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丽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区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一、切实发挥好本单位法治建设带头人和主心骨的作用。
作为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深入谋划部署。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组织制定并推动落实本局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中,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部署落实我局及区领导部署的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并就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做好牵头抓总。配合依法治区办牵头起草《东丽区落实<天津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等方案,纵深推进全区法治建设。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一是带头开展班子成员专题学法。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参加法治专题讲座题3场,举办《政法工作条例》读书班,着力推动提升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 二是组织全体干部学法。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贯彻《政法工作条例》,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穿始终。将学习法律法规纳入政治轮训和干部培训,为各部门统一订购学习资料,制定工作安排,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以中央法治督察迎检为契机,强化培训,提升干部法治能力素质,组织观看专题讲座《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应知应会》测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读书交流会。全面落实《天津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组织全局干部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组织新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
三、依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牵头起草完成《东丽区落实<天津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等方案起草工作,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参谋助手作用。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对照创建指标,结合我区实际,研究起草《东丽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东丽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2021年版)任务分解表》,明确牵头单位、制定责任分工、规范报送要求,高效完成我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申报工作。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迎检工作。按照中央法治督察要求,协助依法治区办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自查,总结梳理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做法,全面收集资料,圆满完成好此次中央法治督察任务。
四、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审查。
按照《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规定,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共依法审核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送审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政府合同、行政协议、政府会议上会文件及其他各类文件102件,提出审核意见400余条。积极配合做好市立法工作,在天津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修改征求意见过程中,及时学习研究并反馈我区意见。截至目前,共对《关于天津市契税适用税率和减征免征办法的决定》《天津市促进智能制造发展条例》等53份征求意见稿提出4条具体反馈意见,其中1条被市有关部门反馈予以采纳。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不符合上级文件新规定或超过有效期限的25件文件予以废止,扫清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协调,推动严格规范执法、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组织区属41个行政执法单位依托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全区共评查案卷827份,提出4条完善平台功能的建议。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推广,推动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共归集到的41个行政执法单位的10258条执法案件信息,在对平台录入案件日常监督过程中未发现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完成《东丽区2021年行政执法情况分析报告》,在政府常务会会上汇报情况,推动定期通报制度,以通报促进行政执法工作深入推进。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组织全区24名街道新增执法人员专业法知识培训、考试工作,完成对全区27家单位157名新增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根据相关规定今年共注销162名执法人员执法证,备案4名新增执法人员证法证。高标准落实好行政执法证件统一标准样式的实施工作,组织全区执法单位开展更换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工作。
六、抓好行政应诉、复议工作。
严格落实复议接待责任制,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原则,充分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9件,受理74件,审结66件,准期结案率100%。积极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努力做好应诉答辩、证据收集、协调沟通,切实保障应诉工作顺利完成。目前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共63件,其中一审37件,二审26件。完成《东丽区2021年1—9月行政诉讼败诉典型案例情况分析报告》,向区政府常务会汇报我区行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现状分析原因,查找症结,提出建议,助力行政诉讼发生改变。加强源头治理,主动对接街道重点工作,研判风险点,化解矛盾,将工作做在复议之前。积极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化解争议的诉求,着力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专业化程度,灵活运用调节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效能。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我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起草完成东丽区复议体制改革十项配套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制度,建立以行政复议机构为主导,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参与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已经完成。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多元化调解对接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公调对接”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东丽区万新街道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打造分工明确的具有东丽特色的“公调对接”创新联动模式。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与东丽法院加强沟通,积极推动诉前联合调委会规范调解流程、案卷制作、平台录入等工作。推动完善对人民调解结果的司法确认,进一步确保我区诉前调解工作取得实效。加强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沟通,召开五方联动调解机制领导小组会议,起草《关于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工作室的方案》,委派律师积极参与协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建立联动对接、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全年共接收区劳动争议仲裁院转办案件544件,调解成功56件。与区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同促进当事人和解息诉,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在区信访办完善东丽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派驻律师调解员负责来访人员接待及纠纷化解工作。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629件,调处率98%以上。
