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民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3 17:1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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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东丽区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局认真对照工作职能和目标,逐项梳理各项工作任务,找出具体措施,逐一对照检查,按照各自职责、时间节点,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落实普法宣传工作,营造法治社会良好氛围

一是在东丽广场、街道、社区、养老机构、婚姻、福彩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开展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婚姻收养登记等方面的法律宣传工作,累计开展宣传活动3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000余份;二是在局机关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宣讲活动1次,组织《民法典》集中学习2次,组织扫黄打非集中学习3次,普法活动进机关、诚信建设万里行进机关活动各1次;三是按照区普法办要求,在慈善普法宣传月和养老普法宣传月等开展民政普法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工作,全部人员已经完成、通过网上学法用法学习、考试。

(二)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和行业监督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维护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

一是加强区养老机构、社会组织、殡葬服务等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开展执法检查50余次,对违反规定开展经营活动的机构、组织和个人依法进行提醒、处罚、督促限期整改。二是开展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目前,已有101家社会组织完成年检;三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16家确定脱钩的单位中,1家已完成注销,1家正在注销中,其余14家均已完成脱钩方案批复,脱钩工作稳步推进;四是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基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治理,殡葬秩序逐步规范;五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非法集资专项斗争;六是落实“一制三化”改革,推进审管联动监管工作,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三)提高社区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

一是扎实开展美丽社区创建。今年确定了6个美丽社区和1个精品美丽社区的创建任务,逐一对申报社区进行实地走访,收集整理社区组织体系、社区办公及服务设施用房及社区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并及时反馈街道,督促整改。开展美丽社区创建兑现情况“回头看”,通过提升改造服务设施、建立健全社区组织、整治提升社区环境、充实完善基础资料,积极推进美丽社区长效管理。二是建立、撤销、调整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5000户以上大社区调整要求及东丽区社区发展现状,年内,新建了新立街道海雅园、新立花园、丽昕、丽晟、华明街唐雅苑、茂泽、惠泽、新立街蓝庭、融创9个社区居委会;撤销了金钟街兴河园社区居委会;调整了张贵庄街先锋里、詹滨西里、万新街欣园、海颂园、新立街海雅园、华明街第七、第八社区管辖范围;将丰和社区划入新立街道管辖。三是对“飞地”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会同河东区、河北区民政局对涉及区划调整的丽苑居住区、二号桥地区及泉江里社区进行了实地查勘,拟定区划变更意向,在广泛征求区各相关部门街道意见并与河东区、河北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起草了《东丽区行政区划变更方案》,分别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会议及区委全委会会议审议。目前,已分别联合河东区、河北区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变更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请示,预计12月初市政府将下达批复。

(四)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一是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别负责,科室领导直接负责的维稳机制,加大反恐防范、安保维稳、应对突发事件、信访稳定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制定并完善《东丽区民政局信访应急预案》建立值班备勤机制、建立矛盾排查机制、信访调处机制;二是扎实落实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局领导多次深入街道,落实走访谈心、座谈沟通、节日慰问、救困帮扶等维稳举措,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稳定了情绪,维护了稳定;三是完善行政复议机制,妥善协调解决各类信访案件,对涉及稳定的重大综治、信访问题及突发事件,明确了专人、落实了任务,限定了时限。做到了快速反应启动预案、周密部署积极劝返,信息及时上报反馈,随时协调配合处置,严格控制了各类事态的发展,坚决防止了群访、越级访等问题的发生。

