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东丽区委、东丽区人民政府印发《东丽区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津丽党发〔2017〕25号)文件责任分工要求,结合《东丽区华明街道2019年度落实全面依法治区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全面深化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街法治政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推动落实核心作用法治政府建设,发挥党委领导
(一)发挥党委指导法治政府建设作用
坚持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召开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每月组织一次街道党委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每年专题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
(二)将法治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把法治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增加了《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
(三)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强化用人法治导向,选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干部,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整体素质;二是积极组织公务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学习考试;三是严格按照《天津市持证执法管理办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等相关规定。
二、全面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法治宣传教育
(一)落实律师值班接待制度
每周四上午值班律师接待群众法律咨询。截至目前,律师共接待各类法律咨询300余件,律师进社区开展法律知识讲座3次。
(二)开展多种形式法治教育宣传
一是将律师微视频结合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等线上资源进行合理利用,保证最大限度的发挥值班律师在值班期间解答咨询的工作效率;二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全年接待法律援助相关咨询30人次;三是积极开展“12348天津法网”专项宣传活动;四是邀请专家老师对街道工作人员进行法治教育,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
三、全面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重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凡是以党委、街道办事处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都要经过认真审查。
(二)建立完善基层法治制度。研究制定制度要求,完善了《华明街道“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华明街道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华明街党委会议议题及材料准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四、全面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正确履行政府职责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事前公示。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二是事中公示。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时主动亮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三是事后公示。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向社会主动公开。
(二)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建立《华明街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制度》《华明街执法程序规定》《华明街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制度》《华明街音像设备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二是配备执法记录设备。配备满足执法工作需要的执法记录仪和数据采集设备,并对现有的破损老旧设备进行更新。在执法检查中,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携带移动执法设备,如实记录并上传执法过程数据;三是完善配套制度建设。为有效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归档保管、调阅登记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对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的归档、保存和调阅。拟定执法记录仪内部使用规程,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音像资料的上传、删除、归纳进行严格规范;四是严格责任追究。针对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不制作或不按要求制作执法全过程记录、违反规定泄露、故意毁损执法记录信息等,规定分情形予以严肃追责。
(三)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健全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审核机构、协调领导小组和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二是进一步规范了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程序;三是加强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监督和纠错功能;四是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责开展日常巡查执法工作,实现巡查执法全覆盖,对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授权街道的305项执法职能,除本街道未涉及的执法事项以外,全年主动履职率达到100%。全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5起,处罚金额12100元。
(五)聘请律师办理案件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31日,承办行政诉讼案件15件(含贾秋发诉讼案)、行政复议案件3件,合同、协议进行审查把关,共计36件。
(六)政务公开
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截至目前,我街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0条,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26条。
(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东丽区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8月26日下发的东丽区各街道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中31个主项、53个子项目做好群众办理的各种事项。
(八)推进精简审批环节改革
1.民政部门。丧葬补助原申请材料天津市东丽区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助申领表(一式三份)、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火化收据、骨灰存放证、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退休人员需到劳服查询社保类型)、子女无享受丧葬补贴证明共7项中减去骨灰存放证及子女无享受丧葬补贴证明。
2.劳服部门。养老保险服务方面中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的申报要件减去户口本只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中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中所需认定要件独生子女、关系证明、户口性质证明、失地农民证明、未婚证明等材料均取消,内容体现在申报材料的个人承诺中即可;社会保障卡中的社会保障卡申领要件身份证、户口本、照片改为身份证或户口本只要其中一个以及照片;社会保障卡中的补卡和挂失在改革后都直接去银行或在APP上办理,无需等待3-6个月;医疗保险待遇申报中的城乡居民全额垫付医疗费申报在改革后减少要件,省略了诊断证明,身份证或医保卡复印件只要其中一个即可。
五、正确履行政府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一)人大华明街道工委监督情况
人大华明工委围绕经济建设、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全年组织人大代表对政府依法行政监督6次,有效推动全街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街道办事处自觉接受监督
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依法行政工作举措,对于事关全街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重点建议,广泛运用现场办、开门办、办后回访、对口督办等各种方式进行办理,确保代表建议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六、工作亮点
面对矽谷港湾违法建设面积大、范围广、情况复杂的特点,我街严格履行查处职责,积极创新思路,研究招法,从三个方面先试先行,逐步打开工作的突破口,推动整体治理工作向前迈进。一是对矽谷港湾内涉及违法建设的房屋实施限制产权交易,冻结涉及违法建设的房产,让违建相对人的财产权受到限制;二是依法严格履行程序,对将要依法实施强制拆除的违建相对人追缴罚款和拆违施工费用,让违建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三是对于违法建设不能拆除的情形,研究对违建房屋做出没收实物并处罚款的处罚方式。以上三种措施有效的对违法相对人形成了震慑,营造了严打违建行为的氛围,为后续的治理工作打下了基础,开创了局面。
七、存在问题
(一)少数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认识还不足,紧迫性不强。在实际工作中落实不够,尤其是事情较紧急、时间短、任务重的情况下,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传统管理方式轻法律思维方式等问题。
(二)部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业务水平还有待提升,需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
(三)制度建设还有待完善,各项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与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合理高效的制度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建设。
(四)专业化培训还不到位,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法律意识,严格执法流程,推进执法事前审核。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法治意识
不断强化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时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始终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案件、每一项执法活动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加强业务培训
对人员结构进行调整优化,进一步对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进一步对业务知识进行培训,采取集中培训、法规学习、专项演练等多种方式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养,努力打造一支素质全面、形象良好、作风过硬、纪律严明、行为规范的执法队伍。
(三)完善制度建设
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规定,严格各项执法程序的执行,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岗位职责分工,强化“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意识,将法定执法职责细化分解到每个执法岗位、执法人员。建立各项制度的协同机制,以制度的不断完善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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