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丽经开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市、区工作部署要求,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纵深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依法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是按照区安委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统一部署,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启动专项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结合各自职能相继开展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治理。重点督导帮扶检查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着力检查危化品、仓储物流、人员密集场所、涉爆粉尘等领域企业265家次,排查隐患1124条,已整改1040处,整改率约93%,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联合区应急局、消防支队检查企业15家,处罚企业5家。二是联合区应急局先后为经开区165家企业开展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会,抓先进典型企业介绍工作经验,以教学形式进一步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签订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并督促企业设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专栏”,相关工作内容上墙公示,便于群众参与监督。三是“安全生产月”期间,配合区应急局在新业广场设立东丽区“安全月”宣传主会场,设置了经开区专台,现场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并为群众现场答疑。
(二)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经开区扎实推进各项环保治理任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从涉气、涉水、工业固体废物等方面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企业开展监督管理。一是加大VOCs专项治理力度。开展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对照《工业企业VOCs治理情况排查清单》,对辖区61家涉VOCs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情况开展新一轮排查,全覆盖走访企业,指导企业细化管理机制,更新活性炭台账,持续降低VOCs排放总量。二是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做好水污染治理。开展入河排水口、雨污混接排查和雨污水管网春季养护,保障汛期排水通畅,排水水质良好。三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105家涉气污染企业开展新一轮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传达最新重污染减排政策。四是组织辖区140余家企业召开环保专题培训会,聘请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和相关单位专家在环保法规宣传、危废合法处置等方面开展培训,进一步强化企业环保意识。
(三)依法做好疫情防控。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一是落实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排查要求,严把经开区防控“大门”。借助大数据推送、企业自行上报、宾馆酒店公寓报告等渠道,我区排查中高风险地区来津人员和入境人员累计1690余批次,涉及经开区人员358人,集中隔离转运21人。二是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制定完善全人群核酸检测筛查方案,可确保同时开通11条筛查通道,每天14小时,2天可筛查3万人次。结合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按照第八版疫情防控指南落实防控各项规定,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来津人员管控,对宾馆、公寓、商场、重点防疫点位进行持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示整改。三是有序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贯彻落实疫苗接种工作要求,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统一调度,压差推进。通过发放明白纸、公众号宣传、走访解答等形式,向辖区434家企业单位传达新冠疫苗接种重要性,动员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参与。领导班子、部室包联企业推动疫苗接种工作落细落实,园区2.9万人,动态接种率达到97%。
(四)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一是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开展宣传及排查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并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二是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相关负责干部对分管领域、重点企业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依法进行土地开发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履行土地征收转用各项法定程序,强化合法性预审,与区土地管理部门配合协作,切实做好土地征收组卷,依法落实征地补偿安置等。已依照法定程序完成了对中汽中心新能源检测中心项目出让方案的批复,东丽储字2020-11号地块及东丽储字2020-14号地块已进行挂牌公告。
(六)依法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向企业发放《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东丽区市民诚信手册》500余份。邀请企业签订主动公示型诚信承诺书500余份,上传至东丽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企业宣传“信易贷”相关知识,邀请80余家有贷款需求企业在全国信易贷平台、天津市信易贷平台注册登录。收集辖区50余家企业用水、用电、用燃气及缴费情况,上传至东丽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是促进劳动教育就业,解决企业发展后顾之忧。通过政企互通信息化平台,共帮助9家企业的24名员工与教育局对接,协调员工子女入学问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成功促成多家企业与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组织22家企业参加招聘活动20次。三是坚持依法兑现政策承诺,提高政府公信力。已完成格一科技、勇坤商贸、德融商贸科技扶持资金及经济贡献奖励拨付工作,兑现金额 17.64 万元。进行资金筹措、计划自筹及申请财政支持后陆续兑现的有金桥焊材及电装电机两家企业,涉及金额约7165万元。处于征求意见流程的企业有时达永盛、勇坤商贸、瑞益瑞美、格一科技四家企业,预计奖励金额939万元。四是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政府与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常态化联系机制。通过实地走访配合发改委完成对园区内66家企业的综合评价。
(七)依法规范行政应诉。严格落实应诉通知、出庭通报制度。一是对法院下发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及时发送至单位负责人并详细汇报案件情况,确保应知尽知,保证负责人行政案件出庭率。吴京蔓诉东丽经开区管委会、东丽区丰年村街道办事处一审(【2019】津0110行初40号)案件中,东丽经开区管委会副职负责人张若翔同志出席一审庭审。吴京蔓诉东丽经开区管委会行政赔偿一审(【2020】津0110行初128号)案件中,东丽经开区管委会副职负责人张若翔同志出席一审庭审。二是与区司法局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是以抓实行政案件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为突破口,全力促进行政纠纷实质化解,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八)依法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一是建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任法律顾问,严格做好行政管理、经营决策合法性审查,发挥法律顾问在单位事务决策中的“把关”作用,共同促进法治政府、法治单位、法治企业建设。二是制订《东丽经开区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集体决策定稿后严格执行,确保在依法决策中发挥作用。
(九)依法做实人民调解。一是按照区人社局统一部署建设人民调解队伍,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培训,提高专业人员职业水平。二是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化解调处各类信访案件15起,调解成功13起,剩余2起正在积极进行化解。三是深入辖区企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从源头严防极端案事件发生,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00余次,预防矛盾纠纷20余件。四是深入阳光新业广场、东风日产浩物新濠4S店、广州本田 (汽研店)、瑞普(天津)生物药业等企业开展用工隐患排查,督促建立健全处理劳资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和处置机制,坚决杜绝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现象。