()健全安全应急响应预案,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

1、重点抓好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做好养老机构消防整改工作,针对市、区两级检查推动组发现的6家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督促养老机构逐项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目前,推动组共查出38项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开展执法检查,区民政局联合东丽消防救援支队下发了《关于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攻坚行动的方案》,此次攻坚行动按照“一年攻坚、二年达标、三年先进”的总体步骤,重点检查养老机构是否存在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和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是否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进行检验维修;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等情况。目前已联合东丽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执法检查8次。区民政局领导带队检查养老机构共计400余次,通过微信群发送工作通知、提示300多次;三是签订安全责任书,区民政局16所养老机构签订了《东丽区养老机构安全责任书》,签约率为100%。聘请第三方专业公司——天津市龙润安消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养老院的消防设施设备和电气安全进行全面的排查;四是开展非法集资宣传。在各养老机构通过制作宣传口号、张贴海报、观看视频、组织学习、发放资料等形式,不断强化住院老人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认清非法集资对自己及家人、社会的危害,提高老年人辨别金融诈骗的能力,在机构内不断织密风险防护网络,筑牢风险防护屏障,同时,与区处非办、市场监管局、金钟街道、公安等部门约谈养老机构1家;五是开展养老机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依法登记备案养老机构、已登记未备案养老机构和未登记、未备案收养老年人的养老机构进行了全面摸排

2、做好局机关和窗口机构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制定并完善《民政局应急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由局党组书记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分包落实,组织实施局内部应急各项工作,研究决定民政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协调民政应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加大监督检查和考评力度,严肃工作纪律和责任查究制度。二是在婚姻登记窗口,严格按照《婚姻登记高峰日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婚姻登记高峰日应急准备工作,防范可能因人员密集造成的火灾、踩踏等风险,确保高峰日期间结婚登记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做好婚姻登记窗口日常安全保障工作。

(六)优化公共服务,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

1、全力做好养老公共服务的提升工作。在深入街道、居委会、养老机构、老年日照中心及部分老人家中广泛开展调研基础上,研究出台了东丽区关于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津丽党办发〔20208)。一是实施了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提升工程。通过招标完善了居家平台服务功能,将居家养老平台与老年日照中心、社区医疗、社会公益组织、老年助餐、智慧党建统领智慧社会信息平台等资源融合,增加老年便民政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代缴费、助餐补贴申请等服务,增设老年乐享板块,为老年人提供邻里学堂、老年大学、心理疏导等项目,依托居家养老平台,优化了养老服务热线58581890。二是实施养老设施提升工程。在养老机构建设中,根据我区养老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五年基本完成城市化的目标要求,将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区总体规划,制定了2015-2020年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区民政局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启用。现已分别在华明、金钟、军粮城、金桥四个新市镇中建成了4所建筑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不少于200张床位、每个床位平均面积35—50平方米、每处室外活动场地不低于5000平方米,人均绿地不低于2平方米的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在老年日照中心建设中,统筹公共服务资源,对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指标要求的,各街道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增加养老服务设施。对新建小区的配套养老服务设施,按照居住小区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老年日照中心12个。对已建成的老年日照中心,全部引进养老服务公司参与运营管理,符合标准的开展嵌入式养老服务试点。并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居家老年人建档立卡,在开展四项基本服务基础上,延伸开展日间托养、康复护理、精神关爱等线下延伸服务。三是实施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利用区福利彩票中心代销费的收益,区民政局每年安排相应资金用于开展助老公益创投项目,目前已开展了养老机构住养老人心理健康专题辅导7场。组织养老护理员线上线下培训3次,将参加培训的护理人员全部纳入养老服务平台,建立“护理人员信息库”,实行统一登记管理,优化养老护理员的资源配置。制定了以政府补贴的方式,对居家养老照护等级为重度的失能失智老人家庭通过签约每年提供15天的免费“喘息服务”,对开展喘息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每签约一名老人给予1500元的服务补贴,让长期照料老人的家属得以喘息,疏解压力,减轻照顾负担。

