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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财政局发挥政府采购监管职能,全面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5-02-24 11:18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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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落实意向公开方案要求,保障供应商了解项目需求。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积极落实东丽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2024年各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通过采购网平台公开334条采购意向,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为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信息提供便利。

二是加强采购平台监管,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我区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要求,规范开展采购活动,加大力度做好国家政策性、社会关注和涉及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2024年完成政府采购预算约8.1亿元,实际采购金额7.94亿元,节约资金0.16亿元,节约率为2%,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政策措施。我区在实施政府采购过程中,积极采取预留采购份额等措施,高水平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和节能环保等政策措施。2024年我区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授予中小企业采购合同金额5.8亿元,占合同总金额的7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采购合同金额4.89亿元,占授予中小企业采购合同金额的84.3%。采购节能、节水、环保产品占比均达到100%

是有效化解争议纠纷,依法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2024年区财政局在前期质疑阶段通过沟通协调化解多起供应商质疑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处理3起供应商投诉事项,对1起移送线索作出处理结果,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告知了有关情况,至今未接到提起复议及诉讼情形,切实做到依法依规、权责对等、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处理投诉举报,为供应商提供了高效便捷、公平公正的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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