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东丽区维凯保洁服务中心职工杨霞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7-16 17:18
天津市东丽区维凯保洁服务中心:
你公司职工杨霞(身份证号:22028219******2340)于2025年5月13日向我委提交了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申请,我委于2025年7月4日作出编号为S212011020250462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实施办法》之规定,在直接、邮寄等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自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特此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07月16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