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东丽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1201100001767198/2022-00005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 发 文 字 号 :东丽政发〔2022〕2号
  • 主 题 分 类 :体育\群众体育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东丽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字号:
    

东丽政发〔20222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津政发202121精神,深化我区“十”体育工作,推进健康东丽建设,现将《天津市东丽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丽区人民政府

2022328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东丽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十三五”时期,在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体育局的正确指导下,全面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落实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建设的部署要求,大力实施《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健身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健身热情日益高涨,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加快体育强建设、推动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为加快构建具有东丽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促进全民健身工作迈向更高水平,助力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务院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实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建设体育强积极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着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打造“科创绿谷、都市新区”提供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更加丰富均衡。政府主导有力、行业规范有序、市场活力充沛、社会广泛参与、法治健全高效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得到全面提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1平方米社区10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全民健身活动更加普及和丰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8%以上;体育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居民健身会实现全覆盖《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保持在95%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4;多元化健身服务成为群众健身的重要供给方式,带动体育产业总规模提升;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和身体素养显著提升。成功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50%以上的街道体育工作实现“四个有”,即:有体育公园、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有定期举办的街道社区运动会、有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社区体育协会)。全民健身成为建设“排球之城”、“运动之都”的有力支撑,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驱动力,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新时代幸福生活的重要方式,成为活力健康城区的靓丽名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划、建设与利用,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1.制定实施《东丽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责任单位:文旅体局、发改委、住建委、市规划资源局东丽分局,各街道)

2.丰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类型,推进健身场馆设施迭代更新加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等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加强户外休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结合东丽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在符合条件的河道、湖边、林地修建适合群众使用的户外休闲健身场地设施,建好海河下游带状体育公园、郊野公园体育设施。加强体育场馆智能化建设,优化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责任单位:文旅体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委、住建委城管委、水务局、运管局、市规划资源局东丽分局,各街道

3.强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人均场地设施面积。探索社区体育设施与文化、残疾人康复等场地设施共建共享的有效路径依据已批准的相关专项规划,新建改建体育公园2新建提升社区健身园400个以上,社区体育园20个以上,健身步道8公里以上。(责任单位:文旅体局、发改委住建委、城管委、残联、市规划资源局东丽分局,各街道

4.落实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制度,建立完善开放服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委托运营等方式,扩大场馆开放规模,提升使用效率。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群等群体适当倾斜,强化对场馆开放使用的监督和评估。(责任单位:文旅体局、教育局、残联,各街道

5.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体育场馆和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开放工作。(责任单位:文旅体局、教育局

6.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指引,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按照国家在建设土地、委托运营、减免税费、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责任单位:文旅体局发改委、住建委、城管委、税务局、市规划资源局东丽分局

(二)打造东丽健身赛事品牌,建设群众身边的赛事活动体系

1.完善多元主体办赛机制,提升全民健身赛事管理服务水平,创新赛事活动组织架构,举办东丽区全民健身大会,打造以区、街道两级社区运动会为重点的群众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开展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责任单位:文旅体局,各街道

2.积极打造“京津冀”、“一带一路”、“乡村振兴”、“海河”“民族”、“非遗”等系列特色主题全民健身赛事。重点办好“三大球”、“三小球”等项目赛事和传统武术、健身操舞、智能体育等赛事。(责任单位:文旅体局、政府办、统战部、农业农村委、水务局、公安东丽分局,各街道)

3.扶持推广各类民族民间民俗传统运动项目和乡村趣味运动项目。办好“健身大拜年”、全民健身日、“三八”健康杯、职工庆“五一”等特色系列活动,不断推进全民健身生活化。广泛开展冰雪运动,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大力营造特色冰雪活动氛围。打造“一街一品”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大力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普及推广工间操。(责任单位:文旅体局、统战部、农业农村委、妇联、团区委、总工会,各街道)

4.发展表演性竞赛。打造“赛事东丽”体育品牌,依托武术、水上特色项目,培育6项精品赛事,打造4项竞赛表演品牌。建立并加快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体育竞赛表演骨干企业和专业赛事运营商,构建赛事策划、开发、运营、服务、营销和推广全产业链。(责任单位:文旅体局,各街道)

