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司法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25 13:31      来源:东丽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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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创新社会治理

依法依规,有序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工作,通过严格日常管控措施、统一矫正档案管理、强化违规违纪惩处,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2019年,共组织开展入矫宣告、法治教育、深入板桥戒毒所参观学习等活动100余场次;严格按时按要求完成调查核实、调查评估156件;坚持手机与电子腕带定位监管无假日、全覆盖;对44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处分,对5名严重违规违纪的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政治引领,高标准完成重点专项工作,开展70周年大庆等特殊时期安全稳定排查20余场,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全覆盖,确定重点管控对象20名,做到日见其人、日知其情,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格落实特赦工作,以“不错放一个,不漏赦一人”为目标,对10名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予以特赦;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管理涉黑恶势力犯罪“两类人员”,将扫黑除恶内容贯穿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始终,为创建“无黑”城市尽责出力。

(二)优化公共服务

1.律师管理更加深入。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律师主力军作用,强化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建设,不断提高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效果。截至目前,东丽区共有19家律师事务所,142名执业律师。2019年,95个社区居委会律师微视频服务实现全覆盖,区街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律师接待群众来电来访2264件,律师参与公、检、法、区信访涉法涉诉信访值班接待134件。强化律师队伍政治意识、服务意识,积极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组建东丽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提供“一对一”法治服务,深入17家民营企业进行走访,提出法律风险防控建议2项,解答法律咨询19件,发放各类法治宣传材料500余份;开展“根治农民工欠薪”活动,选聘专职律师抽查农民工劳动合同1500余份,参与协调欠薪纠纷项目7个,成功追回欠款191.6万元。规范律师执业管理工作,以检查促规范,开展“驻在式”督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完成2018年律师、律师事务所考核工作和2019年律师事务所规范化检查工作;监督指导涉黑涉恶案件代理律师依法履职,深入律所指导工作22次,开展庭前约谈24次,旁听案件庭审6次,截至目前,东丽区涉黑涉恶案件共36件,涉及代理律师32名,已审结案12件,无违纪违规和被当事人投诉情况发生。

2.法律援助更加普惠。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开辟绿色通道,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多援”。2019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14件,其中民事案件159件,刑事案件247件,行政案件8件。完善便民服务网络,加大日常宣传力度,依托“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全国助残日、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知晓率。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配合区法院受理、指派全覆盖案件191件;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531件次。

3.公证服务更加便民。全面实行预约办证和中午值班制度,加强一线办证力量,延长公证服务时间,提高办证效率和服务水平。2019年,东丽公证处共办理国内民事类公证3495件,经济类441件,涉外类839件,共计4775件,其中当场出证180余件,入户、入医院办理60余件,免费办理遗嘱、遗体捐献公证44件,办理公租房保证书、小额存款继承等民生类公证495件。充分发挥公证服务、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区城市化建设,先后指派150余人次配合张贵庄街道开展棚改工作、参与全区拆迁、拆违公证及新立、金桥、金钟、无瑕、丰年村等街道村居民选房公证,做好公证服务保障。

(三)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1.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成立东丽区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以“东丽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打造天津人民调解升级版专项活动”为抓手,贯彻“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构建分层别类、有机衔接、配套保障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使全区人民调解组织更健全、队伍专业化水平更高、业务能力更强、管理更规范。以矛盾纠纷100%排查、100%稳控“双百”为目标,把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在初始、控制在当地、解决在基层,防止诱发群众极端恶性事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2.人民调解工作情况。东丽区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在各街道、社区(村)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区法院成立东丽区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承接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调解案件;在区信访设立东丽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咨询及调解区信访办转交的矛盾纠纷。

截至目前,东丽区现有人民调解组织133个,其中街道调委会11个、开发区调委会1个、社区调委会88个、村调委会24个。现有人民调解员435人,其中专职调解员14人,兼职人民调解员421人,保证每个街道调委会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每个社区和村均有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指导、协助、参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全区范围内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同时,设有企事业单位调委会3个、工商联系统调委会3个、知识产权调委会1个,每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均有3名人民调解员;设在信访部门的调委会1个、设在法院的诉前联合调委会1个,均配有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2019年,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22件,口头化解矛盾纠纷314件,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人民群众护法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1.行政复议更加高效。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原则,改进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等办案手段,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7件,其中受理63件,不予受理21件,3件申请人放弃复议,共涉及9个部门和7个街道,案例类型包括信息公开类38件,行政处罚类6件,行政强制执行类14件,其他类29件。受理案件中,现已结案46件,其中撤销或者确认违法21件,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14件,驳回申请人复议申请4件,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7件。

2.行政应诉更加积极。认真落实《东丽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办法》,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同时积极配合政府法律顾问做好答辩及证据搜集工作,严格按照期限上交答辩材料,切实保证诉讼工作顺利完成。2019年,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59件,其中一审37件,二审22件,案例类型包括未履行法定职责类16件,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类18件,确认信息公开答复违法类22件,行政赔偿类3件。目前已结案34件,无败诉情况发生。

3.法律顾问更加充实。制定《东丽区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东丽区法律顾问遴选聘任规则》等制度文件,规范工作流程,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队伍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目前,东丽区委区政府专职法律顾问7名,由相关领导干部组成;兼职法律顾问8名,包括3名专家学者和5名执业律师。2019年,法律顾问共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行政诉讼案件49件,审查政府合同并出具审查意见书24件,参与关于土地征收安置补偿、用地争议等重点问题专项工作研究会并提供法律意见10余项,充分发挥依法行政“智囊团”作用。

(五)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1.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宪法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分别于5月18日、6月14日、8月16日在区会议中心二楼大会议厅,进行贯彻落实《消防法》如何做好消防工作、《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观看内部警示教育片等专题学习辅导,全体区级领导、全体处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参加。

2.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会同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组织做好2019年东丽区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以考促学,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推动改革发展能力建设,全区共有3813名国家工作人员报名参加;会同区监委、区法院组织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一起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案件旁听庭审活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会同区法院制定印发《东丽区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工作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依据区机构改革工作方案,修改完善《东丽区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二、2020年工作安排

(一)社区矫正工作

强化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监管教育安全年活动。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加大监督力度,规范工作程序,强化业务指导,完善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监管教育规定,开展走访排查,强化帮扶救助,实现“执法工作无违规违纪、监管工作无脱管、社区服刑人员无再犯罪”的“三无”目标。

(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1.律师管理工作。推进区街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加强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优化律师资源配置,简化服务流程,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更专业更便捷;积极推动落实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与律师队伍考评体系挂钩的管理机制,提升公益法律服务质量;强化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业务素质建设,规范投诉查处工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行政事项监管。

2.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完善便民服务网络,加大日常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积极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推进法律援助参与申诉代理,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3.公证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城市化建设,做好公证服务保障;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助力企业发展;围绕“一制三化”改革,推行“容缺受理”和“最多跑一次”,依托公证协会信息化服务平台,提高办证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改革文件落实,创新优化公证体制、机制,提升公证处信息化服务水平;完成年度公证档案移交工作。

(三)人民调解工作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用,指导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积极打造新时代调解工作升级版。

(四)行政复议工作

创新复议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保证案件法定期限审结率100%;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等工作;继续加强对全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指导,完善统计报告制度,落实目标考评办法,提高全区各单位的复议应诉能力。

(五)法治宣传工作

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检查考核”为动力,扎实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组织召开东丽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暨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突出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和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巩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阵地,不断拓展法治宣传方式方法,营造全区浓厚法治氛围。组织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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