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1.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东丽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2.推进法治学习常态化。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组织全体干部、执法人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3次,模拟执法形式培训1次。组织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2025年东丽区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学习考试4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线上业务培训3次,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均达到40学时,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100%。
3.强化法治宣传,扎实开展普法。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组织开展12·4我国第12个国家宪法日及有关法律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法律素养,增强依法办事能力。充分利用元旦春节、非法集资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有利契机,深入社区、东丽广场、养老机构等地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守护大家的“钱袋子”。分发宣传手册,结合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不法分子常用的诈骗手段,剖析骗局本质与危害,重点传授“三不原则”——不轻信陌生宣传、不泄露个人信息、不随意转账汇款,提醒大家遇事及时与家人沟通,切勿轻信他人,避免落入诈骗陷阱。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筑牢防范非法金融的“安全防线”。
(二)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法治服务保障
1.着力加强会计监督管理。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工作部署,我局对天津市宸源供水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我局高度重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认真学习市局监督检查相关文件,严格按照执法工作流程开展检查,按规定制定检查文书,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按时高效完成整改工作。
2.规范采购活动合规开展。注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健全并依法落实我区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机制要求,强化调查前期沟通协调,积极有效化解纠纷,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天津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政府采购类)》及适用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2025年度未接到提起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形,确保依法依规、权责对等、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向提出质疑和投诉的供应商做出答复处理,为其提供高效便捷、公平公正的维权服务。
3.组织开展采购政策宣传培训。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实施情况的监管,今年以来我办结合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多次宣传培训活动,培训对象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及供应商等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通过详细讲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措施,结合日常发现问题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现场交流等,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参与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4.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力度,一是推进建立全国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转发《天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进一步畅通无偿划转、共享共用机制,坚持落实过紧日子政策。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开通“全国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服务,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摸清资产底数。针对全区固定资产、市政基础设施、房产土地等重点资产多次开展摸底工作,为后期加强公物仓调剂利用、建立精细化管理模式提供数据支撑。
二、存在问题
1.执法人员学法还不够深入,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浅尝辄止,不能入脑入心。
2.对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执法水平、执法能力还有待提高。
3.法治宣传不够,法治宣传的频率和持续性不够,导致大家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程度不高。
三、下一步措施
(一)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治意识。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同时,还应该学习相关行业规定和行政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做到依法行政。持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事业发展的能力。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普法宣传落实工作。按照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宣传活动,推动财政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加强执法与普法相融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将普法教育纳入行政处罚必备环节,推动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三是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加强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作用,主动为业务科室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按时报备规范性文件,定期做好合法性审查情况统计分析,组织做好文件清理工作。
(三)学用结合,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是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的生命线。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持续优化政府采购流程,规范管理,使采购效率不断提高。加大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力度,加强惩戒效果。推进完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提升管理效能。
(四)充实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压实执法人员管理主体责任,积极动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参加财政系统执法资格考试,及时将优秀人才选拔充实到财政执法监督岗位,确保财政执法队伍力量能够得到切实加强。
东丽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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