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0:18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
字号:
    

东丽区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2024,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推进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扛牢法治财政责任

1.健全领导机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东丽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2.推进法治学习常态化。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线下专题培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文件精神5次,线上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2次。强化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建设,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37名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均达到40学时,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100%。

3.强化法治宣传,扎实开展普法。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组织开展12· 4我国第11个国家宪法日及有关法律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法律素养,增强依法办事能力。联合区委宣传部、公安东丽分局、区法院等16个单位以及14个街道园区开展主题为“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我区社会公众金融知识水平、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坚持依法理财,履行财政执法监督职责

1.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坚持以制度约束为抓手,制定下发3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采购政策体系,增强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一是强化采购预算约束。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和政采网平台对接,实现采购预算编制和采购计划备案管理网上数据衔接,确保政府采购“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从源头防控无预算、超预算采购二是强化内控制度约束。督促各采购单位按要求做好相关内控制度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内控执行,依法合理编制采购需求、实施采购计划,加强风险控制,不断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三是强化履约验收及资金支付约束。要求各采购单位提升采购需求管理、结果确认、合同签订、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等环节的决策效率,切实保障企业公平参与采购活动的权利,不断优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2.规范采购活动合规开展。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实施情况的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今年组织开展多次宣传培训活动,培训对象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及供应商等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培训参加人次超百人,其中包括各区级预算单位、街道园区近70家,供应商、集采及社会代理机构近30家,接受培训单位涉及2023年至今政府采购项目近150个,涵盖多种采购方式,通过政策解读、现场交流等形式,切实加强了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了参与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3.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加强执法人员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健全并依法落实我区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机制要求,强化调查前期沟通协调,积极有效化解纠纷,依法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今年以来,通过在前期质疑及投诉调查初期加强沟通,协调化解多起政府采购质疑事项和3起投诉事项,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告知了有关情况,至今未接到提起复议及诉讼情形,确保依法依规、权责对等、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向提出质疑和投诉的供应商做出答复处理,为供应商提供了高效便捷、公平公正的维权服务。

4.着力加强会计监督管理。一是组织完成了对2家行政事业单位和1家国有企业的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对3家单位财务账套、报表的检查,督促指导单位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进一步夯实了相关单位会计工作基础。同时也为更好掌握区内单位会计核算详细情况,进一步提升会计工作管理水平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二是组织开展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先后对5家代理记账签订业务委托合同及执行代理记账业务质量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整改,以监督检查推动我区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5.夯实国有资产管理,统筹资源提质增效一是学习借鉴先进做法,夯实资产管理工作基础认真学习市局、各区政部门在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国有资产报告和资产盘活等方面的成功做法,坚持系统观念,坚持法治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二是大力盘活闲置资产,有效提升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大对各主管部门的督促指导力度,锚定目标任务,强化统筹调度,掌握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在推动盘活变现、解决瑕疵资产问题、加大罚没财物处置力度、清收存量资金和欠缴非税收入、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完善公物仓机制方面持续用力,助力增收节支。三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调整的引导作用,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能力素质水平有待提升。执法人员学法还不够深入,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浅尝辄止,不能入心入脑。在行政执法中对于法律法规运用不熟练,执法方式不够灵活。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要求不严,重要的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来,次要的工作简化程序,或者省略程序。部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治理能力水平有待加强

    二是普法宣传教育效果不够突出,对执法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很多时候注重普法的覆盖面、普法的人群、普法的内容,为普法工作而普法,却没有重视普法到底取得了哪些成效、达到了什么目标。普法的针对性不强,没有考虑到不同的人群需要熟悉和掌握法律的侧重点不同。

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缺乏针对性、互动性,关注度不高。普法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创新,在宣传内容上,侧重单一法律条文的宣传,显得比较枯燥。

   三、下一步措施

1.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坚持学法用法制度化,增强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法治意识,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决策部署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效,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普法宣传落实工作。按照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宣传活动。二是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加强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作用,主动为业务科室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涉法文件研究提出意见。按时报备规范性文件,定期做好合法性审查情况统计分析,组织做好文件清理工作。

   3.增强“依法理财”能力。一是组织会计制度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做好2025年财会监督牵头工作。二是紧密依靠“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平台实施监管。按照市局工作部署,通过对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等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投诉举报等事项启动监督检查,以依法监管促进依法采购,督促单位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