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举措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区统计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全年召开党组会议19次,分析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发展形势,明确当前统计工作任务,对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东丽区统计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工作方案(2021-2025年)》。4月17日,局党组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并审议通过了《2024年东丽区统计局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和《2024年东丽区统计局普法宣传工作安排》,将学法用法、统计普法、统计调查、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等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形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整体合力。
2.筑牢法治思维,开展常态化学习。区统计局党组全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5次,通过学习使领导干部提升了法治意识,为高质量做好统计工作奠定基础。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测试,充分利用“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进行随机练习和专题测试,通过练习和测试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的理解和掌握。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和考试。
3.压实主体责任,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区委部署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个清单”。区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带头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坚持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事项由主要负责同志审议,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第一人职责,不断深化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的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东丽建设工作取得新成绩。
(二)压实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升依法履职效能
1.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区统计局圆满完成40家“四上”企业统计执法检查,依法给予2家企业责令改正,依法给予3家企业行政指导。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统计领域联合检查。对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情况、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进行了联合监督检查。
2.构建协同高效统计监督体系。区统计局与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分别建立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7月17日,与区财政局建立财会监督与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构筑了协同高效的统计监督体系,为高质量做好统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提升法治建设能力
1.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区统计局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目标,以强化统计服务为抓手、以改进作风为保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行动到位,不断推进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到位。
2.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水平和能力。3月4日,区统计局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天津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天津市统计局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通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执法检查工作的反馈意见,部署统计执法检查整改工作。6月12日至14日,区统计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市统计局组织的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会议,通过培训和考试,使统计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统计执法业务知识,增长了统计执法工作的实践经验,为今后高质量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8月29日,区统计局分管负责同志、执法人员、法制审核员和2024年执法证考试通过人员共10名同志,参加了市统计局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专题讲座,通过聆听讲座持续提升我局统计执法和执法监督水平。9月2日、9月23日和9月30日,区统计局执法人员和2024年执法证考试通过人员,积极参加市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为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奠定基础。
3.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利用天津市统计局网站、东丽统计微信公众号、东丽政务网,及时发布统计信息资料,公布权责清单、办事流程、办事标准、监督方式等信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化。区统计局2024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2024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4.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遇重要决策及重大统计执法活动时,坚持向法律顾问咨询意见,公职律师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等方面的作用。
(四)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
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充分借助统计年报培训会议,开展统计法治宣传,重点对统计法律法规构成、迟报统计资料、拒报统计资料、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所承担的法律后果进行详细讲解,充分运用案例对统计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并刻录光盘供基层统计人员再学习使用。2024年开展视频培训6次,1063人次参加。5月23日,区统计局在华明街道惠泽社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社区活动,法治宣传员向社区居民发放宣传材料50余份,解答了3位居民提出的相关问题,通过统计法律法规进社区活动,增强了社区居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借助五经普督导检查、调研服务、统计执法检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通过法治宣传进一步提升基层统计人员法治意识,为高质量做好统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9月20日,区统计局联合经开区开展了“数览发展 向新而行”为主题的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12月4日和12月8日,区统计局分别开展国家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布日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和发放宣传资料方式,宣传新修改统计法,重点介绍统计法修改的重要意义、统计法修改内容、统计法修改亮点。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回顾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总结成绩的同时,清醒认识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执法检查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仍需要进一步提高,执法经验有所欠缺,缺少从理论知识到实践能力的转化和提高,需要在执法过程中持续提高。二是法治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宣传效果不突出。虽然我局组织开展了多次法治宣传活动,但宣传的形式较为单一,宣传效果不突出。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1.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题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统计法治工作。
2.坚持依法行政。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统筹推进全面普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单位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推进各项工作沿法治化轨道前进。
3.拓展普法宣传覆盖面,全面提升普法宣传质效。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积极借助现代媒介开展普法宣传,持续拓展普法宣传覆盖面,加大统计法宣传力度和频率,全面提高统计法在领导干部、统计系统、社会大众中的普及率,创新普法宣传内容,开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形式,全面提升普法宣传质效。
4.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按照《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依据国家统计局和天津市统计局对统计执法工作的新要求,总结2024年执法检查情况,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全年执法检查不少于4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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