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丽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创先争优、担当作为,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协同高效履职尽责
(一)精准施策,促进组织收入质优量增
一是全局始终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为宗旨,严格贯彻落实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紧紧围绕“四个全员抓”工作要求,科学攻坚、精准施策,力促组织税费收入质优量增。二是强化税收分析,科学精准预测。针对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整理分析近三年的数据,寻找组织收入工作短板,提出建议措施;提高税收预测直报效率,坚持每月两次调整税收预测数据,提升分析预测的精准性,撰写税收分析报告20余篇,为全区经济发展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三是主攻关键环节,防范税收风险。建立“1+5+11”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机制;严格防范发票风险,推送风险核查任务,积极开展日常风险核查,切实堵漏增收。
(二)精准推送,推动减税降费红利落地生根
一是构建疫情防控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跟踪反馈政策执行成果,跟踪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报告》4篇,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工作平稳推进。二是强化税收宣传,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阵地优势,共发放“春风行动”、“税收优惠政策”、“春雨润苗”等相关宣传折页4000余份,依托钉钉直播平台组织纳税人“云学堂”9场,发送微信、短信邮件等1.4万余条,解答纳税人电话咨询1.2万余次,利用网络媒介更新推送高质量、高关注度的税收政策、热点问答178条,满足了纳税人的不同需求;引入AI综合热线咨询,累计拨打电话2.2万个,实现政策推送的精准化。
(三)互联网+税务,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
一是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2021年年底前,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将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理。区税务局将通过媒体终端、纳税人学堂、专人现场辅导等方式全力推广,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涉税业务,进一步降低纳税成本。二是多措并举引导纳税人顺畅办税,建立申报进度“日监控”制度,引导纳税人错峰申报、网上办理;建立办理时限监控制度,实现业务100%按时办结;增加自助办税设备,打造“0”排队自助办税服务区,推进纳税服务的精细化。三是加快出口业务各环节事项办理速度。优化“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提升出口退税整体效率,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确保不超过8个工作日。
(四)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将纳税服务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多维度、多方面努力营造诚信纳税社会氛围,多措并举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利用办税服务厅、网络媒介、微信公众号、纳税人学堂等常态化开展税收宣传,每年在税收宣传月、国家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加强监督检查,不存在变相审批、私自提高政策门槛等问题,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税务行政许可有关权限和程序规定开展行政许可工作。三是重视强化信用管理,加强纳税信用结果的应用,严格落实总局文件规定的奖励和惩戒措施;持续推进税银互动,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五)强化信用管理,构建协同共治新发展格局
一是统筹组织、多措并举,圆满完成了2021年企业的评价指标扣分确认以及评价指标复核等工作,提升纳税信用评价质量,完善纳税信用体系。二是每年度及时公示信用A级企业和“黑名单”,落实纳税信用评价联合奖惩措施,开展税银互动,为守信企业搭建发展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帮助纳税人树立诚信纳税观念,构建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三是坚持狠抓放管结合,全面推进实名办税采集,监控失信企业人员,限制其业务办理,推进诚信建设体系,切实提高纳税遵从度。
二、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提升法治税务建设水平
(一)强化意识,健全依法行政机制建设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立了议事规则、会议制度、会前学法制度等制度措施,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主体、权限、程序等事项,建立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规范决策行为。
(二)创新理念,持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市局部署完成8类65项权责清单的制定公示、配备24台执法音像记录仪并利用信息化平台实现智能化归档管理、规范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标准和流程。二是规范征管流程,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文书送达等制度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税收执法。三是严格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各项税收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严格依照相关裁量标准进行。落实税务总局“首违不罚”清单,确保执法公正、统一、准确。四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柔性执法,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明确职责,规范税收业务工作流程
一是高度重视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在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上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巡视工作规范、税务稽查规范、督察审计规范等工作制度。二是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三是在干部管理和考核中落实数字人事工作要求,有效运用绩效“指挥棒”,完善干部绩效考核管理体系,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热情。
(四)透明政务,推进权力运行阳光公开
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在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办税服务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渠道,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税务执法信息。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突出门户网站、互联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平台建设,健全政务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明确税收工作相关信息的采集、审核、传递、发布的程序和责任。三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工作措施,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并进,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
一是区局党组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纵深纵细,制定落实《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贯彻落实党内法律法规,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发挥巡察监督作用。二是以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为依托,严肃开展税收执法日常督察、减税降费专项督察、增值税发票管理专项督察工作、内部财务审计督察,梳理制定内控风险点,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三是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税收执法质量评价和过错责任追究机制,促进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四是通过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区级政府部门行风测评、纳税人举报投诉制度、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等不断拓宽外部监督渠道;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信访举报问题调查处理,用实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六)完善机制,提升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决质效
