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我委依据天津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 - 2025年)》要求,扎实开展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现将我委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截至2024年底,我委现有持证执法人员51人,新增执法人员3人,因退休和调离岗位原因,退出执法岗位2人。
(二)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本年度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39件,共计罚款649179.41元,与去年同期略有下降。案件量下降主要原于加强了对建筑施工项目的日常巡查频次与深度,将普法与检查相结合,把违法违规隐患消除在萌芽,与此同时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通过群众举报、投诉平台联动,并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并处理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从案件类型来看,涉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问题的案件占比18%、质量问题的案件占比20.5%、建筑市场行为案件占比20.5%、文明施工的案件占比33.3%、受移交的消防类处罚占比7.7%。
(三)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1.根据市、区两级工作计划安排,我委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施工领域行政执法检查,遏制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现象,消除安全和质量存在的隐患。全年截至目前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在建工程开展质量安全执法巡查出动588人次,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质量责令整改通知书103份,提出整改意见399条;质量责令停工通知书2份,提出整改意见6条;安全责令整改通知书184份,提出整改意见801条;安全责令停工通知书9份,提出整改意见53条;其中消防责令整改通知书73份,提出整改意见104条;消防责令停工通知书2份,提出整改意见2条。参加地基基础验收94次,主体结构验收75次,节能验收28次,竣工验收24次,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
2.文明施工方面多措共举,在保证日常执法巡查的同时,多次联合城管委、生态环境局等相关执法部门对建设工地出土情况进行夜查,成立多个巡查小组,不间断地对全区建筑工地进行检查,要求所有施工企业按照市住建委要求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实现联网。同时,积极推进新能源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土石方工程运输工作。全年下达文明施工责令整改通知书共计57份,停工通知书10份,整改完成率100%。
3.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方面,全年建筑市场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47人次,下达工程整改通知单9份,提出整改意见16条。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天津市住建委行政裁量权基准,有效避免执法随意性,保障了执法的公平公正,确保每一项处罚决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东丽区政务网等多渠道主动公开处罚决定信息39件,涵盖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全程记录执法行为,执法检查资料查后有序存档,并配备执法记录仪5台,实现执法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均经过法制审核,审核率达100%。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制度、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行刑衔接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有效提高了我委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综合业务水平。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度11月至12月间,国务院安委会在我市开展安全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第13组对我区中房天津东丽雅郡项目四期项目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并提出了几点工作建议。我委也以此次巡查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深剖细查,对全区在建的33个房建项目进行全覆盖排查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切实强化了责任意识,且提升项目单位管理水平。
(三)执法方式创新情况
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对天津市智慧住建系统开始普及运用,实现了项目信息录入、巡查记录、整改跟踪等功能一体化管理,提高了执法效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大力推行柔性执法,采用警示约谈、指导帮扶等方式,对多家初次轻微违法的项目及企业实施免于处罚,促使企业主动整改,达到了良好的执法效果,更保障了本区营商环境的不断向好。同时,帮助多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企业积极整改,重塑信用。
(四)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根据市住建的统筹安排制定了我委年度行政执法及专业培训计划,共组织内部培训12场次,涵盖法律法规解读、执法实务操作、典型案例分析、专业知识学习等内容。创新培训形式,邀请法律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1次,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部门规定的行政执法培训及考试,通过在线学习,考试通过率为100%。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质量方面
部分处罚案件在证据收集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上仍有不足,导致个别案件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出现被动的局面。本年度行政复议败诉案件1件,虽有客观因素,但仍反映出执法程序和证据链完善方面有待加强,例如对现场勘查记录不够详细,对相关证人证言证据的收集缺乏完整性。
(二)执法人员素质方面
极少数执法人员在面对情况复杂的执法和法律问题时,存在知识储备不足的情况,影响了执法的精准性和专业性。在处理一些争议的案件中,因执法人员对相关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不够详细,导致案件处理进度缓慢,引发了一定舆情,且在应对突发舆情时,缺乏有效的应对策略和沟通技巧。
(三)体制机制障碍及其他问题
部门内部科室职责交叉,在业务流程中,不同科室对同一职责事项均具有一定监督管理权限,缺少清晰主次关系,导致科室之间相互牵扯,不能形成有效合力,无法确保执法工作的精准性与连贯性,严重降低住房和建设领域整体执法监督效能。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提升执法质量
加强我委行政执法人员证据收集与整理以及调查笔录制作与话术的学习,定期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自查活动,邀请法律顾问进行复核指导,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和证据链,确保每一个执法案件经得起法律检验。
(二)强化执法人员素质
制定更详尽及更符合我委整体需求的学习培训提升方案,根据不同人员的知识短板,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建筑技术规范等方面的培训学习活动。鼓励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工作的同时,与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技术人员相互学习沟通、取长补短,拓宽视野,提升综合素质。
(三)优化体制机制
依据梳理职责现状,明确各科室的核心职责、辅助职责以及配合其他科室工作的边界与要求,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都有唯一且明确的责任主体,保障我委行政执法工作的持续优化与高效运行。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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