(三)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工作,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1.大力推广普及科学运动促进健康和治未病的大健康理念。结合市级市民体质健康专家库和科学研究平台,深入开展市民体质健康促进研究。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责任单位:文旅体、卫健委、科技局,各街道

2.依托传统和新兴媒体、社区健身中心等,加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学健身大讲堂等平台建设,深入开展科学健身知识、健身方法、慢病防治、运动风险防控与急救技术等推广普及工作。(责任单位:文旅体局、卫健委、融媒中心,各街道)

3.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常态化。创新社会体育指导员招募、注册、培训、服务评价、保障和激励机制。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平台,加强基层工作站点建设。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广泛吸纳各类人才加入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责任单位:文旅体局、宣传部、人社局,各街道)

(四)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

1.完善以东丽区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推动社区体育组织、居民健身会以及其他“草根”体育组织建设。形成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责任单位:文旅体局、统战部、农业农村委、妇联、团区委、残联、总工会,各街道)

2.创新管理运行机制,加大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力度,赋能体育组织自我发展。将项目推广、赛事组织等工作与单项体育协会发展评价体系进行有机结合,通过建立激励、保障机制,进一步激发体育组织活力,提升社会体育组织的自我发展能力。(责任单位:文旅体局、财政局、民政局)

3.结合东丽区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工作成果,深挖东丽区“排球之城”“武术之乡”“运动之都”等体育文化内涵,整合传播链条,创新表达形式,培育一批贴近百姓生活,同时具备正向传播力和影响力的具有东丽特色和时代特征的体育文化精品。(责任单位:文旅体局、宣传部,各街道)

4.深化模范引领作用,强化全民健身激励。探索科学运动积分和体育消费券等制度。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表彰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达标者、健身示范家庭、健身示范单位。积极倡导每个市民喜爱一项运动,形成“人人崇尚体育、人人参与运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文旅体局、商务局、财政局,各街道)

(五)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强化重点人群服务

1.落实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建设青少年儿童运动健身指导服务平台,健全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价机制,强化青少年儿童体育设施建设。针对青少年儿童近视、肥胖等问题开展体育干预,对青少年儿童不同群体的体育活动和成长发育进行专项指导,同时针对疫情防控需求,优化线上体育训练课程设计。(责任单位:文旅体局、教育局)

2.提升全民健身服务适老化水平。加强社区健身场地设施适老化规划与建设,推广适合老年人的健身方法。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健身中心等,对老年人群体开展健身活动与健康促进、慢病干预和康复治疗加强指导。在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工作者的培训中增加老年人健身指导及服务内容。精心举办老年人健身活动和赛事。(责任单位:文旅体局、住建委、卫健委、民政局、市规划资源局东丽分局,各街道)

3.发挥工青妇、少数民族的作用,开展各类人群全民健身活动。创新活动组织形式,定期举办青年体育节、妇女健身月、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活动。提升残疾人健身服务水平,推进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发展。(责任单位:文旅体局、统战部、农业农村委、妇联、团区委、残联、总工会,各街道)

(六)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

1.加大优质体育服务供给。促进健身休闲产业、精品赛事活动、体育场馆等体育服务业繁荣发展,深入挖掘和释放消费潜力。(责任单位:文旅体局、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

2.继续扩大“体育惠民卡”签约服务单位范围,提供更多健身消费选择和更优质健身服务。(责任单位:文旅体局)

3.推动体育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提升健身休闲产业质量,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责任单位:文旅体局、市场监管局)

4.扩大体育产业引导资金投入范围,加大对体育市场主体激励力度,优化投融资和营商环境,完善多元化投资模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构建传统体育运动与新兴健身休闲项目、设施共同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格局。(责任单位:文旅体局、发改委、财政局)

5.推动体育制造业转型升级。鼓励体育企业创新生产方式,推广应用智能技术与装备,开发智能体育产品。加快体育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体育龙头企业争创市级体育产业基地。(责任单位:文旅体局、工信局)

