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24 11:00

为进一步加强环评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打造服务企业优质高效的环评中介市场,优化营商环境及提升环评服务,切实为我区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的环境影响评价依据,我办制定了《东丽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评报告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津丽政务〔2019〕9号),自2019年7月22日起施行。

鉴于上述文件已施行一年以上,根据《东丽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规范(试行)》(东丽政办〔2022〕1号)规定,现就上述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为及时了解和掌握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建议,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2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本单位(来信请注明“《东丽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评报告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征求意见字样)。

收件地址:东丽区经济开发区一纬路24号东丽区政务服务办

电子邮件:dlxzspj1@163.com

联系电话:24980511


附件: 

1《东丽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评报告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津丽政务〔2019〕9号)

2《东丽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评报告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情况反馈表


东丽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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