    2.东丽区非洲猪瘟疫情报告程序

3.养殖场户禁养“泔水猪”承诺书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1日


附件1

         东丽区非洲猪瘟疫情报告程序

一、辖区内任何单位、个人和驻区部队,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时,必须立即向所在街或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二、疫情报告形式:街道、村、单位、个人和驻区部队在报告、传递紧急疫情时,应当以电话或传真形式,并同时将书面材料以最快的形式逐级上报。

三、疫情报告内容: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是否有人员感染、诊断情况;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四、疫情报告程序:区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兽医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初步认为属于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并同时报区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卫生主管部门。

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接到报告后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未经许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疫情信息。

东丽区非洲猪瘟疫情无害化处理操作规范

    

一、本规范是对重大动物疫情疫区实施封锁后,对疫区内生猪实施无害化扑杀处理的技术性指导。

二、无害化处理的操作

1.对疫区内的生猪实施扑杀及无害化处理,应严格在动物防疫执法和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指导下完成,全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对工作人员的防护。

2.扑杀:疫区辖区政府在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组织人员对染疫生猪禽及其同群生猪采取电击、药物处理等手段实施扑杀。

3.运输:将被扑杀生猪装入高强度密封塑料袋,用密封运输车运输到指定处理地点。

4.掩埋地点的选择:应选择远离居民区、水源和交通要道,避开公众视野,清楚标识。

公设两处掩埋点:卧河村前刘明海猪场拆迁原址处理场,新兴村同力养殖场西侧处理场。

5.掩埋坑的大小:以能够掩埋全部肉尸为标准,长宽不限,深度要以肉尸最上层离地表1.5米以上为原则。

6.掩埋过程:坑底先撒一层石灰,然后将密封包装的畜禽倒入坑内,泼洒足够量的柴油进行充分焚烧,焚烧后残留物上再撒一层石灰,填土掩埋。

7.对原饲养场地、运输车辆、有关设备、处理场地等充分消毒

附件2

东丽区村级防控非洲猪瘟

                           村(居委会)

东丽区村级防控非洲猪瘟责任书

为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防止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制定我村(居委会)防控非洲猪瘟工作责任书如下:

一、村(居)委会主任为本村(居民区)防控工作负责人。

二、严格依照《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2号)等国家、我市和我区有关规定,制定本村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制度,做好本村(居民区)防控工作。

三、配合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按规定上报生猪异常死亡和动物疫情,协助疫情调查处理。

四、协助村防疫员进行辖区内生猪饲养情况的普查登记。

五、协助村防疫员对辖区内生猪饲养场户进行消毒。

六、对村级道路进行巡查,发现生猪及其产品运输车辆及时上报。

七、建立应急小组,发生疫情时协助主管部门进行扑杀、消毒、封锁等疫情处理工作。

街道领导签字           村(居)委会主任签字              

              日                         


附件3

承 诺 书

为全面落实《东丽区非洲猪瘟防控方案》、《天津市控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积极配合街道做好我街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我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对家禽家畜养殖的喂养,禁喂泔水。

二、不存留、运输泔水。

三、严格喂养饲料的正规渠道采购。

四、严格控制好仔猪的购入、销售,配合做好检疫工作。

五、一经发现异常情况,在第一时间及时通知区街村畜牧兽医等部门。

六、如出现疫情,积极配合区街相关部门做好染病猪的无害化处理。并做好隔离等工作。

七、未经许可,绝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疫情信息。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字按手印):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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