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1-03-15 15:28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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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参照《东丽区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实施方案》的文件安排以及《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落实情况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制定《东丽区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整治“红顶中介”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按照市区两级文件要求,组织全区各部门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整治“红顶中介”,严格落实相关工作。此次清理整治工作做到全覆盖,涉及全区所有政府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均认真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进行规范并报送工作落实情况,保证东丽区 “红顶中介”做到全面清理。

2)做好划拨项目策划生成工作培训。结合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工作机制,围绕划拨项目策划生成工作的背景、意义及“一张蓝图,多规合一”综合管理平台的操作和使用,我委相关工作人员面向全区各相关单位、各街道园区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服务队成员进行全面的讲解。在项目启动协同前(“项目启动协同”是指项目单位在平台向我委推送项目后,我委将按照项目单位的意见,将项目推送至相关协同部门,由协同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出具专业性意见),为方便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向相关协同部门做好问询,我委研究制定《东丽区划拨用地项目策划生成问询部门意见书》,并在培训中进行宣传指导,强调注意事项。划拨项目策划生成工作培训为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服务水平的提升起到推动作用。

2.推进权责清单制度

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负面清单准入制度,配合完成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负面清单制度等各项涉及负面清单的征求意见工作。开展《清单(2019年版)》修订工作;全面清理清单以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全面清理违规制定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将推进新经济制度创新,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纳入东丽区“十四五”规划纲要。

3.强化市场监管职能

1)维护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落实2020年“招商和项目建设年”要求,统筹推进区委“五大攻坚行动”之一——京津冀协同发展攻坚行动,制定《东丽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将推动京津冀市场准入一体化发展作为重要工作事项,纳入方案和清单,明确“落实京津冀地区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推行信用承诺审批制度”和“落实京津冀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机制,加快实施深化‘一制三化’改革2.0版”等目标任务,细化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按月度督促重点工作事项推动落实,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推进京津冀三地市场协调发展。

2)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和行业监管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一是开展粮食库存检查。我委联合区财政局、农发行东丽支行和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对贯庄国家粮食储备库和天津市德农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了粮食库存检查。主要检查储粮仓库、账务情况、消防设施、检化验室、药品库等。此次库存检查共检查9个仓库,粮食数量最大差率为1.29%,符合差率±2%以内,贯庄国家粮食储备库储存的市、区两级储备粮,账实相符,财务账、统计账、保管账三账一致,储存在津南区天津市德农食品有限公司的成品粮经过实际盘点,账实相符、质量合格。储备粮仓储设施管理规范,储粮药剂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范,各级储备粮储存安全。二是开展新增和轮换区级储备粮检查。联合区财政局及农发行东丽支行到天津贯庄国家粮食储备库,对新增和轮换的区级储备粮开展检查,听取粮库自查工作总结,并对储存新增和轮换的区级储备粮的粮仓进行实物检查和打点测量,形成粮食实物检查工作底稿和现场检查记录。三是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积极与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沟通,获取辖区内9家粮食收购企业信息,为开展核查工作提供保障。采取双随机方式抽取执法人员和收购企业,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分别对天津贯庄国家粮食储备库、天津利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查看两家公司有关证照资质、经营台账等,实地查看其收购场所、仓储设施、检验仪器和设备等情况并向企业宣讲相关政策法规。四是大力推动联合奖惩。7月7日,向全区印发《2020年度东丽区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健全多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依法依规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梳理红黑名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我区共归集联合奖惩合格案例508个。

4.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将“双公示”、“红黑名单”、信用监管等信息列入公开事项,各部门单位及时向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同时,定期将“双公示”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天津)”平台。截至目前,各信源单位共上报3477条行政许可,4634条行政处罚,共计8111条“双公示”数据,已上传至市平台3393条行政许可,4372条行政处罚,共计7765条“双公示”数据。二是创新开发“信用+教育”应用场景,全市率先将信用评价运用在行业管理,成为监管校外培训机构的有效途径;印发《东丽区关于进一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和《东丽区市民诚信手册》,深入企业、走进社区,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开辟抖音直播信用讲堂,进行线上信用知识普及互动培训。

