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街道办事处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12:36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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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立街道办事处2022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安排,现将我街道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依据法律法规变化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推动权责清单同政务服务事项有机衔接。2022年新增3项行政处罚职权、1项行政检查职权,调整1项行政职责名称。调整后,街道共有行政职责26项,行政职权380项。

(二)细化管理规范性文件。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力度,及时根据领导职务变动更新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构、审核人员。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及时反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工作的意见。

(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针对信息公开申请、履职申请等群众诉求,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同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法定时限,强化责任落实,依法严格规范作出信息公开答复、履职申请答复,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落实政务公开。在区政府网站街道页面主动公开街道权责清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行政执法年度报告、政务动态信息政府采购信息。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由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组织“政府开放周”活动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优化政务服务。落实全员抓营商环境工作,及时调整公开网上办事清单,严格网上办事规范。加强窗口作风建设,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制度,推行“一窗”分类综合受理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三、保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健全干部学法长效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本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着力提高街道主要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街道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严格遵守相关法定程序,确保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切实防止违法决策。

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充实行政执法力量。在原有13名持证执法人员的基础上,2022年新增10名执法人员,确保执法人员数量与执法工作需求相匹配。组织执法人员专题学习行政处罚法,开展“典型差案”和“示范优案”以案释法活动发挥典型案例正反向激励作用,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2022年共发生行政处罚案件180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98件,简易程序案件82件,处罚金额共计125800元。

(三)增强执法公信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依法依规使用行政执法证件,执行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和执法案卷标准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申请回避、获得救济等权利。

(四)提升执法监督实效发挥执法监督平台作用,规范信息归集行为运用执法人员资格取得与审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案件公开公示等功能切实提升执法监督实效。

五、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建立种类齐全、衔接有序、管理规范、面向实战的应急预案体系,制定了《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防汛预案》《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地震应急预案》《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共计9个应急预案。

六、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一)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加强分析研判和预警。加强防范非法集资、传销、电信诈骗、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宣传教育,及时制止苗头性、趋势性问题

(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街道矛调中心作用。街道法律顾问每周定期值班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运用多种调解方式力争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三)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一是加强诉源治理,针对征地拆还迁问题,积极主动对接区相关部门,及时了解工作进度,耐心做好群众政策解释和情绪安抚工作2022行政被诉率大幅降低二是建立“双代理”机制。涉案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与法律顾问共同代理案件提前理清案情、理顺应诉思路,确定答辩方向,在法定时间内提交答辩和证据材料2022年行政败诉率大幅降低。三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四是积极配合法院“诉前调”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通过积极与当事人沟通,2022年2件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撤回了起诉

七、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履行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亲自部署了2022年街道法治建设工作、亲自督办了依法行政整改工作。

(二)保障党的领导。将法治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党工委会议决定,保障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

八、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

(一)提升法治意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机关党支部长期学习计划组织社区45名“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及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组织开展专题讲座、网上学法、观看庭审、以案释法等学法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干部增强法治意识。

(二)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推动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任务、突出问题,由党工委书记作为课题负责人,办事处主任及其他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作为课题成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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