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年村街道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7 08:5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丰年村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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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年村街道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年度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推动辖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高,根据东丽区落实〈法治天津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主要任务分工方案》、《东丽区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主要任务分工方案》2024年,丰年村街道党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时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四个善作善成”重要指示要求,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现将丰年村街道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积极履行党委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将落实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上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谋划、部署推动促进和保障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到实处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检查。街道党工委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落实中央和市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相关规定,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质效

(二)健全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化机构改革成果,加大对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责的整合力度,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持续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政务服务事项有机衔接。持续优化人员配备。围绕基层治理创新,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网格化管理,配齐配强街道人员编制,全年共调整街道工作人员21名,推动街道办事处工作结构持续优化。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落实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要求,实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全年累计办理各类服务事项3900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全年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各类监督检查,累计出动156组454人次,检查各类场所共计994家次,发现一般隐患223处,整改223处,未发现重大隐患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四)深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提高政府决策公信力执行力

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探索“小切口”解决实际问题。立足本区实际,围绕中心工作,针对重点领域治理,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坚持问题导向,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力度,严格落实《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其配套文件,加强法律顾问管理,确保在重大行政决策中发挥“法律智库”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落实情况实施常态化跟踪检查。

(五)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深化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加大基层执法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力度,提升街道执法能力。强化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天津市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文书(2022年版)》,加强对街道综合执法的业务指导,持续提升街道执法能力和水平。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以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服饰管理,依法充分保障执法相对人程序性权利及救济渠道,严格依法履行送达程序。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有效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持续提升行政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全年行政检查1179次,行政处罚36件,罚款11000元。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轻微违法免罚清单;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活动,做好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平台的监督作用,强化对执法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各类临时组织开展的执法专项活动进行重点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运用好行政执法“典型差案”和“示范优案”,发挥正向激励和反向警示作用,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升应急法治服务保障能力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细化完善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方案,形成种类齐全、衔接有序、管理规范、面向实战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管理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加强突发事件善后处置、社会救助、调查评估和恢复重建工作,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强化突发事件舆情监测、研判和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教育培训,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

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开展排查,加强分析研判和预警,及时制止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加大对防范金融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宣教力度,加强养老、教育、房屋征收、劳动争议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深入落实《天津市行政调解规定》,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各社区“亚楠”调解室的作用,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不断提高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和调解协议履行率,最大限度化解信访积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履行行政应诉工作法定职责,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出庭应诉率100%,积极配合法院“诉前调”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检察

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截止到12月30日,全年共办结并反馈检察机关3件检察建议。

(八)凝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合力,全方位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落实全面依法治区考核要求。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期向社会公开。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将法治专题作为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截止到12月份,共组织学习12次;建立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积极参加法治专题培训,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对8名新任职干部进行了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全部合格;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和素养培养,按时完成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辖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民生保障等领域,有效的发挥了咨政建言和法治保障的作用。截止到12月30日,法律顾问为街道办事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6件;参与合作项目洽谈起草修改审核合同协议书15件;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18件;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诉讼7件;办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诉讼和调解法律事务4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系统深入

二是依法全面履职能力同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

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组织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班。采取专题讲座、线上辅导、读书交流、知识竞赛、摸底测评等方式,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全员培训轮训,进一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社会教育体系,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法治宣讲、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多种形式,深入社区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家喻户晓。组织各媒体统筹线上线下,创新方式方法,深入报道本辖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建设的进展成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干部评选评优、提职晋级的必核内容,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区全过程各方面。

(二)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天津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提升工作人员水平,采取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方式,让群众“愿意听”听得懂”信得过”。加强服务型诚信型政府建设;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经济新业态和新领域的依法保障和规范发展。全力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实施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推动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升。

(三)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充实街道综合执法力量,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制式服装和标志的统一管理,增强行政执法公信力。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推行柔性执法,落实首违不罚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层级监督作用,强化对执法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各类临时组织开展的执法专项活动进行重点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坚决避免“逐利”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钓鱼”执法、暴力执法。正确处理执法冲突,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杜绝简单粗暴的执法行为;充分运用好行政执法“典型差案”和“示范优案”,发挥正向激励和反向警示作用,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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