一是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在全局推行应用智能执法辅助决策系统,增强日常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规避执法风险。二是积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三是加强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等,健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执行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各种制度。四是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推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建立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
三、带好队伍,凝心聚力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一)主动引导,推动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
一是严格落实税务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等要求,同时开展党史学习读书班、集中学法、旁听庭审、廉政警示教育等线上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多次。干部每年学法用法参与率和及格率均为100%。二是依托官方网站、政府学法用法考试平台、学习强国、中国税务网络大学、学习兴税平台等资源,搭建和完善学法用法平台,运用执法决策智能辅助系统,加强税务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学习,促进工作人员加强税收执法业务水平。
(二)强化保障,充分发挥税收法治人才作用
一是充实法制机构力量配备和人员保障,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充实到法制部门和行政执法岗位,加强公职律师的培养应用,做好公职律师培养方案。二是严格落实税务总局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授予税收执法资格,不发放税务检查证,不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三是继续聘请社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与我局法制机构人员共同组成本单位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专业优势,形成合力、促进我局依法决策、规范执法、严格监督,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四、加强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提升站位,进一步提升履职尽责意识
我局切实发挥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严格按照《职责规定》自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全面对标主要职责、落细落实重点任务, 制定《区局加强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责任清单》,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法治税务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突出重点,狠抓法治建设重要环节
我局主要负责人坚持对全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法治工作协同、系统推进。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建立依法依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丰富税法宣传教育、持续深化税收执法监督、畅通纳税人权利救济渠道、落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程,制定职责清单细化责任分工、对标对表落实,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各项重点任务,有力推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综上,我局在纳税服务、税收征管、执法监督等各方面凝心聚力、不懈努力,税收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税收执法水平逐步提高、行政执法满意度不断提升,“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青年文明号”等各项社会荣誉纷至沓来,较好地实现了执法效果的三个统一。
五、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一)在统筹推进,加强沟通协作下功夫
法治建设工作事关行政机关履行职能的方方面面,特别是税务机关随着征管体制改革的不断收入,划转的征费事项越来越多,税费征收项目不断增加,执法面临着体系繁多、内容精细化、业务专业化的挑战,必须整体考虑、统筹推进,一是区局与市局各处室、区委区政府发改委、工信委等各对口单位均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做好税收经济分析和政策执行效果分析,为政策优化和决策部署提供有益参考。二是局内各个部门之间加强工作的统一部署、联动协作,盯问题、抓关键、即刻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形成推进工作合力。
(二)在优化系统,做好衔接适用上下功夫
信息系统集成度不高,各个管理系统间的衔接适用度还有待提高,智能执法体系的构建尚需完善。如,金税三期系统、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增值税税控系统之间的信息衔接问题有时存在滞后或者不顺畅的情形;电子税务局的功能还不能实现业务流程的全面覆盖,功能使用界面给纳税人的体验感还不够便捷;金三系统、内部控制平台、税务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的智能筛选功能还有待优化,增加了人工执法成本。
(三)在良性互动,服务执法并重上下功夫
加强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是新时代税务机关税收工作的两个重要课题,二者同样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有机统一、相辅相成。掌握好纳税服务和税收执法之间的关系,既要在执法中注意合理宣传辅导、保障纳税人合法权利,避免造成重执法轻服务的现象,影响征纳关系;也要在服务中贯穿执法、依法依规征收管理,避免造成轻执法重服务的现象,出现管理漏洞。如何找到二者平衡点,是对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执法能力和水平的考验。
(四)在以人为本,人才引领发展上下功夫
随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税费业务种类多、政策繁、面向的纳税人缴费人对象涉及范围广,对于基层执法人员的政策知识和业务能力掌握要求更加全面全能,对于税务干部不仅要深谙税费业务、法律知识,还要研究会计准则、财务知识等,不仅要熟悉庞多的税费政策体系,还要掌握流程操作,对于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高,对于干部的综合业务能力要求越来越高,需要进一步加大税收复合型人才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税务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持续推动区局党委全面落实“第一议题”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二十大精神,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学习兴税、学习强国平台为载体,开展“四学四比”活动,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走在前列;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巡察工作“双闭环”管理,构建环环相扣、紧密衔接、务实管用的长效监督机制。
(二)完善税收智能执法制度体系
严格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持续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突破口,加强和完善执法资格管理、执法案例指导、执法裁量基准、案卷评查、执法投诉举报以及执法责任制等制度建设;以内控平台为依托,加大对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等重点任务的执法督察力度,建立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实时跟踪整改动态;利用智能决策辅助系统向一线执法人员提供案例检索、法律法规查询,确保执法尺度统一,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完善税收政策跟踪反馈机制,依托税收大数据,开展政策落实风险分析应对工作,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及时评估和跟踪调研,推进政策落实落细。
(三)持续发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进一步创新税收普法宣传思路,积极拓展新闻媒体、微信、网上税务局等“线上”宣传方式,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继续深入推广“无纸化”退税流程,利用系统数据精准计算退税数额,高质量实现税款“直退”;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区级部门加强协作,共同搭建企业服务平台,建立诉求联动响应机制,及时处理企业诉求,合力扶助企业发展;以纳税人在网上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倾力打造“云税务”工作室,搭建远程帮办服务体系,深化精细服务;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补评、复评和动态管理工作制度,加强纳税信用结果应用,打牢精准监管基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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