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梓旭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职工朱春义《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告知书》的公告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7-22 17:00
天津市梓旭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朱春义(身份证号:3725271967****0718)于2025年07月17日向我局提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申请,材料齐全,我局于2025年07月07日受理并出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告知书》(编号:S212011020250648),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实施办法》之规定,在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天津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7月22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