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承接东丽区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08 13:12

按照市政务服务办、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公安局《关于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工作的通知》(津政务函〔2019〕4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工作的通知》(津政务函202012号)和《关于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电子印章的通知》(津政务函202115号)的要求,为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提升我区营商环境建设,现面向全市征集承接东丽区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的印章刻制单位,相关事宜如下: 

一、主要任务

印章刻制单位接受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委托,对东丽区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业务提供实体印章和电子印章刻制服务。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在天津市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和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且处于正常开业经营状态, 并通过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刻章单位。

2.承诺自接到印章刻制信息后0.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体印章和电子印章刻制,并将实体印章送至东丽区政务服务中心指定窗口或按照企业指定地址寄出,寄送费用包含在印章刻制费用内。

3.每套印章费用为100元,包括胶皮材质实体印章三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和电子印章三枚(电子公章、电子财务专用章、电子发票专用章各一枚)。

三、合作方式

接受征集条件的单位,应在2024年3月15日17:00前,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或备案原件和复印件、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和签署的《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企业印章刻制服务承诺书》,交到东丽区政务服务中心(东丽区开发区一纬路与五经路交口帝达东谷中心二号楼)三楼313室政务服务保障中心。

四、征集时间

请印章刻制单位在2024年3月11日至3月15日之间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 24841528(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附件: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企业印章刻制服务承诺书(页面下方下载)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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