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社指〔2020〕168号
各区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国家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预算,以及《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131号)规定,现提前下达你区2021年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补助资金(直达资金),具体明细详见附件。上述补助资金按规定由各区根据社区工作人员和任务管理情况,随社区经费统筹使用。请你区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将提前下达的预算指标全额编入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规定,本次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各区对应安排的资金,一并纳入直达监控系统反映,同步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资金分配表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箱:dlqzfb@tj.gov.cn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