八、抓好普法与依法治理,提高法治化水平。
起草制定《东丽区“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全面推进实施“八五”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会同全区相关单位,结合各重要时间节点,深入辖区广场、社区、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余场,走访街道商会单位、辖区企业12家,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持续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摆放普法展板30余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及宣传品3500余份。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旁听庭审制度化、规范化,会同区法院举办处级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1次,全区20余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进一步做好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组织全区3931名国家工作人员报名参考,不断增强学法用法实效。加强青少年法律教育,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主题(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模拟法庭等形式,将课堂教育和专项宣传相结合,受教育学生达4万余人次。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全区101个社区314名“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参加天津市“法律明白人”网上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社区依法治理水平。
九、紧扣惠企便民,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坚持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不断深化三大平台建设,构建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专业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共解答群众咨询2990次。积极搭建平台,开展“万所联万会”法律服务工作。联合区工商联,积极组织辖区内律师事务所与商会进行对接,开展点对点法律服务。召开“万所联万会”法律服务座谈会。主动深入企业,摸底企业法律风险点,帮助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为企业需求提供个性化、精准化、优质化的法律服务。组织拓泽、乘云等律师事务所积极与天津市无人机应用协会、天津市化学试剂行业协会等开展工作对接,研究探索律师驻点服务工作。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优中选优,在全区范围内集合优质法律资源,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聚焦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法律服务。联合区律工委,组织律师以制作公益普法短视频、深入企业开展普法活动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 为民办实事”专项活动,出台《东丽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民办实事”三项举措》,针对农民工等特殊人群缩短审批时间,开辟绿色通道。落实法律援助各项要求,认真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值班律师及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等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援助案件650件,其中刑事全覆盖280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1000件次。制定出台《天津市东丽公证处便民利企六项举措》为老年人、军人、退役军人、企业及涉及“跨省通办”的公证事项开辟绿色通道,优先解决办证需求。对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让受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公证事项。今年以来,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办理公证326件。持续推进远程视频办理公证业务,群众可通过云视频技术在线办理公证业务,极大缩短了办理周期,提升了公证服务质效。今年,共办理公证业务3359件,办理国内民事类2800件,国内经济类129件,涉外民事类401件,涉外经济类13件。
十、洞见症结,立足实际找短板。
2021年,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但也存在一些差距与不足:
(一)普法宣传工作实效性不高。督促各单位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够深入,部分单位对普法责任认识不足。普法工作形式和方法缺乏创新,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均衡。我区现有律师资源尤其是优质资源有限,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力量配置不均衡,在惠企利民等功能发挥上尚有很大空间,还需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资源,建立起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三)人民调解员专业力量不足。我区专职调解员仅有4人,而“公调、检调、诉调、访调对接”工作又对调解员的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加强对各级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切实提高调解工作质量。
(四)复议诉讼案件办理难度大。我区复议诉讼主要涉及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征用、拆迁拆违等工作,该类案件多存在证据缺失、部门配合不畅等问题,司法局在办理过程中发挥统筹指导作用不明显,一定程度上导致诉讼案件多,败诉率高。
十一、纲举目张,凝心聚力谱新篇。
(一)聚焦政治统领,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党委举旗定向作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政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鼓励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争做新时代合格党员。
(二)聚焦法治保障,把夯实依法治区工作基础落实到位。理顺与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政府办的工作关系,明确职责定位,加强沟通合作,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要求,对照创建指标补齐工作短板,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价和事后评估制度,畅通参与政策制定渠道,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高标准做好重点领域立法和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突出“三个坚持”,确保审核质量。严格执法检查活动,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整合职责机构,加强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备,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落实复议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形成普法工作强大合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聚焦社会治理,把筑牢基层稳定根基落实到位。以完善“公调、检调、诉调、访调对接”工作机制为抓手,积极培育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司法所与辖区各部门工作联动,积极响应吹哨调度,主动参与矛调中心工作开展,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米”。对社区矫正中心进行提升改造,深化智慧应用,完善设施设备,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深入开展特殊人群监管教育安全年活动,做实走访排查,强化帮扶救助,宽严相济助力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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