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3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后的《规定》将禁止携带电动车电池进入电梯明确写入具体条款,并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近日,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在跃丽家园小区召开高层建筑试点建设经验推广现场会。消防救援支队、张贵庄街道、各高层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物业负责人及高层居民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与会人员首先实地了解了跃丽家园小区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日常巡查、重点管控、宣传培训及疏散演练等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方面的先进做法。对《规定》重点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引导全体人员进一步明确法规要求和工作内容,并结合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高层建筑电器火灾等实际案例为大家做了详细讲解。
随后,与会人员参观了小区电梯内安装的“智能识别电梯阻车系统”,该系统会自动识别进入电梯有无携带电动车,一旦电动车进入电梯,报警同时电梯“拒绝”关门,这一系统的安装,可以有效解决高层建筑电动车上楼、电动车乱充电的现象,规范了电动车的使用管理,提升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此外,结合《规定》的正式实施,针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面向社区居民开展集中宣传咨询,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宣传人员结合近期有影响的电动车火灾事故案例,向小区居民讲解了电动车消防安全知识,详细阐述预防电动车火灾事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与社区消防志愿者一起走进小区,在楼梯间张贴了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宣传海报。
下一步,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将持续开展《规定》宣贯,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力量优势,推动并指导街道消防工作站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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