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总河湖长令关于加强清理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的总体部署,全力保障海河汛期行洪安全,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东丽区河(湖)长办联合市海河管理中心,协同区农业农村委、区运管局、区水务局、区检察院、公安东丽分局及相关属地街道,共同开展海河汛前清障专项行动,为河道畅通筑牢安全屏障。
行动开展前,区河(湖)长办精心谋划、周密部署。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细化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行动要求和工作标准。同时,联合区河道管理部门加密巡查频次,针对海河沿线渔船聚集、网箱网障等阻水隐患集中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精准锁定重点整治范围。此外,指导各街道河(湖)长办积极发挥属地管理优势,深入河道周边村落,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耐心向群众讲解河道行洪安全知识,督促设障主体严格落实“谁设障、谁清除”原则,自行清理了渔船11艘、地笼15个约400余米、钓鱼平台12个,为专项行动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清障行动当天,各部门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协同作战,调配多台机械设备,对海河沿线阻水设施进行全面清理。本次行动共出动人员69人,出动运输车辆9辆、清运船5艘,共计清理地笼79个约2000余米,清理河道内渔网2处。通过此次专项清障,有效打通河道行洪“梗阻点”,切实维护了良好的水事秩序,为安全度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一步,区河(湖)长办将以幸福河湖建设为有力抓手,持续深化跨区域河道联防联控机制,凝聚上级河道管理部门、邻区河(湖)长办、执法部门及属地街道等多方合力,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海河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严防阻水渔具反弹回潮,全力巩固河道清障成果,努力打造水清岸绿、安全畅通的河湖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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