2、优化公共服务,全力做好行业监管。转变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以安全为核心、质量为保障、放权与监管并重的服务管理体系。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新建养老机构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全面推动养老机构医养融合发展,对养老服务机构内设诊所、医务室等,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对不具备医疗条件的养老机构,与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签约服务,开通双向转介绿色通道。二是按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116项国家标准,持续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进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和质量隐患整治工作,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机制。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养老机构55项基础指标全部达标,提升指标逐年提高。三是加强养老队伍管理和培训。为提高养老机构和日照中心工作人员的护理技能,69-19日开展了为期11天的养老护理人员技能和消防安全视频培训。每天培训时长210分钟,受众人数300余人91-3日在鹤童养老院开展了为期3天的护理技能和管理人员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四是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项目。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种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通过系列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3、全力做好居家老年人关爱服务。疫情期间,针对 “一老一小”特殊困难群体,在工作中创新保障机制、细化帮扶举措。一是制定了上门服务、困难救助、心理咨询等服务项目,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二是建立动态摸排机制,及时对“一老一小特殊困难群体”底数进行摸排;三是建立工作台账机制,建立“3+2”工作台账,即民政局、街道、社区三级部门分别建立“问题”和“关注”两个台账,保障他们的健康防疫及正常生活需要;四是建立联系服务机制,第一时间发出了《致全区“一老一小”朋友的一封信》,发放了服务联心卡,并开通了救助热线、心理咨询和代购代买服务专线,及时为困难老年人提供服务。在上门服务方面,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疫情期间主动拨打问需电话8973人次,提供精神关爱3250人次,日照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代购蔬菜水果、代买药品、代缴话费电费、送餐等服务共计13274人次,为一线医务人员家属免费提供配餐累计230余份。为各街道居家特困老年人发放口罩33868个。

4、强化社会组织管理,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和责权一致原则。形成区审批局在完成社会组织审批后,将信息推送到“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及监管绩效”系统,区民政局在三个工作日内确认审批信息,并与审批局沟通进行档案移交工作,形成社会组织成立、变更、监管、注销环节的有效链接;加强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年检工作及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

5、落实惠民政策,减轻困难群众的丧葬负担,严格受理、审核丧葬补贴发放程序,不断做到事前规范统一,事中严格受理审核,事后注重监督。今年(9月底)共审核丧葬补贴594份,低保35份,发放资金1814600元。扩大殡葬惠民政策深入人心、惠及民众。

6、婚姻收养登记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六个一律”的原则逐项研究论证,形成取消和保留意见,并实行动态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困扰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和“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扯皮证明、无谓证明”等问题。

()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兜底保障

1、继续完善保障救助政策。牵头调整社会保障救助体系,整合部门救助资源,提高救助精准度,2020年东丽区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分保障、救助、优抚共81个项目。制定下发《东丽区临时救助办法实施细则》,继续下沉临时救助街道审批权限,提速“救急救难”,使困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2、开辟审核审批绿色通道。疫情期间,简化救助审批程序,取消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民主评议环节,采取承诺制先行审批,证明材料容缺后补。加强天津民政社会救助“直通车”微信码宣传推广工作,将急难型临时救助量化到24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批手续,通过社会救助“直通车”快速及时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

3、制定东丽区主动发现快速处置机制,借助网格平台,及时发现困难家庭,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低保。严格落实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规范低保档案管理,坚持双公示和长期公示制度,杜绝“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联合区财政局对各街道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困境儿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推进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结合“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工作常态化要求,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共同加强街面巡查力度,充分发挥三级联动机制,对辖区内车站、未拆迁完村落、桥梁涵洞等重点部位进行机动巡查。截至目前,发现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因疫情受困人员共14人,投入资金10.04万元。

5、开展儿童保障救助。救助孤儿、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537人次,发放救助金247.86万元。组织开展四次“金民系统”在线学习培训活动,参训人数492人次。组织全区各街道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及网格员利用电话、微信、入户的方式,对全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开展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排查工作,未发现遭受校园欺凌的情况。

(八)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提升社会事务工作水平

一是开展公益创投活动,鼓励更多的社会组织与草根社区社会组织主动发现社区居民的需求,参与公益性服务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得到锻炼,更大地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投入专项资金123万元,组织开展社区疫情防控专项公益创投项目,共有86个社会组织参与,涉及社区疫情防控、帮扶“一老一小”等多个项目,累计开展活动4700余场次。组织发动全区注册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双创”类公益项目,共有94家社区社会组织和17家社会组织通过审批立项,并获得了8家市级优秀专业社会组织支持,目前,创投项目正在组织实施中;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养老机构运营评估、监管等工作,提升社会事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九)落实政策问题迅速反馈机制,健全8890便民服务专线体系

形成“接件-分包-答复-反馈”机制,第一时间答复反馈8890便民服务专线问题,截至930日我局共受理8890便民服务专线各类问题642个,无超时限回复等异常回复情况,回复满意率达到100%

