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0 10:25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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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法治水平。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召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天津市行政调解规定》等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宪法宣誓,在线观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视频通过观看现场庭审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程序意识、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切实依法行政。

  )严格依法依规决策

  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泰和泰(天津)律师事务所的刘通律师为法律顾问,发挥好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防范行政决策风险,规范环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决策能力。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做到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均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定期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对照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全面梳理局制定的和由局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反馈了清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规定。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2021年公开信息91条。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中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严把“文字记录”和“动态记录”关,利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方式记录办案执法全过程。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环境行政处罚工作中,严格遵照《天津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裁量基准档位,有效避免了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经执法支队法制部门、局法宣科审核,提交案件集体审议小组审议通过后方可下达行政处罚文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成全年456家执法检查任务并全部公开。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梳理局权责清单4类合计99项,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调整情况进行动态管理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完善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衔接机制,与区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做好生态损害赔偿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年完成生态损害赔偿案件3起,赔偿金额58万余元。2021年,全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3起,罚款408.08万元向公安部门移送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起。有效打击和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开展环境问题矛盾隐患和不稳定风险排查化解工作。严格信访处置流程及办理时限,2021年累计受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民意直通车、天津市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等部门转办的环境信访投诉问题2200余件次,执法人员严格遵循信访工作程序处理信访,处置率、回复率均达到100%,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环境问题今年完成政协委员提案4,全部办理到位。

  (六)加强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工作

  扎实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范证据收集、事实调查、程序履行、法条适用等各环节局法律顾问积极介入,对于复杂案件全过程把关,避免出现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败诉风险。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切实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今年以来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2起,出庭率100%且都取得了胜诉,本年度未产生行政复议案件。

依法疫防控履行环保职责

  对重点疫情防控点位建立常态化督查检查工作机制,成立专门检查工作专班,常态化督导区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疫情防控措施。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运输结构调整、削减燃煤污染、重点行业治理减排、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移动源管控、扬尘污染治理、污染天气精准应对”等105项重点治理任务压紧压实水污染防治责任。完成5个工业园区内279家工业企业排查。强化重点河道口门监测,督促超标口门责任属地开展治理。建设投用东丽湖一体化处理设施,有效解决了东丽湖北部片区居民、商业的生活污水处置难题。保障土壤环境安全稳定。督促3家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实施自行监测,并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完成11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报告评审,保障建设用地环境准入安全。

  (八)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大力开展公众环境法治教育,结合5·22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国际保护臭氧层日、宪法宣传周等节点,积极开展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普法氛围。加强执法能力培训,开展案卷制作专题培训执法人员执法文书的制作水平。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学习领会好《民法典》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当好民法典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推动者。举办法律知识培训,邀请法律顾问及市局专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的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局主要负责人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带头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推动

一是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并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审议《东丽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听取分管负责同志对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多次进行批示和强调

  二是高标准做好中央法治督察各项准备工作,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了迎接中央法治督察工作专项部署会议,进一步压紧压实推进法治建设责任,确保迎接法治督察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研究部署区检察院检查建议书有关工作。对区检察院下达的检察建议书进行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压紧责任,按照要求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并及时对检察建议书作出书面回复。

四是弘扬民法典精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观念。局主要负责同志以《深入学习民法典,做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为题,从充分认清《民法典》的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准确把握《民法典》的实质内涵以及要做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等三个方面,为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法治课宣讲,充分履行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得还不够全面,掌握还不够透彻,理论联系实践还不够紧密,还没有更多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效能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压力传导上还存在层层上热不足,还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二是推进局公职律师工作方面还需继续深化,局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才相对匮乏,目前配备局公职律师人员一名,但是公职律师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运用和发挥。  

三是在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以及执法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部门和属地执法协同机制有待完善,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环境违法问题还要下更大力量。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推动全局各项工作的具体抓手,对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以致用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局法治工作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二是进一步分发挥好局公职律师的重要作用。公职律师对保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规范严格执法,促进全民守法具有极其重要作用。加大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和使用力度,鼓励、支持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员申请担任公职律师。激励在职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积极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将业务情况比较熟悉的局公职律师和法律事务更有实战经验的局法律顾问结合起来,强强联手更好地为局各项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三是持续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坚持领导班子定期学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要求,增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的意识。加强执法人员及监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在全局上下形成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环保绩效水平,依法实行分类监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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