5.创新社会治理

1)牵头开展全区油气长输管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是我委牵头全区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东丽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确定各单位职责分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二是7月2日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建立各成员单位和部门的联系机制,部署三年整治工作。三是组织企业开展自查。中航油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管道外部隐患、设备设施、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和应急预案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四是牵头各部门及管道沿线街道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其中我委组织人员对管道沿线外部隐患情况进行梳理,建立外部隐患治理台账,深入管道沿线社区开展宣传;组织区住建委、区政务服务办等部门对区内建筑企业涉及长输管道施工普法宣传。五是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城管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深入中航油公司开展专项检查,督导企业限时完善与管道沿线街道联系机制。六是完成《东丽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于9月3日报区安委会。七是利用微信公众号这一载体,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宣传。

2)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线治理工作。8月10日,我委向中航油京津冀物流有限公司针对安全整治工作进行部署,要求企业开展安全自查。8月20日,我委牵头区应急局、城管委、东丽分局、市场监管委深入中航油公司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围绕安全基础管理、日常维护运行、警示标志设置、隐患风险处置、施工现场管理等内容进行检查。检查组发现企业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当场责令企业进行整改。二是加强药品库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积极倡导企业储粮化学药剂“零库存”管理,要求企业增强药品采购的计划性,根据储备量和当年新粮入库量制定熏蒸计划,确定药品采购量,熏蒸完毕后,熏蒸药品达到零库存。熏蒸药剂使用包装物回收到药品库,联系生产厂家按时收回,确保包装物无害化处理。开展粮油熏蒸作业备案,截至目前完成8份熏蒸备案。

3)开展安全储粮检查工作

粮食企业安全储粮工作,以“三查一防”形式长期坚持,每年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春季、夏季和冬季粮油安全检查工作,简称“三查”。结合夏季粮油安全检查开展防雨防汛检查为“一防”,是粮食企业安全储粮核心。春、夏季联合区财政、农发行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天津贯庄国家粮食储备库春季粮油安全储存情况和防汛抗旱准备工作进行了检查。实地查看粮食储存保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汛抗旱准备工作情况。联合检查组对存储的区级储备粮进行全部检查,对市级储备粮进行抽查。

6.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以财经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印发东丽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的通知》,调整了《中共天津市东丽区委关于加快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原绿色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增加了“绿色共享”版块,主要包括万元GDP能耗降低率、PM2.5年平均浓度、优良空气天数占比、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率、林木绿化率、绿化覆盖率、绿色生态屏障一级管控区蓝绿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共计8项指标。二是做好节能控煤管理。制定《关于下达东丽区2020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分解意见的通知》和《关于下达东丽区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控煤任务目标分解意见的函》,及时分解全区能耗“双控”和煤炭控制指标任务。组织召开东丽区节能和控煤工作会,推动重点领域、重点用能企业落实节能任务。2020年上半年,全区能耗强度同比下降1.84%,规上工业煤炭消费同比下降8.24%。三是提升区域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推荐军粮城工业园参加2020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牵头推动新立花园供热站、东丽供热站华明分站两项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内燃煤锅炉关停并网。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东丽区发改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明确了文件审核范围、主体、程序、职责、方式、责任,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先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民法典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未发现需清理的文件。

2.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津丽党办发〔2017〕37号)以及《关于印发东丽区法律顾问工作相关制度的通知》(津丽党办〔2018〕29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及时报备法律顾问聘任情况。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规则。重大行政决策由党组书记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及时报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备案。重新修订《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列出《东丽区发改委党组重大问题清单》,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做好本部门执法平台维护与监督工作,明确执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组织部门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提升执法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意识,确保行政执法活动实体和程序合法统一。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手段,着力营造公平市场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等提供法律支撑,为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行行政机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政风行风持续提升。

2.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深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切实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七五”普法工作开展至今共组织中心组集体学法20次。由主要领导带头讲授法治课,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组织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确保每人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五)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作用

1.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着眼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加以长效规范,确保符合中长期经济社会区域发展。

2.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区发改委认真推进法治建设,在“十三五”规划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区”部分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全民守法、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等内容纳入规划,摆在突出位置。

二、存在不足

1.联合执法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油气管道保护关于管道占压、非法施工的执法配合机制,除我委以外还涉及区城管委、住建委等部门,但是当前联合执法机制尚不完善,各部门间配合需要进一步加强。

2.行政执法队伍硬件基础薄弱,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行政执法队伍的短板。一是队伍人员不足,只能勉强达到组建标准,节能管理执法方面缺少具备此项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二是执法人员身兼数份工作,分心分神无法达到专业水准。

3.干部职工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还需进一步增强。一是普法效果还不够理想,存在规定动作到位,但是质量意识、效果意识不强的现象。二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需进一步强化。三是宣传方式单一,缺乏创新,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够深入。四是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需进一步加强。五是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进力度不大。

