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农业农村委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2 08:3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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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内容,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强化法治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依法决策与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循决策程序,坚持做到集体讨论研究决定。2021年,共召开党委会38余次,集中研究议题450余个。二是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把合法性审查作为行政决策的前置条件,对提交党委会议决策的议题应审必审,确保重大决策事项合法合规。三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委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为我委各项行政决策提供专业性指导,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促进了重大复杂涉法事务的稳妥处理。四是实行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针对绿色生态屏障规划、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设施农业补贴等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之前,通过举行座谈会、向社会公开公示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意见,提高行政决策的群众参与度,增强决策的民主性,保证决策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和认可。五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东西部协作、惠农政策等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及解读,按时回复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充分回应群众政策需求与诉求。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逐步完善执法机构建设。明确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名义统一执法。并对全区农业执法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梳理后保留执法职责32项、执法职权307项,其中:行政处罚281项,行政强制26项。二是全面规范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聚焦渔政、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等农业执法薄弱环节,集中执法力量开展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日常巡查、突击夜查、双随机检查、蹲点守候、联合巡查等方式,加大农业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今年以来,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2件,结案27件,罚没款12.56万元,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立案查处实现了零的突破。三是健全行政执法机制体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升农业执法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农药等8个农业领域列入双随机抽查范畴。进一步健全完善“行刑衔接”工作运行机制,在农资打假、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等重点领域加强与公安部门信息沟通。

(三)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推动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党委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常态化学习党章等党内法律法规,宪法、民法典等公共法律法规及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专业法律法规,有效提升干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水平。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执法人员利用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农民丰收节、宪法日等节点,通过设立固定标语牌、开展专题讲座、举办专题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拉横幅、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普及宣传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年内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20余次。三是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执法能力。按照学习培训工作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领域专题培训6期次,累计培训执法人员23人次;同时,通过组织案卷交叉互查、执法技能竞赛、执法比武等活动,为执法人员提供互比互评的平台,促进了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大幅提升。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涉法议题亲自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健全法治建设组织机构,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处级干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层层推进,责任层层落实。

(二)严格规范班子成员依法履职行为。委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区推动者的职责,督促班子成员将依法治区工作结合各自分管职能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两个清单”,并定期听取班子成员汇报,对履职情况进行强化监督。同时,督促班子成员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写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带头践行学法用法制度。委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总体部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及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学清单,并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的《中国农村工作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与宣贯,在提高自身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的同时,推动班子成员逐步树牢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理念,干部职工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差距不足和工作措施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指导帮助下,区农业农村委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时代“三农”工作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为:一是新形式下机关干部法治思维创新力不足,依法办事、依法决策的主动意识还需加强。二是队伍建设及人员素质亟待加强。农业系统执法普法队伍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学历、年龄结构与改革发展的保障需求还不完全适应,与新时代乡村振兴目标实现还有较大差距。三是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农业农村普法宣传对象针对性不强。四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加强。

究其根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对法治在全局工作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保障性作用认识不到位,缺乏统筹推进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与农业农村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特点不鲜明,法治工作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够。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和要求。

(一)深化法治教育培训,促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并将学习成果充分应用于推动农业生产、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全过程,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三农”新发展格局形成增添法治“底色”。丰富学习培训的内容、载体和形式,提高法治思维创新力。持续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快培养一批全能型执法能手。注重基层一线实战教学,参加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创建,使执法人员尽快适应新形势下农业行政执法的新任务与新要求。

(二)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细化、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建立执法案卷评查、互查、抽查制度,及时发现执法漏洞与不足,加强对执法办案成效评估,切实提升办案水平。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建立健全跨区域农业执法协作联动机制、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监管合力。

(三)提升农业农村普法实效。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农业农村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加强对新出台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的解读,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加大以案普法力度,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精神深入基层农村,走进农民群众,着力提升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促进乡村振兴,广泛开展社会覆盖面广、农民群众参与度高的特色普法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统筹运用农家书屋,推动法律法规进村入户,开展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为农民群众搭建有效学法平台。

(四)提升涉农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健全完善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法律制度,强化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提高涉农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完善涉农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提高依法处置疫情、灾情等涉农突发事件能力,确保产业安全和生产安全。

(五)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坚持注重预防和化解纠纷并举,认真做好群众上访接访、百姓问政、12345投诉和农村承包地纠纷等调查处理与核实,依法办理涉农信访事项,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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