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社指〔2020〕169号
各区财政局、人社局:
为提高各区和市级相关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根据相关项目管理规定和国家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提前下达你区2021年部分社会保障转移支付资金(直达资金)预算,具体明细详见附件。请你区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将提前下达的预算指标全额编入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规定,本次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各区对应安排的资金,一并纳入直达监控系统反映,同步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资金分配表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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