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东丽湖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央和市、区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部署,聚焦“四个善作善成”要求,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东丽湖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结合工作实际形成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机制,形成由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推进“一规划两纲要”任务,坚决执行“四个亲自”工作要求,定期主持召开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积极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遇到的新问题。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依法依规推动国企改革、“两湖”绿色旅游提升项目、集中供热市场化运营等重点项目顺利进行。
(二)推进法治学习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效能。一是关键少数带头学法,发挥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党工委带头学法机制,确保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作为必修内容纳入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个人自学4次,增强新形势下法治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教育培训集体学法,提升法治能力。落实共性学法清单,利用东丽湖干部大讲堂和街道党校平台制定法治培训专题计划,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社区干部、执法人员开展培训20余场,内容涵盖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安全生产法等多方面内容。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培训49人次、法治带头人网上学法用法培训30人次,组织开展新任职领导干部法治考试12人次,参加区法治考试3人次,参训率及考试合格率均达100%,推选澜景雅园社区法律明白人参加区依法治理技能大赛并荣获三等奖,不断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科学施政、为民执政的能力水平。三是多措并举广泛普法,营造浓厚氛围。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及“谁执法谁宣传”责任。推广建设社区“普法驿站”,建立以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为骨干的普法队伍,组织各类宣传活动30余场。重点针对东丽湖独居老年人、学生等易受骗群体入户走访,开展“童心共治·反诈小卫士”等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三季度辖区电诈案件数和财产损失均同比下降50%以上。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媒体平台,拍摄推送“警惕毒品的新衣”等系列普法小短剧,线上线下受教育群众万余人次。
(三)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与考核,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行为合法 合规、公正透明。学习传达2023年度全市行政执法“典型差案”和“示范优案”,对照“典型差案”,汲取教训、自查整改。借鉴“示范优案”,学习经验,举一反三,反向倒逼与正向激励执法工作质量提升。严格规范违法建设执法程序,全年累计立案超过70起,通过限制转让和罚款等手段,督促业主自行拆除25处违法建设,有效化解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信访,执法效能显著提升。同时,加强事前合法性审查,积极与法院和司法局进行对接,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全年未发生败诉案件。落实好“三个抓”,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及时抓,受理群众12345投诉举报、信访来信703件并全部结案;影响安全的问题重点抓,先后办理行政执法案件80余件,罚款13万余元,违法行为得到有力震慑;容易反复的问题长期抓,持续开展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等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先后走访企业、个体户300余次,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370余份。
(四)创新多元化解制度机制,优化为民服务解决矛盾纠纷。一是推动创建“微格有i,栋力全开”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打造“说来听厅”流动议事会,按照“九统一”标准化建设,推动辖区6个社区全面建成“亚楠调解室”,建立“联调联排”工作机制,发挥“三所联动”“三室联建”作用,与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深入结合,发动社区志愿者、红管家等社会力量加入,利用社区民警值班、律师社区咨询,采用“线上+线下”双线联动模式,联合调解社区纠纷,实现居民享受不出社区的调解服务。自投入运营以来,成功调解邻里矛盾、物业纠纷、停车难等各类矛盾纠纷近30起,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二是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及法律顾问制度,为依法行政保驾护航。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审核街道、中心及下属国有企业合同200余份,按照法定程序妥善处理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申请1件。为将上市航空企业成功调解物业合同纠纷,避免辖区企业因诉讼产生经济损失及征信影响。彻底解决历时21年的矿泉水开发公司土地承包历史遗留问题,收回被占用国有土地,免于产生逾期付款利息20余万元。
二、存在问题不足
(一)干部理论学用结合有欠缺。推动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特别是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新论断上下的功夫还不够,部分干部对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还停留在知道和了解的层面,缺少从整体到局部、再从局部到整体的反复揣摩,未能系统深研、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群众依法维护权利的意识不足。宣传教育形式较为单一,对群众开展法治宣传多停留在照本宣科层面,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普法氛围不够浓厚。宣防质效有待提升,反诈宣传虽然在第三季度取得一定效果,但整体电诈案发数量及经济损失在全区仍然靠前,宣传形式和内容跟不上诈骗手段方式的变化。宣传覆盖存在盲区,部分外来务工人员、特殊群体以及小微企业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较低,依法维护权利、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较为薄弱,部分群众遇到纠纷仍然习惯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存在信人不信法的心理。
(三)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对干部开展日常工作、推动重点任务过问多,对如何有效提升干部法治理论水平和执法专业水平关注少,存在以工作会议代替培训的情况,培训形式也较为机械单一。推动法治化开展信访工作与“亚楠调解室”结合还有很大空间。配备的调解人员调解水平参差不齐,专业性不强,而且存在网格员、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与派出所、司法所及律师沟通不够紧密、缺乏工作合力的现象。法治人才队伍在业务能力、跨领域知识储备以及协调沟通能力等方面均存在短板。部分执法人员对一些新出台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够熟练,执法流程的细节把控还不够严谨,影响了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新论断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双向统筹协调,推动深度融合。将微网格治理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相结合,将“说来听厅”在全街推广,发挥555名微网格长作用,助力区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将矛盾纠纷发现在萌芽、解决在末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用好“亚楠工作室”平台,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
(三)优化人才队伍,提升宣传质效。一是根据法治建设工作实际需求,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法治培训,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制定个性化学习方案,定期组织法治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案例研讨、模拟法庭等活动,鼓励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深入调研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制定更加精准的宣传方案,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将普法宣传与互联网相结合,与文艺元素相结合,采取“订单式”普法,在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定期推送解读文章及典型案例,将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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