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东丽区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举措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工作重点。东丽区统计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工作重点。全年召开党组会议17次,分析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发展形势,明确统计工作现代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认真学习“一规划、两纲要”,研究部署“八五”普法工作,制定东丽区统计局“八五”普法工作计划,将学法用法、统计普法、统计调查、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等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形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整体合力。
2.筑牢法治思维,开展常态化学习。一是开展《监督意见》学习。3月5日和3月14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分别开展《监督意见》学习,3月25日,东丽区统计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监督意见》,同时,各相关部门和街道(园区)采取传达学习、交流研讨、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方式,开展学习14次,853人次参加。二是开展《选编》和《汇编》学习。截至8月底,相关部门和街道(园区)采取组织学习《选编》《汇编》29次,351人次参加学习。三是邀请专家授课。2022年6月20日,东丽区统计局邀请市统计局法规处副处长林小江同志为2022年东丽区第一期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题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讲。
3.压实主体责任,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区委部署要求,东丽区统计局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个清单”。东丽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带头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坚持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事项由党组书记、局长审议,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由党组书记、局长亲自督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第一人职责,不断深化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的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区和法治东丽建设工作取得新成绩。
(二)加强数据质量管控,提升依法履职效能
1.夯实统计基础,提升数据质量。一是深化筑基工程。全面落实天津市统计局“深化筑基工程 提升数据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在今年疫情持续反复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调查企业、区街两级统计机构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据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实事求是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同时,综合运用常规审核、分析模板、标记查询等方法,把监测预警贯穿整个报表填报过程。逐月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测,以及核心指标、基础指标的监测审核,对波动大、影响大、频繁修改数据的及时收集、核实生产经营、财务纳税等支撑材料,确保统全统准,不错不漏。二是落实数据质量防控制度。进一步压实数据管控责任,以新纳统企业为重点,以存量单位为补充,组织区街两级力量采取集中、现场、网上等多种形式,调阅财务资料和统计台账,审核比对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立即整改,一对一具体指导,详细讲解统计指标的涵义填报要求,面对面开展普法宣传和诚信教育,明示统计违法后果。努力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消除一批隐患。截止9月下旬,共核查企业(项目)近400个,涵盖工业、商业、服务业、固投、建筑业、房地产、劳资等专业,有效夯实了源头数据质量。
2.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统计督查整改落实。东丽区统计局积极协调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和街道(园区),把抓好统计督查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进一步增强抓好统计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高位推进、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五个方面12个问题的统计督查整改工作。
3.组织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天津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东丽区统计局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7月9日和7月14日,组织经济部门和街道(园区)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召开部署会议和推动会议,做到部署、推动一体推进。统计局牵头组织6个经济部门和14个街道(园区),采取相应措施,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严格对照“四个必查”和“三个一批”的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分别采取公布举报电话、对企业开展问询、核实统计数据、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同时,加强与区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纪法的有效衔接,推动《监督意见》落地见效。
4.依法依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按照“三项制度”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在全区“四上”企业中随机抽取30家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并依据《东丽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依法在东丽政务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按照《东丽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记录。按照《东丽区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和《东丽区统计违法案件审理制度》规定,主管领导组织执法检查组人员,召开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情况集体审理会议,依据《天津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和《天津市统计领域免罚清单(试行)》规定,决定给予1家企业警告的行政处罚,给予4家企业责令整改。同时按照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于2022年10月17日至23日,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和区人力社保局,对11家“四上”工业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回填工作平台,通过检查规范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指导企业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
(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提升法治建设能力
1.立足岗位担当作为,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班子带头,服务一线。党组书记、局长带领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深入11个街道、3个园区开展实地调研,与基层统计人员深入交流,实地查看基层统计部门的工作环境与工作状况,了解区域经济运行、基础工作和重点统计调查工作开展情况,查找问题短板,倾听意见建议,答疑解惑,指导工作,理清工作思路,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服务与支撑。二是加强宣传,深化认识。在推进专项行动过程中,将逢会必讲统计法,法治培训先行作为规定动作。把统计法律法规、诚信教育、警示教育作为会议(培训)的第一项内容,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强化震慑,帮助企业统计人员扣好报表填报的第一颗纽扣。三是实战实训,锻炼队伍。为切实提升区街两级统计人员现场数据核查能力,准确应对具体业务问题,在组织实施培训过程中,打破照本宣科,我讲你听,我读你学的被动模式,结合前期企业自查和日常报表查询审核发现的问题,针对性选取有代表性的企业,提前组织好财务资料和有关统计资料,采取复盘典型案例,现场模拟演练商品销售额、应交增值税、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总额等基础指标的规范取数和核查流程等形式,突出实战实训,加强业务研讨和经验分享,促进统计人员全面掌握不同行业、不同会计记账方法的企业核查方法,核查技能和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水平和能力。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参加市统计局执法大队组织的11期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召开2022年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重点对执法检查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讲解,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开展传帮带。采取以老带新的方法开展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积累执法检查经验,提升执法人员实践能力。三是不断扩大持证队伍。鼓励年轻干部考取国家统计执法证,2022年组织6人申报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尽快补充执法人员严重短缺的问题。
3.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利用天津市统计局网站、东丽统计微信公众号、东丽政务网,及时发布统计信息资料,公布权责清单、办事流程、办事标准、监督方式等信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化。区统计局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2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2022年我单位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4.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天津秦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确定机关1名同志为区统计局公职律师,遇重要决策及重大统计执法活动时,坚持向法律顾问咨询意见,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我局重大决策及执法活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等方面的作用。
(四)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1.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提升法治宣传效果。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调整普法形式,利用腾讯视频会议形式,采取顺口溜的方式进行法治宣传,将统计法律法规、法律底线、行政处罚、诚信建设、统计报表注意事项、联合惩戒贯穿于顺口溜之中,便于大家记忆。
2.开展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一是制定《东丽区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方案》,要求街道(园区)统计部门,结合区域特点,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二是积极在东丽统计微信公众号点赞并转发天津市统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作品。三是开展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法律知识网上答题活动,统计系统及基层统计人员参加答题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一是充分利用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时转发市统计局微信公众号中的法治宣传作品,法治宣传和诚信宣传。二是积极参加法治动漫作品征集活动,区统计局集体创作了《统计法治宣传顺口溜》,分别上报市统计局和区司法局,并发送至东丽统计微信公众号和各专业微信群,开展法治宣传。三是开展普法进基层、进社区活动。执法人员向企业和社区居民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00余份,在统计专业微信工作群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天津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诚信宣传材料等资料,积极引导基层统计人员和社区居民树立“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理念。四是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民法典》学习活动,参加法学会组织的《监察法》专题讲座,不断增强机关干部法律意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回顾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总结成绩的同时,清醒认识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个别部门、街道(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依法统计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统计执法力量需要加强,统计专业人员参与统计执法频率有待提升。三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水平仍需提高。东丽区统计局将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找准短板主动整改,全面推进统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统筹推进全面普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单位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推进各项工作沿法治化轨道前进。
二是夯实基层基础。根据市统计局“深化筑基工程 提升数据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深入落实筑基工程,在人员配备、基础管理、质量管控、业务培训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夯实提升数据质量的基层基础。
三是深入普法宣传。积极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工作机制,抓住“关键少数”,开展普法宣传;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加大统计法宣传力度和频率,全面提高统计法在领导干部、统计系统、社会大众中的普及率。
四是加强执法检查。通过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加大各专业参与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大失信企业通报曝光力度。将统计执法检查与业务指导相结合,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促进统计调查对象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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