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街道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3 14:39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华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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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华新街道紧密围绕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部署,将街道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加快建设法治街道,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实现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我街道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主要政治任务,全年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法2次。集中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观看法治教育片,组织干部开展网络学法用法,组织社区法律明白人学习培训,不断加强基层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机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副职直接抓,各相关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成立街道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二是强化履职述法。街道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区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将法治政府建设内容列入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内容,将全面依法治街内容列入街道工作报告以及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街道主要领导针对疫情防控、疫苗接种、社区拆违、食品安全、民心工程建设、创文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规范执法行为,贯彻落实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公开制度。以街道综合执法体系改革为契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公开制度。通过东丽区政务网向社会公开街道权责清单,明确权责事项的法律依据、执法内容和具体方式;利用信用东丽网站公示行政处罚情况,促进街道行政执法与社会征信体系的信息化对接;针对行政执法、行政检查开展情况,及时将全过程上传至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确保执法行为接受上级审核和社会监督;广泛运用工作信息报送、微信公众号刊发和向各级媒体投稿等途径,宣传和报道街道日常执法工作,通过网络载体与居民形成良性互动,实现行政执法公开透明、面向群众。

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结合工作特性建立了《华新街执法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纸质文书、电子文档和影视音载体相结合的全过程记录方式。配备执法记录仪、录音笔、摄像机、监控视频、录音电话等影音记录设备,创新引入车载云台摄像系统和无人机巡控技术,进一步确保全过程记录形式丰富、科学高效、调用便捷。针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留存、行政强制、文书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环节以及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明确全过程记录方式、记录载体和责任人员,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内容的资料汇总和案卷归档,以执法事项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实现了同一案件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决贯彻执法事项四级审批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分别由办案人员、执法部门负责人、街道法制审核人员和分管领导逐层审核,重点审核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适用等情形,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负责,进一步确保行政执法程序严谨、文书规范。同时,发挥专业人员在法制审核环节的关键作用,聘用律师事务所长期担任街道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街道行政执法工作,对重难杂疑案件的审核进行指导,进一步提升了街道法制审核能力。

(四)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执法与实效双向并举

一是推进社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以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社区违法行为为执法重点,通过街道牵头主导、执法紧密配合、社区积极参与的创新举措持续开展综合整治。今年以来共治理在建违法建设1000余处次;治理各类社区堆物问题400余处次。街域违法建设持续减少,社区安全隐患有效移除,百姓生活环境更加和美,群众满意率不断攀升。

二是加强街域环境秩序常态管控。全面提升动态问题常态治理能力,针对上级重点督查、群众反映强烈和问题反复多发的顽固点位,持续改进工作机制。通过交叉巡查、定点值守、延时管控等举措,对占路经营现象严重的路段进行集中整治,依法依规对其劝离,劝导摊贩合法经营;同时,对共享电动车、自行车,车辆占压绿地及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进行治理,真正做到让路于民。今年以来治理占路经营1200余次,治理集中整治乱停乱放共享单车100余辆,占绿毁绿案件30余起。

三是统筹开展重点领域执法工作。推进行政执法权限下沉,对照街道执法权责清单,详细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以“七小行业”、“门前三包”、渣土运输、环境保护等领域为重点,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制度。针对驻街企业、经营商户、社区住宅等场所建立检查台账,详细记录日常执法检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依职责督促整改、按期复查、及时移送。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准则,高效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检查。以七小行业、门前三包、垃圾分类等领域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各项行政执法工作。针对驻街企业、沿街商户、社区等场所建立检查台账,详细记录日常执法检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依职责督促整改、按期复查、及时移送。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检查1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累计纠正底商外溢、门前不洁、垃圾未分类投放等问题点位300余处次,立案处罚77起,共处罚款金额27100元。

(五)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华新绿色高质量发展

认真对照《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的各项重点任务改革任务,结合本街道的工作情况,深化“五减”改革,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全面推行承诺审批制度,取消各类证明,着力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

建章立制,常态化提升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统筹街道现有干部力量,建立完善企业问题帮办代办机制,指派专职代办员、企业保姆参加政务服务办组织的专场培训,逐步增强服务企业能力。统筹制定并综合实施“招商项目三级管理机制”、“项目问题三级协调办理机制”、“双万双服促发展”、“132工作机制”、“企业税收贡献分析”等多项工作机制。

(六)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法治宣传工作

一是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利用“三八”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以浓厚节日氛围烘托法律宣传效果。深入5个社区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婚姻家庭法》、《法律援助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天津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向辖区群众普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继承赡养、邻里纠纷等法律知识,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接待法律咨询160人次。通过法治宣传进社区系列活动,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打通宣传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是精准普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优势,结合村居律师值班咨询制度,先后组织专业律师到社区值班30次,邀请律师到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坐班答疑15次,共接待来访群众50余人次,接待咨询30件,多数为遗嘱继承、婚姻家庭、邻里、物业等类型纠纷,为广大辖区群众提供精准、高效和便捷的法律服务,得到群众的称赞与认可。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效果有待增强。群众支持参与是做好街道行政执法的重要基础。在日常工作中,对法律法规的宣讲大多通过边执法、边普法的形式开展,系统性统筹和针对性部署不够,普法手段相对单一,群众对街道执法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了解不够,导致不理解、不配合现象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工作阻力。

二是法制审核有待加强。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街道法制审核人员在经验能力与岗位要求上还存有一定差距。面对繁杂的街道行政执法权责事项,审核难免力不从心。需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能力素养,确保法制审核环节严谨规范、发挥能效。

三是执法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涉及事项多,覆盖领域广,各项工作考核严格,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经验、专业素养、理论知识有较高要求街道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力量相对薄弱。占路经营、楼道堆物、非法广告、违法建设等城市管理顽疾,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缺乏综合整治体系,极易出现回潮反复,需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丰富工作举措,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和长效管控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把守法意识养成作为行政执法一项重要抓手工作,培养居民建立知法、懂法、守法、敬法思维,引导辖区广大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城市治理,街道、执法和居民三者之间积极互动,促进城市管理由政府约束向全民参与转型,变执法强制为公民自觉,逐步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维护”的良好社会治理氛围。

二是进一步充实法制审核力量。逐步完善法制科室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环节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通过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加强现有法制审核人员的能力培养和经验积累,同时,不断将政治素养高、法律知识丰富的专业人员吸纳入法制审核队伍,为提高街道法制审核能力夯实基础。

三是进一步抓好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岗位职责分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对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进一步对业务知识进行培训,通过线上培训、法律法规学习、专项演练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强区级部门联动。积极探讨区级职能部门与街道行政执法有机结合的方式方法,加强与规自、城管、司法、市场监管、卫健、安全等部门的紧密沟通,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相关程序,优化现有执法办案流程,坚决做到“零诉讼”“零复议”,形成权责清晰的行政执法体系。

    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普法队伍。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统筹街道司法所、派出所、工商所以及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力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强化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动员律师、法律工作者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广泛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各种活动,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街群众法律素质。针对企业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在执法过程中落实“以案释法”工作要求,深入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进企业,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共同营造法治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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