6.鼓励体育产业融合教育、商业、旅游、文化等元素复合发展。培育体育服务综合体,促进体育服务产业集聚发展,拉动区域经济增长。实现体育产业大发展和全民健身服务水平提升的互促双赢。(责任单位:文旅体局、发改委、商务局、教育局)

(七)加深度协同工作机制建设,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深化体教融合。着力提升学校体育和健康教育水平,引导学生从小形成健身习惯,锻炼健康体魄。每所学校按需配备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练员,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责任单位:文旅体局、教育局)

2.充分依托体育社会组织、体育院校、青少年宫、社区健身中心,建好建强青少年儿童体育校外活动营地。(责任单位:文旅体局、宣传部、教育局、团区委)

3.加强体育特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儿童体育俱乐部等建设,鼓励特色发展,突出“一校一项”、“一校多项”。(责任单位:文旅体局、民政局、教育局)

4.创新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体系,鼓励举办各类运动项目的校际联赛、青少年业余赛事。(责任单位:文旅体局、教育局)

5.推动体卫融合。整合公共卫生、养老、残疾、教育等资源,推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建立社区运动健康促进中心、健身与健康融合示范基地、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服务站等,建立面向不同人群的体质健康监测、运动处方、健身指导、慢病预防、运动康复治疗等新服务模式。(责任单位:文旅体局、卫健委、民政局、教育局、残联,各街道)

6.在医疗卫生系统开展运动处方指导师培训与推广,增加运动促进健康门诊服务。(责任单位:文旅体局、卫健委)

7.促进体旅融合。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产业,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赛事活动深度嵌入旅游产品和服务,推广城市形象,扩大区域影响力。开发精品体育旅游项目,培育集运动休闲、健身娱乐于一体的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品牌,引导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文旅体局,各街道)

(八)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1.提升体育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大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在健身体育产品及服务领域的应用。以“东丽体育”全民建设平台建设为引领,打造本地自媒体体育传媒,建立集品牌推广、交流互动和群众服务于一体的移动互联网平台,实现与其他平台的数据互通和资源共享,重点推动体育智能化建设,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健身需求。(责任单位:文旅体局、网信办、科技局)

2.深化体育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人才相互支持服务,探索推进指导群众健身的教练员职称评定工作。健全完善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探索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服务的机制。(责任单位:文旅体局、人社局、教育局)

3.推动赛事活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以“互联网+赛事活动”为载体,举办网络赛事及线上推广活动。以东丽区首届智力线上比赛为契机,开设线上公益课程,推广居家科学健身服务。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以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为驱动,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积极引导各级各类运动协会、机构和平台,探索建立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常态运行模式,努力构建“教、测、练、赛”线上线下相贯通的全覆盖体系。(责任单位:文旅体局,各街道)

)加强行业监管,提升全民健身安全保障

1.完善体育健身指导性政策,强化体育执法工作(责任单位:文旅体局、司法局,各街道)

2.贯彻体育行业标准,加强行业管理,落实对各类健身设施、赛事活动安全运行的监管。(责任单位:文旅体局,各街道)

3.公共体育场馆必须配备急救设备,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要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消防和安全等要求。(责任单位:文旅体局、住建委、卫健委、公安东丽分局,各街道)

4.建立实施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落实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经营活动的监管。(责任单位:文旅体局、市场监管局、公安东丽分局,各街道)

5.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单位:文旅体局、网信办、公安东丽分局)

6.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文旅体局、卫健委,各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多层级、多部门深度协同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统筹谋划实施全民健身重大项目。各责任单位要紧扣本计划任务要求,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细化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资金投入。将构建更高质量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摆在政府工作重要位置,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积极拓宽多元投入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按规定落实体育社会组织、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场馆建设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强安全保障。加强全民健身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检查评估工作。加强对各类健身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管,按规定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安全开放。坚持防控为先和动态调整原则,统筹做好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完善我区全民健身信息发布、沟通、反馈平台,优化全民健身基础数据信息统计。充分利用新媒体、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大力宣传全民健身政策法规、科学健身知识方法、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先进人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益宣传,构建我区全民健身宣传新矩阵,不断提升全民科学健身意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新媒体矩阵
政务邮箱
返回顶部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

jiucuo.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