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东丽区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现将一年来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1.健全领导机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2.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2022年财政局对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做出明确安排,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加强财政法治制度建设,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预算规范化管理水平。今年以来,局党组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6次。
(二)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我局36名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均达到40学时,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100%。组织中心组学法用法6次。开展财政大讲堂活动,主要涉及《政府采购法》《会计法》《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法》《核安全法》。
(三)发挥财政职能,履行财政执法监督职责
1.政府采购办公室紧紧围绕“依法采购、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立足监管职能,对集中采购机构开展监督考核,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按照市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实际,通过抽查项目档案、审查相关内部文件资料、组织问询采购当事人等方式评分,对区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运作情况、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投诉举报情况等进行考核,并依据书面和现场检查情况出具检查结论并在法定平台公示。
2.加大培训力度。组织财政青年普法志愿者参加区委政法委举办的法治专题讲座。邀请专业律师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民法典》法治专题课。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国宏为全体干部职工讲专题法治党课,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依法理财
1.依法理财。积极培育涵养税源,促进收入提质增效。全面推动“四个全员抓”工作,制定《东丽区全员抓收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区税源建设工作专班,建立经济财源研判机制,坚持以财政增收和优化收入结构为重点,加强各部门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做好产业链龙头和重点税源企业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诉求,鼓励企业扩能增效,培育涵养可持续发展的优质财源。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严守依法征税底线,确保应收尽收。
2.依法处理投诉事项。2022年以来,已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26起,其中政府采购投诉19起,举报7起。经调查研判,通过对投诉事项进行审查核实,已依法作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6个(包含2起并案处理结果),经沟通研判,投诉人撤回投诉9起,截至目前,除2起投诉事项正在调查阶段外,其余17起已受理投诉事项全部处理完毕,并依法公示了相关处理结果。做到依法依规、权责对等、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向提出质疑和投诉的供应商做出答复处理,为供应商提供了高效便捷、公平公正的服务。
(五)合理安排预算,保障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资金需求。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325万元,进一步保障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资金需求。
二、存在问题
1.对法治财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仍不足。没有真正将法治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依法办事的习惯还没有养成,部分人员始终习惯于按照惯例办事,导致行为不规范、不严密甚至出现违规情况。
2.法治财政学习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目前仍有少数财政干部对财政法规缺少系统性学习,部分干部甚至对日常工作中经常运用的法律也没做到全面掌握。
3.立足本岗依法理财能力还有待提高。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财政工作需要,新时期财政工作综合性很强,要求财政干部既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还要熟悉财政业务,目前大多数财政干部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不匹配,法制建设落后于财政改革的步伐,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已经是财政系统一项重要任务。
三、2023年工作计划
1.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一是坚持学法用法制度化。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党组理论学习和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增强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二是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普法宣传工作。按照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宪法、保密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宣传活动。三是进一步提高对建设法治财政的重大意义的认识,树立“法无规定不可为”的意识,对没有法律授权和法律依据的事情不去做;对法律有严格规定的情况要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知识和素养,推进法治,服务于民。
2.加强监督,着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社会公众监督的范围已经延伸到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督等核心领域,财政工作的阳光透明性正在逐步开展,要加强财政监督,把绩效评价与财政监督相结合,树立“绩效中监督、监督中有绩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3.加强法制教育,着力推进法治建设。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新形势下,建设法治财政需要营造良好的法律宣传和教育环境,为此做好法制培训工作是做好普法宣传的重要手段,提高财政部门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增长法律知识势在必行,要从财政工作的实际出发,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带头尊法,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的多种方式,学法知法,着力提高法律素质,做到依法办事,为推进新时代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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