二、主要负责人工作推动情况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照“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按要求完成清单任务;召开专题会议,监督、推动其他班子成员按时完成任务,确保法治政府相关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二)严格落实法治政府主体责任。组织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履行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组织制定了《东丽区民政局领导班子2020年度落实全面依法治区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按照责任事项,制定两个清单,明确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和责任科室负责人及工作完成时限,逐级压实责任,要求各级部门严格按照清单要求履职尽责,确保依法治区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健全并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执政中的作用,严格执行党委文件前置审核、发文审核制度,全面落实党委文件、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经常性提醒督促、推动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加强学习,通过开展领导班子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全体干部集体学习等多种方式,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宣传到位、部署到位、推动到位,累计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动员部署等各类会议40余次,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层层分包,组织制定工作协调、督办、反馈机制,对未如期完成的任务通过开展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限完成。

(四)加强走访调查,到现场实地组织工作研究、部署,确保重难点问题推动解决。一是在疫情期间,深入养老机构、执勤卡口、街道社区等,组织干部做好疫情防控、物资调配、医疗物品供应等工作,指导防疫工作有效有序开展;二是开展包联困难群众慰问帮扶工作,组织班子成员到包联困难户家中进行慰问、谈话,将慰问品发放到每一名包联群众手中,帮助困难群众及时解决反应问题,把温暖送到包联群众心中;三是走访街道,实地调研“飞地”治理问题。会同河东区、河北区民政局对涉及区划调整的丽苑居住区、二号桥地区及泉江里社区进行了实地查勘,拟定区划变更意向,在广泛征求区各相关部门街道意见并与河东区、河北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东丽区行政区划变更方案》,督促相关科室就方案分别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会议及区委全委会会议审议并提交了关于变更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请示;四是带队到养老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多次到区养老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查看安全工作开展、设施设备保障、食堂安全卫生、老人居住环境等,与养老机构负责人和医护护理人员进行交流,现场指导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并就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求养老机构当场整改;五是深入街道社区指导社区治理及“双创”工作,亲自走访社区检查社区治理及“双创”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确保一次整改到位,保证问题不反弹。

(五)加强依法行政,组织完善权责清单梳理和落实工作。按照区编办要求,组织局各科室部门完善民政系统权责清单梳理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将已划拨给其他单位的权责事项依次剔除,将现有权责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完善,并针对本年新搭建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相关权责与责任部门、法律依据进行关联;截至目前,已组织梳理局各项权责事项54项,并对该54项权责事项在东丽区政务网进行公开,接受群众和上级部门的监督。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很多干部没有意识到民政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能部门,需要通过法治方法,提高民政工作兜底民生、完善基础社会治理、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履职水平。

二是民政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民政系统业务和办事事项较多,“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任务更多、工作量更大。尤其是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方面,问题较为突出。有些群众办理低保、救助等存在对象特殊、办事事项程序特殊等因素,缺乏相应的办事事项模块,与“最多跑一次”改革关于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三是在工作督办方面要持续加力。部分干部在对相关工作任务进行督办时存在“好人主义”现象,不敢管、管不严、抓不实,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在重大重点事项跟踪监测考核方面跟得不够紧,存在“宽、松、软”现象。

四是在学法用法方面还需加强。对于上级安排的各项法治学习任务虽然都能够保质保量完成,但在学习主动性方面仍需加强,在法治宣传教育、法治阵地建设、政务公开公示、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后,我局将继续抓好民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整体水平。一是要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努力适应当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教育和引导民政执法人员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深化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自觉肩负起执法为民的神圣使命。

二是要加大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培训的力度,通过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法制宣传月、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民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定期举办民政法律讲座和执法实务培训,组织民政执法人员系统地学习民政各专业法律法规,熟悉掌握执法办案程序,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是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机构改革使我局各项工作压力更重,困难更大,这就需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主动到市民政局相关处室进行学习交流,及时化解各类急难险重问题。通过加强沟通,有效衔接好相关工作,随时了解工作最新动态,把握进展情况,使我局各项工作标准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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