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社指〔2020〕166号
各区财政局、残联:
为进一步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177号),经研究,提前下达你区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具体项目和金额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一般公共预算部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其余专项彩票公益金部分待中央明确具体使用范围后再行下达。
二、本次下达资金标识应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区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资金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你区在具体分配使用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括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四、请各区财政积极配合残联部门,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区按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资金分配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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