三、下一步安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

一是持续开展红顶中介自查自纠,规范行业协会收费。二是与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对接,及时了解划拨项目策划生成工作最新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划拨项目策划生成区级牵头部门作用,利用好“一张蓝图,多规合一”综合管理平台,推动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2.推进权责清单制度方面

积极参加有关负面清单制度的专题培训,深入理解清单事项措施,按《天津市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工作方案》要求及市发改委相关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市场主体负面清单准入制度,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相关的各项工作。

3.强化市场监管职能方面

1)维护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方面。按照《东丽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2020年项目清单,完善保障机制,健全工作推动机制,按月跟踪督促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就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落实情况,会同区督查室适时开展全面督查和重点督查,及时掌握重点项目落实情况和存在困难问题。制定专项考评细则,按区绩考办要求,公正审慎做好专项考核工作。

2)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和行业监管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方面

一是将按照市局2020年工作要点要求,采取书面审核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纳入核定范围的粮食收购企业和纳入涉粮统计范围的粮油加工、销售企业开展核定工作。通过核查掌握企业上年度经营情况和企业粮油实际库存量,为企业核定2020年度最低最高库存量。将通过核查积极引导和督促粮食经营者认真履行最低和最高库存量义务,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管理,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二是组织辖区内5家国有粮库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将围绕是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否强化粮食收储环节节粮减损工作,是否完善单位食堂制度规定,是否规范公务商务活动用餐,是否加大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宣传等方面开展检查。三是对纳入“黑名单”的信用主体,百分之百开展联合惩戒,做到“应惩必惩、奖惩到位”,并将联合奖惩案例及时推送至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4.信用体系建设方面

一是对东丽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公示”、“信用修复”、“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等模块的使用进行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双公示数据报送质量,切实提高双公示信息数据报送的时效性、规范性、完整性,指导各成员单位协助我区失信企业完成信用修复。二是对评价模型和数据展现进行实地走访调研,不断完善“信用+东丽”经济模型和展现形式。开发建设“信用+扶贫”、“信用+园区”、“信用+审批”、“信用+旅游”模块,以信用助力扶贫,协助园区建立园区内企业的红黑名单,将园区企业的红黑名单纳入信用评分体系,引导企业重合同守信用,为区教育局提供在线信用核查系统,建立信用平台与行政审批业务的对接和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实现行政审批部门在行政审批全过程的信用监管服务,推动失信联合机制在旅游行业的应用。三是推动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探索开展个人诚信评价,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各类媒体等宣传阵地,加大重点领域、重大创新应用案例的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人人讲诚信,事事守信用”的浓厚舆论氛围。

5.创新社会治理方面

一是加强长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东丽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按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紧密联系各相关部门,扎实推进油气长输管道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结合冬季特点,做好储备粮通风蓄冷,开展冬季粮油安全检查。做好2020年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总结2019年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成绩和不足,层层分解指标,压实责任,将考核工作同全年业务工作相结合,逐步推进,确保取得好成绩。

6.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一是认真落实《中共天津市东丽区委关于加快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印发东丽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科室承担的规上企业数等指标任务,扎实推动我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工作。二是扎实做好节能控煤工作。结合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意见,认真对标对表、不打折扣,补足控煤工作监管短板,确保控煤工作实现全区用煤单位全覆盖。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主动深入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控煤检查,确保年度目标落到实处。进一步健全长效评价制度,对不达标的用煤单位严格采取惩戒措施。三是按照两处燃煤锅炉关停并网建设工期计划,认真跟踪督导工程建设情况,主动靠前服务,确保2020年10月底前圆满完成新立花园供热站和东丽供热站华明分站热源替代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方面。继续严格按照《东丽区发改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执行,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

2.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方面。继续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津丽党办发〔2017〕37号)以及《关于印发东丽区法律顾问工作相关制度的通知》(津丽党办〔2018〕29号)文件精神,及时报备法律顾问聘任情况。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规则。重大行政决策由党组书记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及时报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备案。按照《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相关要求。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继续做好本部门执法平台维护与监督工作,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手段,着力营造公平市场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各执法科室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推进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打造自身依法治区精干力量。三是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本单位内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面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充分运用法治宣传栏、广播、电视、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

(五)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作用

1.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为导向,创新行政方式,提升政府行政效能,以构建现代化基层治理体系为目标,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夯实社会治理基础。”

2.将“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争议预防化解、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等工作,坚持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利益关系、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全面彰显法治政府形象”等内容纳入我区“十四五”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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