(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经开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群众宣传和普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内容。一是运用“东丽经开”微信公众号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文章。为工会会员企业定期推送“企业法律服务微课堂”,向企业、群众普及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通过深入企业、组织培训讲座等形式,开展“主动下沉”式普法。向企业员工宣讲《民法典》《网络安全法》、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东丽区法律进企业”和落实“津八条”“十九条”等具体工作,着力营造企业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做好“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组织律师深入扶桑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中航装甲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日佳电子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座谈11次,现场解答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21件。
二、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一)重视工作部署。召开党工委会、专题会4次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制定《东丽经开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机制》,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统筹与部署。将依法治区相关工作列入2021年度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加强部室联动。建立以管委会党建办牵头、各部室配合的依法治区联动工作机制。各部室指定一名专员,根据“东丽经开区管委会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依法治区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东丽经开区落实《天津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主要任务清单”“东丽经开区落实《法治天津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主要任务清单”,党建办定期汇总各部室工作落实情况,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科部室落实清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确保清单所列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打造学法用法高素质干部队伍。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通过抓“关键少数”,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及法治理论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断提高法律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组织经开区23名公务员参加天津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全面提升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学习考试。三是组织经开区管委会及总公司干部职工194人次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不断提高经开区法治化综合管理水平和能力。
三、存在问题
(一)法律顾问力量不足。受历史遗留原因和资金紧张等因素影响,部分建设施工、环境整治、外部载体租金、政策兑现等款项支付不到位,违约情况时有发生,单位诉讼压力大,再加上经开区管委会合规管理逐步提上日程,日常合同及法律文书的审核、出具工作量较大,存在不能及时满足单位日常法律审核、咨询工作的问题。
(二)贯彻法治思维深度不够。各部门在开展业务工作时,虽然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区文件规定执行,但在制度盲区之外,对于怎样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考虑得少。比如在行政强制拆除案件中,对督促现场工作人员及时保存收集证据方面有欠缺,导致在案件中因举证不力处于被动局面。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发挥第一责任人引领作用,强化依法治区组织保障。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监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2022年工作计划,各部室要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部室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市、区依法治区要求,将法治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
(二)加强干部队伍依法履职意识,打牢依法行政思想基础。在常规性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专题学习之外,发动各部室开展法治思想教育,使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组织开展法治培训,加强对政策和法律规范的学习理解。举办依法行政业务分析研判会,分析研判各项具体工作适用法治思维开展的可能性,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业务工作的能力。比如增强调查取证、运用证据的能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客观、及时、全面、合法地收集证据,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记录,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增强法律顾问专业力量,强化依法行政法律保障。按照《东丽区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津丽党办发〔2017〕37号)、《东丽区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东丽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任规则》《东丽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业绩考核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整合法制工作职能,增强法律顾问力量,选配具有较强法学研究能力、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法治实务工作经验的从业者作为单位法律顾问,引入淘汰机制,定期对律所工作做出满意度评价,切实提高聘用法律顾问的工作实效。
(四)提升服务园区企业水平,打造依法行政营商环境。一是加快推进园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将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营商环境、严格履行法律条款理念贯穿于工作全过程。二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开展环保法治宣传和检查活动,推进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为园区企业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三是严格履行防控举措不放松,重点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来津人员的大数据推送,紧密排查,持续开展企业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检查,有序安排企业职工完成三针加强针疫苗接种任务,筑牢园区疫情防控防线。四是组织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安全生产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对安全生产主要任务、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实施挂图作战,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五是在土地出让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土地挂牌出让的相关程序,依法依规,严守出让程序,操作公开透明,确保土地出让价格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督促受让人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促使用地项目早开工、早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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