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09 10:22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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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跟中央、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和最新精神,严格落实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工作责任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决策,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抓落实,较往年取得了一定进展,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依法依规决策

    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做法治思想的学习者、宣传者,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集中学习等契机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做到入脑入心。除此之外,面向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形成守法用法学法的良好风气。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团队的力量,针对我局人事及部分历史遗留问题,严格依法制定解决方案,按合法步骤依次解决。

(二)优化宣传举措,浓厚全区文化阵地法治氛围

    利用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平台、网站发布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官方文章,利用区图书馆送文化下基层的良好契机,为全区居民送去相关文化课程,旨在营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的良好氛围。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于公共文化场馆发放宣传《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手册,设立群众法律常识咨询点,共计发放宣传材料128份,接受群众咨询7人次。我局每年度按要求撰写法治政府建设总结报告,并于政务网主动公开。

(三)提升监管规范化和透明度,开展文化旅游市场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根据《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东丽区2021年度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于5月25日联合区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社局等6家单位,开展文化旅游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检查组从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了18名执法人员,分成6组对文化旅游领域4家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包括歌舞娱乐场所2家、旅行社1家和演出场所1家。完善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全年开展文化、旅游版权等企业抽查6大类,出动248人次,检查124家次。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按照东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关于市委依法治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的通知》要求,选送支队2020年执法办案查封扣押案件案卷4个。二是利用全国互联网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区政府网站,全面、及时、准确做好行政执法主体、权责清单、“双随机”检查事项、执法结果公示工作,严格实行动态管理。三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全面加强法制审核力量,加强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的协调配备。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通过天津市政务网通权力运行监管服务平台审核127项。

(五)优化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健全落实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一是组织召开全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3月3日、3月10日、3月17日,9月3日分别组织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全体执法干部参加文旅部组织的旅游执法文书制作实务、旅游执法证据规则、旅游执法调查询问、档案管理实务办法培训。6月9日,组织召开2021年东丽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执法支队全体和街道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共40余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升区、街两级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为建设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制订上报文化旅游体育重大行政执法审核事项清单,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三个文件并进行公示,规范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依法行政,确保行政处罚程序合法、实体公正。三是依据《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执法队伍,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支队党员干部执法水平,制订区文化市场执法支队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和考核办法。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各级监管。从办公礼仪、着装举止,职业素养、履行职责,工作纪律、思想作风6个方面规范12项行为准则,并从6方面进行问责。加强对日常行为的检查和考核。把行为规范的表现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违规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开展游戏游艺设备电子标识专项整治行动。对有经营游艺场所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出动检查人员41 次,出动车辆 17台次,检查游艺娱乐场所22家次,检查游戏游艺设备19台次,处理违法违规设备7台。在执法检查中做到了边执法边宣传,下发《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游戏游艺设备电子标识组成规则及打印标准”等材料30余份。同时执法干部认真对游戏游艺场所的管理人员进行政策讲解工作,保证了张贴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是深入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切实保护在校师生人身安全,实现校园及周边长治久安。积极开展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行动,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出动人员261人次,检查234家次,发放宣传品600余件,办结出版物案件2起,没收非法印刷品60册,制作扫黄打非宣传材料4种,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标牌80快,投入资金18500元,参加文旅部组织的出版物案例培训41人次。按照要求准确及时报送文旅部等部门执法信息30篇。

三是开展“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引导少年儿童远离有害出版物。按照天津市《关于开展2021年天津市中小学生“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津扫黄打非办联发〔2021〕2号)要求,为倡导青少年绿色阅读、文明上网,东丽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决定开展2021年中小学生“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6月24日,组织支队执法干部到耀华滨海学校开展了以“护助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抵制有害出版物和信息”为主题,2021年“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学校500余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律顾问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参与程度有待提高,需要对局法律顾问更多参与局涉法事务进行制度化明确,譬如重大行政决策、拟定重要行政文件时均可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二是法治宣传形式还不够丰富。目前的法治宣传主要利用我局各线上平台开展,宣传内容领域较为常规,对文化旅游体育法治内容挖掘、宣传不足,优质的普法宣传文艺作品和品牌较为匮乏。三是法治宣传成效仍不够明显。部分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依旧淡薄,利用法治思想解决现实存在问题的思路仍不够清晰,对全区开展的法治文化宣传频率、宣传内容较为局限。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普法宣传举措,全面提升法律意识

一是针对与我局实际工作紧密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面向全局干部职工开展集中专题培训,适时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旨在全面增强全局干部法律意识,形成守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让全局干部在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法律解决各类问题,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二是继续发挥基层文化阵地作用,利用“津丽大讲堂”等优质文化品牌,邀请更多的专业讲师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让更多居民了解法律、熟悉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强化制度落实,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局党组讨论。积极推行机关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广播电视行业管理

    全面落实安全播出责任制,继续加强全国、全市大型活动期间及重大节假日期间重要保障期安全播出值班值守工作,督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履行安全播出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播出工作落实。依法清理整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加强卫星电视接收管理,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加强正面舆论引导,指导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持证机构开展好主题宣传,营造积极向上舆论氛围。

(四)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提升综合执法人员能力。按照要求参加完成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培训考试,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达标率100%。组织1次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开展跨区执法交流。落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执法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查办的案件主体适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

(五)强化文旅市场执法办案

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件办理。每季度公示区报送的执法办案数量和重大案件数量情况,提高案件类型覆盖率。查办的案件类型覆盖5个领域。加强一般程序案件办理。办理的简易程序案件数量占案件总数的50%以下。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符合《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案件及查处情况。按时完成督办事项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落实《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旅游业务交易合同行为,加大线上线下旅游市场巡查和执法办案力度。落实“双打”工作要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每年至少办理1起相关领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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