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1日《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天津市诚信建设正式进入法治轨道,至2024年1月1日已正式实施三周年。东丽区始终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诚信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自《条例》实施以来,逐步构建起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
激发数据价值,信用服务能力迈上新台阶。东丽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天津市信用平台进行建设,按照“完善顶层设计、先基础后应用、线下线上同步”设计原则,以“321+N”的总体架构统筹全区信用数据资源,全覆盖、自动化归集各类信用数据500万余条。信用中国(天津东丽)网站特色鲜明,累计发布文章1.3万余条,同时上线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方式,实现传播渠道全覆盖。
聚焦惠民便企,营商环境优化取得新突破。东丽区先后开展信易+企业保姆、市场监管等11项场景应用,惠企措施覆盖近千家企业。以“信”促贷,拓展融资渠道,开展“金融惠企园区行”14场,推动“信易贷”平台注册企业930家,成功融资69.9亿元。依托“海河分”微信小程序,上线信易游、信易购等10个领域场景15个,让群众享受更多信用福利。
夯实诚信基石,政务诚信建设构建新体系。建立政务诚信协调诉讼执行机制,对失信线索全程督导、限期整改。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领域签订阳光协议,加强廉政风险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主体偿债责任。依托政府债券穿透式系统,对债券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管,规范化使用债券资金,强化债券项目专项收入核算,积极推进建立专项债券偿备付金制度,推动及时还本付息。
加强信用监管,履约践诺水平实现新提升。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在事前环节,通过市场主体做承诺、用报告,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及履约践诺情况占比超过463%,信用承诺数据已广泛应用于行政审批和融资授信领域,形成了从承诺到监管再到信用信息应用的良性循环。在事中环节,在涉水企业、养老机构、园林绿化、农业农村等多领域,创新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取得良好成效。在事后环节,创新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机制,实行一处罚一告知,累计为企业完成信用修复931家次,为实体经济保驾护航。
坚持创新驱动,重点业务推动呈现新局面。按照全市“信用交通区”创建工作要求,东丽区作为试点区之一,组织相关部门多措并举积极推进。一是深调研,助推“信用体系”建设。区发改委、运管局借助“双万双服”、行业经济走访摸底等工作,深入走访交通运输企业,把交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与行业管理服务相结合,全面夯实信用交通建设基础。二是建制度,“信用交通区”引领聚合力。制定印发《东丽区“信用交通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目标。全力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交通运输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三是谋创新,“信用+”赋能监管模式。开展一超四罚“信用+”监管,每周在区级媒体平台发布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通报,并将涉事人员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每月对高风险运输企业进行警示曝光,实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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